1. 污水处理厂的作用
几个重要作用:
①污水处理(最主要最容易想到的减排治污功能)
②中水制造(发达地区城市一般污水处理厂都兼有提供中水的功能)
③改善下游排放水体水质断面河流的达标移交(这个功能多在跨省市交界断面达标,跨国界河流的水体非常注重)
④河道湖泊的生态补水功能(对于西北、中西部等缺水地区需要涵养水源非常重要)
此外,对于地方性国家节能减排中COD和氨氮的减排有完成或者应付政治任务的需求,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项目,是必须达标的项目。
2.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国家倡导的一项强制性工作.
关于节能减排的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2%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十五"末下降10.8%,控制在2.0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6.2%,控制在5.4万吨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 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全市"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的圆满完成。
(三)突出抓好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占全市国民经济的比重;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
二、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减排
(四)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电力、煤炭、建材、金属镁、化工、造纸等行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58%,这些行业也是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的83%、95%和30%,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力行业。加大小火电关停力度,凡列入国家和省政府关停目录的小火电机组,必须依法按期关停到位。2007年11月底前,关停淇县恒力热电有限公司1×1.2万千瓦火电机组、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厂2×1.2万千瓦火电机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关闭剩余小火电机组相关工作。对违法违规新、改、扩建的电力项目,必须依法查处到位。加快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推广气化小油枪、等离子无油点火等技术。加快电网升级改造,降低输电、变电、配电损耗。2007年底前,万和发电有限公司、同力发电有限公司必须建成脱硫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2010年底前,所有保留的电力企业必须配套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脱硫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机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扣减脱硫电价,并减少次年发电量计划的10%以上;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擅自停运脱硫设施以及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机组,不再上报发电计划,一律停产治理。
煤炭行业。继续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2008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小煤矿以及不能按时完成技改任务的小煤矿。对重点煤矿采掘、运输、洗选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开采工艺。鼓励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并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推广选煤厂闭路循环工艺,2010年煤炭入洗率要达到80%以上。加强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瓦斯)、矿井水等综合利用,2010年全市矿井水和煤矸石利用率达到90%以上,煤层气利用率达到80%以上,煤泥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建材行业。加强对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其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75万吨,节约能源2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3万吨;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达到日产4500吨以上熟料规模,采用新型干法窑外分解工艺,并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加快窑炉节能改造,支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渣、污泥和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在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大容积节能宽断面窑炉和节能梭式窑炉等先进技术。对免烧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等产品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促进全市建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金属镁行业。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力度,推动金属镁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大力开发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实现由原镁生产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转变。推广节能环保型生产工艺,采用水煤浆、煤制气等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水和余热。
化工行业。甲醇生产全面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石行业积极推广大型密闭电石炉和中空电极技术。2007年11月底前,淇县所有达到规模要求的二硫化碳企业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实现达标排放;未达到规模要求且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按照有关政策依法实施关闭。年底前,关闭国峰助剂有限公司、金昌化工有限公司、宏松促进剂有限公司所有生产线,关闭华夏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线8条;对淇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淇县殷都化工厂实施环保深化治理。新建煤化工项目要同步建设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造纸行业。2008年底前关闭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再生纸造纸企业。严格控制新建化学制浆项目,改建、扩建木浆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再生纸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包装用、文化用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商品浆生产纸制品项目生产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支持已投产的商品浆造纸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积极调整造纸产品结构,全面提高治污水平。
(五)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着力抓好40家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80万吨以上标准煤。各县(区)政府要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企业的节能管理。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对不按照要求报送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企业,在有关媒体上通报批评,市发展改革委暂停其新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向国家推荐国债资金支持项目,不接受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申报,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将收回认定证书。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与国内同行业能耗、物耗和排放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每年1月份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当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六)健全落后产能的淘汰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在主要媒体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列入国家和省政府明令淘汰关停的落后设备,一律不得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严格执行差别电量计划和发电计划指标交易政策,促使落后产能提前退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七)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等六项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核准、审批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凡属备案、核准和审批类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接受公众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在开工前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建设内容、资源消耗量、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等信息。
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八)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建立以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标识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采取的节能措施等内容。达不到能耗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扩大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及家用电器和高效节电照明灯具,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大型既有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08年底前,全市各类燃煤锅炉要通过改变燃料结构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热电联供及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区)要全部淘汰10吨/时以下直接燃煤锅炉。按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整治粘土砖瓦窑厂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85%以上。
(九) 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严厉打击报废旧机动车违法交易。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加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力度,鼓励开发利用石油代用技术。
(十)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按照《2007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卫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淇河饮用水源地保护。
(十一)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底前,淇滨、山城和两县污水处理厂实现管网配套并保持正常运行。2008年,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浚县、淇县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2010年,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浚县、淇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2007年9月底前,在入口、出口均加装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2010年底,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2007年底,市、县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以上。
(十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加快实现养殖粪便、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2007年8月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完成一个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水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07年底前,所有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进行污染治理并通过验收,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开发秸秆利用新途径,2010年全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鼓励畜牧企业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2010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8万户以上。
四、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十三)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大阶梯水价的实施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强化收费征管,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推进农业供水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推进热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行热力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分3年提高到1.26元/公斤,适当提高COD排污费征收标准。认真执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政策。
(十四)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内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要专项用于节能减排的再投入。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十五)完善和落实支持节能减排政策。政府加征的差别电价费、差别排污费和高耗能产品超耗加价费等,要专项用于节能减排。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资金)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对企业使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国产设备,要及时办理所得税抵免等手续。企业用于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规章和标准体系。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有关法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我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节水及促进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
(十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十八)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清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将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给予经济处罚、停止生产供电等制裁;对恶意排污行为要实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节能环保执法,提高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配置必要的节能监测仪器设备,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节能监测,积极开展人员培训。2007年底前,所有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部门实现信息联网。
(十九)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部门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各县(区)政府要将节能减排指标层层落实到重点企业。定期公布各县(区)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十)建立节能减排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减排方面的工作;监察部门要对不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要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建设部门要和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脱氮设施加快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工商部门要对被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要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停止供电,落实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措施。
(二十一)强化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教育部门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月、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3. 污水处理厂电气的节能途径研讨
合理选择变压器,提高供配电的功率,也是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污水处理厂配电系统节能措施中,合理选择变压器是指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在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时,应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情况计算负荷,根据负荷的计算值进行变压器容量的选择,根据用电性质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运行台数,使所选用的变压器能经常处于经济运行状态,减少变压器轻载导致的电能浪费,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在提高供配电的功率方面,功率因数是电力用户的一项重要技术,功率因数可以衡量供配电系统是否经济运行,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减少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的需要量,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是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的有效途径。谐波不仅会使系统的功率因数下降,而且在设备及线路中产生热效应,导致电能大量损失。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中的高次谐波是指非线性光学现象产生的光波。随着污水处理厂非线性负载的增多,污水处理厂电气系统产生的高次谐波的危害问题也随之增多,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对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中,可以通过谐波的测量和计算,合理的设计选择交流滤波装置,减少谐波对电网的影响,抑制和治理谐波。
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
随着社会用电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提出了交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即电气负荷、电缆及导线截面和供电线路三个方面。在电气负荷方面,负荷的三相不平衡造成的线损是很大的,电气负荷应严格按三相负荷平衡的原则进行布线,尽量保证三相负荷的平衡,达到三相供电平衡的目的。在电缆及导线截面方面,必须按照导线及电缆的经济电流截面,正确合理地选择输电导线的型号和截面,保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在供电线路方面,变电所应尽量靠近负载中心,光缆耐张尽可能设在线路转角处,减少供电线路的长度,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线路损耗,而且还保证供电电压质量,促进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
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要把握好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选择节能型变压器;另一方面要选择高效电动机。变压器作为污水处理厂电力主要变电设备,在选择节能型变压器方面,通过对变压器容量的计算和型号的选择,以及不同变压器节能和价格差的回收年限计算,尽量考虑选择损耗较小的节能型变压器。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呼声的日益高涨,在电动机的选择方面,出水处理厂还应选择高效电动机。高效电动机是指比通用标准型电动机具有更高效率的电动机。对污水处理厂而言,由于电动机的损耗分布随功率大小和极数的不同而变化,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出发,节能型高效电动机对污水回处理厂尤为重要。高效电动机从设计、材料和工艺上采取措施,降低各项损耗,提高电动机效率,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节能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点,一是选择变频调速节能设备;二是合理选择控制系统。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在选择变频调速节能设备方面,由流体学相似定律可知,功率与转速的3次方成比例,要利用流量与转速的比例关系,采用具有节电率高,改善用电质量,设备回收期短等特点的新型智能化节电设备,实行优化运行数据,适时调节风机的风量或水泵的流量,使其随负荷的变化而同步变化,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耗。电气系统设计节能是建筑节能所倡导的,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在合理选择控制系统方面,应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针对污水厂用电设备多、工艺复杂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进行节能,如采用由计算机软件为控制中心的智能化精确控制系统,该系统具有矢量精确控制,便于调试安装等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耗,能够对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起到很好的节能效果。
污水处理厂照明系统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照明系统的节能措施,在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措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污水处理厂照明系统的节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第一,合理采用高效光源。高效光源是照明节能的首要因素,大型厂房及车间应采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或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等高效节能型光源。办公室、值班室、配电室等场所应采用三基色细管径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等,尽量不采用白炽灯;第二,合理采用节能型光源。随着污水再生回用项目的增多,传统的电感型镇流器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合理采用节能型光源,应尽量淘汰普通电感型镇流器,建议使用低损耗的镇流器,可减小线路损失,提高供电质量;第三,合理改进灯具控制方式。照明节能在节约能源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污水处理厂中,污水处理厂照明系统的节能,应采用成本低、节电效果好的照明系统。
结论
总之,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措施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污水处理厂进行电气节能,应把握好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和污水处理厂照明系统的节能措施五个方面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工作的开展,进而有效降低电能损耗,实现供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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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用来干嘛
喝啊,不然费那么老大的劲处理干什么,现在不都是地沟油,粑粑水么
5. 如何有效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节能减排
对现代来化的污水处理自厂来说,如何以可持续的方式运行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满足日益严格的排放要求 , 并同时实现节能降耗是关键所在,即使在高进水冲击负荷突发状况下也应如此。
随着全球越来越严格的污水排放要求,尤其在中国,不合规的上游排放,导致频繁的冲击负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稳定地达到极高要求的污水排放标准,成为每一个污水处理企业的挑战。RTC以基于实时水质工况,以及动态数学模拟控制模型为基础,根据工艺运行实际状态,实现对污水工艺的实时过程控制,从而达到削峰减排的效果,最终实现稳定达标。
6. 节能减排包括哪些内容
节能减排包括内容有:
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现有设施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脱氮除磷能力。
以制浆造纸、印染、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而节能减排出自于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基悄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节能减排包括节能和减排两大技术领域,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减排项目必须加强节能技术的应用,以避免因片面追求减排结果而造成的能耗激增,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我国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耗和过高的石油对外依存早锋运度促使政府在2006年年初提出:希望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两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一成。这两个指标结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节能减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陆梁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7. 节能减排内容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节能减排的措施 1.首先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2.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3.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4.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5.夯实基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 6.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 7.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8.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宣传日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理念渗透在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意识。 9.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将率先垂范。今年全国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将率先更换节能灯。
8. 城市污水处理厂节能技术研究的具体意义
污水处理厂节能的意义
1、 概述
污水处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越来越大,因此产生能耗问题也越来越严峻。据统计,处理活性污泥的系统中,其运行成本但能耗成本就占到总成本的30%~ 80%。美国有官方数据表明:城镇的污水处理厂所耗费的电能占全国总用电量的3%。其还有数据预测,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与污物处理的标准越来越高,在未来的15~20年内,污水处理厂的能耗成本将增加20%以上。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全国大部分的城镇都增加了污水设施,在提升了污水处理率的同时,能耗率也随之上升。在未来的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响应国家的号召,污水处理的规模将会越来越大,使得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资源紧缺日益突出。因此,对污水处理厂的能耗管理和节能降耗措施进行研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这对我国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都存在极其重要的意义。
2、 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分析
2.1 国外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早产生能源危机意识,这是有其历史渊源的。从上个实际70 年代开始,西方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爆发了能源危机,这个局面直接导致欧美等国发达国家在20 世纪末能源价格开始飙升。鉴于此,在工业领域内最先由美国掀起了节能技术的研究。此后美国一直引领工业节能技术的潮流,包括对污水处理厂的节能技术研究。美国的污水研究人员曾对全国的公共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了关于单元过程与单元操作的能耗情况的调查,并在做了一次详尽的污水处理设备能耗分析报告。当时这
次调查覆盖了几乎全部的城镇污水处理的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方式,甚至对建筑物附属的制冷、制暖等设备也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也详尽计算了可回收利用的能量。此后,美国另外几位研究人员E.J.Middlebrooks、C.H.Middle-brooks等根据 Wesner的研究结果,估算了每个污水处理系统的最小能耗量。最后,在其分析报告中指出,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以及能源价格的提升,每年用于污水处理的能耗开支将大幅度上升,而选择低流量的污水处理工艺将作为节能能源开支的重要的手段。接着,另外两名研究人员Roberts 与Hagan 通过分析处理100mgd 较具典型性的活性污泥污所需要的总能量,研究出了污水处理厂能源消耗的结构,并且首次提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节能降耗,需要建立在资源管理与综合平衡利用的基础上,而不仅仅依靠节省能源的技术。2.2国内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分析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刚刚复苏的阶段,我国的污水处理规模尚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类型的工厂如雨后春笋,纷纷屹立在神州大地上,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污水污染问题,随着能源的消耗越老越多,国家不能不考虑对污水处理厂实施节能降耗的措施。但是,因为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阶段,一直以来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关的调查研究也较少。当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普遍采用生物处理工艺。这种工艺以二级处理或者三级处理为主体,处理的内容通常包括污水、污染物的预处理、生化处理及污泥处理三个部分。而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燃料、药剂和电能。
通过国内外许多污水处理厂的数据指出,污水的提升泵、污泥处理设备与曝气系统是主要的耗能设备。从事排水工程的工程师羊寿生曾设计了一个试验,对我国典型一级、二级污水处理厂各单元操作过程作了电能耗费估算,污水厂规模按25000m3Pd,二级处理厂的电能耗值为0.266kWhPm3,用处理单位体积污水的耗电量(kWhPm3)表示估算的结果。结果显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能耗主要用于污水、污泥的提升,生物处理的供氧,以及污泥处理这几个工艺过程,其中在二级处理工艺中,污水提升泵的用电量在总用电量的10%~20%之间,污泥加热设备的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10% ~25%之间,而曝气系统则占总用电量的50%~70%。三者用电量相加,高达总用电量的70%以上。所以,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节能降耗,重点在于降低污水提升泵、污泥处理设备以及曝气系统的用电率,借此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3、 污水处理厂耗能现状分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水质,以满足经济生活的需求。现行的污水处理耗能标准达到0.15~0.28(kW·h)/m3污水,全国污水处理的成本开支平均为0.8元/m3,而且这样的成本价格呈现上涨的趋势。相关的部门面对如此高的污水处理成本,正想方设法利用新技术,结合各个地区的特点与各个处理厂的优势,努力探明单元过程的能量需求(energyrequirements),做出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运转和管理规划,首先在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阶段体现节能目的,然后通过选择污水处理的适合工艺、设别和途径进行节能降耗,国家法律部门加紧制定相关节能减排的规定,对不执行法律法规的个别单位进行严惩警告,切实际落实好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工作,以维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过程。
4.污水处理厂节能途径与措施
4.1污水处理厂能量利用审核
传统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活动时,缺乏利用能量的具体方案和规划,由此造成无节制的能源消耗,甚至能源浪费。针对此问题,相关部门对能量的使用进行审核管理,监督污水处理厂开始提前制定能量利用规划,由管理部门作出审核结果。审核管理不但可以提供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数据,还能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以及处理方案有一定的指导性。使用生命周期分析成本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组件以及处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并且优化其结构,以此满足降低能耗的要求,节省成本;构建科学的能源利用审核程序和评估标准,用这套程序和标准对各厂的污水处理所需能量进行审核,同时要监督污水处理厂对设备进行维护,对于老旧、存在隐患的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其设备的升级和更换提出建议和方案。通常审核能源利用的程序分为两步:一是研究工程的可行性,包括处理方案的评估;初步的设计方案;项目的工作范围、成本以及财务评价等;二是详细的设计流程,包含施工、试营运、职业培训、运正式行和维护等内容,正常营运一段时间后,依据运行能耗数据检验系统的效率和成本开支。这个审核的过程从工程的预备阶段一直持续到工程运行后的维护、检测阶段,这样可以明确具备节能降耗的单元。
9. 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 项目背景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发展建设所面临的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资源需求压力等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国家环境污染治理将从当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转向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并重,对污染排放的控制将更为严格。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治理面临着国家的更高要求。
2 项目概况
三淅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境内,是中部地区崛起高速公路网“七纵、十九横”布局的第七纵侯马~十堰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寺湾服务区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客货车流量大、停留时间长的特点,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对于服务区的生态建设和自然环境起到了决定性的保护作用,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科学保护、循环利用的重要手段,污水经过一套合理、经济、运转效率高的工艺流程处理,以达到回用水的标准,减少污水排放,减轻对服务区周遭环境污染。这不仅仅对于保护地方环境,减轻环境污染有着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同时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并对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具有示范意义。
3 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计
高速公路服务区一般远离城市,产生的污水无法就近排放到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服务区还消耗大量的生活用水、洗车用水、浇灌绿化用水、消防用水等,除生活用水水质指标要求严格,只能采用市政供水或自备水源外,其他用水均可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可进行循环利用,这样不仅可以彻底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的污染,同时节约大量新鲜用水量。在服务区建设以曝气生物流化床+人工湿地+消毒为核心工艺的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处理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确定设计进水水质如下:
CODCr≤250 mg/L,BOD5≤150 mg/L,氨氮≤30 mg/L,SS≤120 mg/L
设计出水水质建设单位要求,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其主要指标如下:
BOD5≤20mg/L,氨氮≤20mg/L,总大肠菌群/(个/L) ≤3,溶解氧/(mg/L)≥1.0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本工程日处理污水水量为240m3/d,即10m3/h。
工艺简述:化粪池出水经过格栅处理去除大部分悬浮物,经沉砂池去除砂砾后,进入调节池,污水在调节池内调节水量、调匀水质,然后经提升泵提升至生物流化床,在曝气状态下,池内微生物通过好氧作用将水中大部分污染物质分解消化,将有机物降解为水和二氧化碳,使水质得到净化。流化床出水进入二沉池,在沉淀池中进行泥水分离,沉降下来的污泥一部分由污泥泵回流至生物流化床,一部分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池,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浓缩后的污泥经储存后外运处理。二沉池出水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去除包括N、P、SS、有机物、病原体等污染物。出水可达到回用水标准,人工湿地出水进入回用水池贮存、消毒,可外排或回用。工艺流程为污水→格栅→沉砂池→调节池→生物流化床→二沉池→人工湿地→消毒→回用。
4 主要构筑物
格栅沉砂池:格栅主要是拦截污水中较大的杂物,格栅为简易人工格栅。
沉砂池是利用自然沉降作用,去除水中砂粒或其他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的构筑物。
调节池:用于均衡水质、水量,减少后续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本系统设置调节池一座,池内设污水提升泵2台,穿孔曝气搅拌装置1套,可间断开启,对污水进行搅拌,防止沉淀。
生物流化床:用于降解碳源有机物,是污水生物处理的核心单元,其载体在流化床内呈流化状态,使固(生物膜)、液(废水)、气(空气)3相之间得到充分接触,颗粒之间剧烈碰撞,生物膜表面不断更新,微生物始终处于生长旺盛阶段。该技术能使床内保持高浓度的生物量,传质效率极高,从而使废水的基质降解速度快,水力停留时间短,运转负荷比一般活性污泥法高10~20倍,耐冲击负荷能力强。
本系统设生物流化床1座,池内布置生物载体和曝气装置,上部为沉淀区,下部为流化床区,底部为污泥斗;上部沉淀污泥自流进入下部流化床,多余的污泥进入底部污泥斗外排。
二沉池:对来自生物流化床的混合液进行泥水分离,二沉池下部的浓缩污泥由污泥泵抽排回流至生物流化床,剩余污泥排至污泥池;上部上清液自流进入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二沉池采用竖流式沉淀池。
人工湿地:污水通过人工建造和控制来运行与沼泽地类似的地面,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湿地上,使污水在湿地土壤缝隙和表面沿一定方向流动的过程中,利用土壤、人工介质、植物、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对污水进行处理的一种技术。其生态系统的作用机理包括吸附、滞留、过滤、沉淀、微生物分解、转化、氧化还原、植物遮蔽、残留物积累、蒸腾水分和养分吸收及各类动物的其他作用等。
本工程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规格:45×16×1.3m;结构:半地下复合机构;设备:1)布水系统:1套;2)收水系统:1套;3)湿地填料:720m3;4)水生植物:10000株。
回用水池的作用是对人工湿地的出水进行暂贮,经消毒后作为站区内绿化用水使用。本系统设回用水池1座,池内设有投加消毒剂的装置,并设有回用水泵。
污泥池:主要是用来贮存整个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待达一定数量后,由泵车外运处置,池内顶设溢流口,上清液可溢流至调节池。规格:4×4×4.5m;结构:地下式钢砼。
综合房建于调节池上,房内放置有鼓风机、二氧化氯发生器、配电柜、自控柜等。
5 结语
目前服务区污水处理及回用主要采用接触氧化、MBR、生物滤池、生物流化床等技术,本项目结合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运行成本、处理效果、管理养护、使用寿命、系统稳定性等因素,选择以曝气生物流化床+人工湿地+消毒为核心工艺的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应用于本服务区。该技术具有净化效果好、处理成本低、管理养护简单、技术成熟度高、具备景观效果等优势。
附属设施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餐厅排放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余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等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经以潜流人工湿地为核心工艺的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满足《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要求储存于中水池,再经变频供水系统输送至冲厕、绿化各用水点。
节能减排效益:服务区内所有污水经收集后进行处理后回用,不产生污染物排放。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可用于冲厕及绿化用水,节约大量新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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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节能减排项目有哪些
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我们有这个项目)。
节能减排包括节能和减排两大技术领域,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地讲,节能必定减排,而减排却未必节能,所以减排项目必须加强节能技术的应用,以避免因片面追求减排结果而造成的能耗激增,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衡。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拓展资料】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