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处理费是怎么回事自建沉淀池的还交费吗
应该是排污费吧,如果不外排污染就不用交
㈡ 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有什么区别
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区别有
1、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种,城市管理者不能同时以两个费种的形式向同一个排污者收取费用。
2、费用侧重点不一样,排污费是针对污染物的去除所需支付的费用,污水处理费针对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所需支付的费用。
3、污水处理费是由公用事业局收取的费用,排污费是由环保部门收取的费用。
4、污水处理费一般按排放水量乘以单价计收,排污费按排污量收收取。
排污费是指分非超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染费两种。主要包含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
污水处理费是指看废水的情况收费,大体分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比较少,我们每吨自来水里就有一块多的排污费,这个费用就是给污水处理厂。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
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㈢ 城市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及附加有什么区别
排污费是指排污企业因排放废水需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一般根据排污量由环保主管部门核定收取,主要用途是环境成本;污水处理费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现在各地基本上自来水水价里都含有污水处理费,跟自来水费一起收取;另一层就是废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企业向集中污水处理厂交纳的待处理污水费用,一般按排放水量乘以单价计收。有些地方交纳给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内含排污费,各地管理上有些差异。
㈣ 污水处理费属于什么费用
工携悉程排污费属于管理费。管理费所包含的规费中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住房公积金中的一项,是请按照政府的规定缴纳的,不属于竞争性项目的费用。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或槐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第十四条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
各地区应当加强对自备水源的辩团乎管理,加大对使用自备水源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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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水务集团开的污水处理费会计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排污费
㈥ 供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属于排污费吗
排污费是指,任何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个人都应该缴纳排污费,排污费是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来收取的。供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就包含污水处理费了,也可以理解为排污费,这样从经济角度来节制大家节约用水,合情合理。但是这不叫排污费,是自来水的成本的一部分,我是这样认为的,你呢?
㈦ 房产企业污水处理费计入什么哪个会计科目
房产企业污水处理费计入什么哪个会计科目
答:1、如果是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应记入"管理费用--排污费"
2、如果是企业建造排污设施所花费用就记入"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
收污水处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1、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的免税污水处理劳务,应按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悔尺伏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碧携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选择放弃免税权后,对污水处理劳务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应税项目污水处理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接受污水处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房产企业污水处理费计入什么哪个会计科目?果然是要分缴纳金额大小,以及原困枯因的,如果是建造过程缴纳的就要计入房产成本里,其它都可以和一般企业一样计入管理费用.房产企业的会计想要做好,还真的是有太多需要学习的知识呢.
㈧ 污水处理厂需要交纳排污费吗
你说的应该是环保部门收的排污费尔吧。
如果你单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