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拉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排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等进行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第四条本市城市排水工作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并将城市排水事业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第六条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县(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和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林业绿化、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排水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国土和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包括现状分析、排水量预测、排水模式、排水设施布局与规模、排水设施更新改造、污水与雨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内容。第九条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以及区域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条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公共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二条国土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共排水设施建设施工前,应当将设计方案报送排水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十三条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城市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排水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设计方案建设;
(三)竣工资料齐全;
(四)排水设施功能完好。第十四条拆除、移动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第十五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经通水调试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排水主管部门备案,由排水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情况进行确认。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排水设施及相关的图纸资料等向市或者县(区)排水养护机构移交。
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图纸资料等报送市或者县(区)排水养护机构备案。专用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经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发放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后,方可接入。第十六条城市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未移交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第三章设施养护第十七条市属公共排水设施由市排水养护机构负责运营和养护维修;县(区)属公共排水设施由所在县(区)的排水养护机构负责运营和养护维修。
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运营和养护维修。
㈡ 环保验收不通过污水厂能竣工验收吗
不能。
环评法明确要求不能“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在各地都在严厉打击、整治建设项目“未验先投”!
污水厂竣工验收程序
提交验收环保部门材料
1、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2、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文件;
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批复文件;
4、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环境保护总结报告;
5、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整改保护(根据项目建设、试运行中的监督检测情况确定);
6、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水量、进、出口浓度等。
验收现场准备材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
2、初步设计文本及其批复;
3、企业自行监测记录(进出水浓度);
4、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月生产报表;
5、进出水水量的台帐资料;
6、通过调试期有关证明;
7、污泥处置记录:
8、用电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耗电量);
9、污水处理厂运行现场监督记录(当地环保部门提供);
10、在线监测记录(进出口流量、浓度);
11、处理水量中工业废水所占水例(如果工业废水量超过总水量的10%,由当地环保部门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业企业上年环统排放浓度);
12、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
㈢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还要做环评吗
肯定需要做环评的。
㈣ 污水处理厂要进行环评监测吗请说明理由。
污水处理厂是需要做环评监测的。因为现在的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处理工艺运用的是活性污泥法,主要是用含微生物的活性污泥来吸附或者氧化分解污染物,将污染物减害化,在此过程中,污泥会吸附有害污染物,微生物氧化分解污染物也可能会产生有害气体,这都需要做废水、废气和固废的监测。
㈤ 建筑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市政污水处理厂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环保、安全消防验收的关系及规定
真实案例:
某私企以BOT形式投资的中型市政污水处理厂,预计投资大约6000万元。在项目策划阶段,投资公司即业主方的项目部打算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想尽早发挥使用效益的需要,在污水处理厂土建、安装基本完毕后便立即开始设备联机调试,设备及电器自控均正常运行同时水池没发现漏水后,未等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便提前开始进行污水处理厂工艺上的微生物培养调试过程(该过程非常耗时),以便于尽早达到“污水水质排放水质达标”后来收取排污费。
而法定的各类验收都还没开始做验收,需要补做。至少需要环保验收过程中的一项“污水排放水质达标”合格后才能正常收取每吨污水的排污费。
问题①:
一般市政公用类得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在联机调试、试生产、微生物调试培养、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之间的关系顺序是如何的?主要是环保验收的顺序,其时间窗口问题。
上述案例中的尽早满足污水排放达标做法能否实现或者变相实现?
问题②:
时间上有没有必须的先后顺序,条例上要求的是试生产30日内申请环保验收,但是竣工验收是需要在试生产之前还是之后。污水处理厂微生物调试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是半年时间,这个时间俗称“调试期”,这个微生物调试是不是就是法律上“试生产”的概念?
问题③:
如果污水处理厂没有竣工就开始进行微生物调试,则污水处理厂在试生产或者调试期内若能污水处理达标了排放了则产生了环境效益,则是不是可以有权申请收取污水处理费了?
备注:污水处理厂特点是:
①建设完毕后需要设备单机及联机试车调试,之后才能算是安装工程部分验收合格。
②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如果需要污水排放水质达标,这就需要培养微生物直至其稳定,但微生物这东西很难培养,也说不好什么时候能将污水处理合格,至少需要试运行2—3个月时间有的甚至是半年时间也说不准的(这个时间段环保行业里通常叫做“调试期”,这个调试期是不是试生产的概念?)。
③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都是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它属于比较敏感的市政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大。
④BOT投资是属于社会公司对地方市政项目投资的一种模式,污水处理厂需要按照未来20—30年间每吨达标排放污水收取污水排污费的方式来回收BOT的全部初期投资及日常经营开销。形式类似于私人投资并维护高速公路并对每辆汽车收过路费的方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时通常建设期政府只给一年时间,一般这个时间都不够用,主要是因为微生物培养时间一般都很长。
㈥ 请问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相关的标准、规范性文件参考
作为污水处理厂公司来说,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程序比以前简单多了,只需要回在当地环保答局申请验收就可以了。
以前是要企业出具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但是现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
以后的这个竣工环评验收的监测报告是由环保局来进行委托的,你们作为企业不用委托。
㈦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需要以下资料:来
1、验收申请自报告;
2、监测站监测报告;
3、污水处理厂环评、污水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资料;
4、企业污染源介绍以及各类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整理一份资料,废水是如果处理排放,废气是如何治理,噪声是通过什么方法处理、固废是怎么收集处理)
5、还有一个表格(具体名称想不起来了,一般环保局网站上有下载)
具体的以环保部门的为准,你打个电话给环保局他们就会告诉你要准备哪些资料的。管理科或者污染控制科。
㈧ 污水厂一般谁来设计谁来建设谁来验收
吼吼 请看我的实践情况,我已经干了2个污水厂的甲方了!有问题可追问专。
污水厂一属般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投资,所以设计、施工都是必须招标的,中标的单位设计和施工。
立项就是污水厂前期你随便找个设计院(这个不用招标)做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再找个环评机构做个项目的环评报告,把环评报告送到环保厅审批,审批过了,给你红头批复 。然后拿着可研,环评报告及批复到发改委审批,如果批复过了,给你红头批文,这就立项了。后面就是招标设计,施工,买设备,安装。
一个一个打的 要是不给分 我的心真是拔凉拔凉了!
㈨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的程序及条件
如果你自己测试能达到验收标准后,以建设方的名义向主管环保部门递交个申请表就是了,等环保部门的通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