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环保局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点取样化验是否可以作为合法依据
是。
他们根据中国环保法,相关条规取样、依照化验规范所进行的化验结果,是污水处理后中水化验标准的结果。
❷ 洗衣厂偷排废水是怎么回事
3月16日,大兴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于凌晨对某洗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洗衣厂正在生产,洗衣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大兴区环保局对该洗衣厂处以5万元罚款,并初步判断该企业偷排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立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大兴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任明介绍,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洗衣厂没有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夜间直接将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没有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里,污染了水体和土壤。该行为不但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也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措施。
北京市环保警察成立以来,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已成功破获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❸ 环保局有权力不准别人收购废品么
环保局有权利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查封、扣押、停业、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滑让,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废漂水排污回用环保局罚款吗扩展阅读
环保部门的权利:
1、审批权
“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履行的是第一审批权。
2、验收权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收费权
收费权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同时“水污染防治法”也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还应缴纳排污费。
4、限期治理权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决定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管理权限做出。但环保部门也有限期治理部分污染的决档唤定权。
5、检查权
“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环保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范围为本行政辖区或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对管辖范围以外和与污染排放无关的单位无权检查。
6、调查权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有权进行让凯行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制作笔录并交被询问人核对签名。在收集证据时,可采取抽样取证的办法。
7、处罚权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环保部门对违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定、现场检查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的单位
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单位,违反危险废物特别规定的单位,以及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视不同情节,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止施工、停止生产、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
8、调节权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或者其他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调节处理。
9、监督权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环保部门同意监督管理与有关部门分别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❹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环保局还查吗
查,理论上来说,虽然你再次回用了,但是从你污水处理厂排出来的,依然划分为污水范围,即使再干净也不行,除非是从自来水厂出来的。
❺ 工业污水处理后的净水可以循环使用吗
现在是国家鼓励使用循环水,污水进行浓度处理后回用,如果能实现零排放的目标专肯定是受欢迎的,只不过深属度处理比使用一次水成本要高得多,只要你的工艺适合,完全可以使用中水。你不排放废水违反什么法律?环保局只是没办法收取你们的污水排污费了,它不同意也没办法。
❻ 基于市政污水处理及回用问题略述
污水的资源化、污水的再生和利用既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又有效地保护了水环境,有利于实现城市水系统的健康、良性循环,从长远来看,这将是有效地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问题的优化途径。如何在满足规定的各种技术条件下,优化污水处理,发展污水再生回用事业并合理利用污泥,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望同行参考借鉴。
前言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迅速增长,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任意排放,不仅造成水环境的污染,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同时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而经过净化的污水可以作为一种再生的水资源,具有量大、集中、水质和水量都较稳定的特点,能够用于农业、工业和市政用水,不仅可以缓解城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而且还可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一、工业废水处理的特点分析
工业废水处理的特点是:针对性强,技术变化多。主要技术有隔油、气浮、混凝、沉淀、重力过滤和膜过滤、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离子交换、电解、电渗析、反渗透等专用技术来分离减少工业废水中的油、色、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在工业废水治理中也常常用到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表面曝气、纯氧曝气、厌氧和好氧活性污泥法等生化技术。由于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一般规模小歼睁旁、技术性强,工艺组合灵活,结构通常为钢制,即使内部管线穿插较多,运行维护也不太困难。工业废水处理在技术上是与城市污水处理类同的,但是如果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思路简单地套用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会带来很多预想不到的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特点是规模大、占地大、设施尺寸大、单元多,处理设施通常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此相应地要求整体工艺构成要简单,单体设施构成也要简化,尽量减少管线穿插和复杂结构,以便减少全厂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总量。正因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投入多,它的结构坚固简单,使用年限长,规模效益好,单位处理成本较低,运行效果比较稳定,在环境治理上发挥的作用突出,因此一经确定要搞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时,要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特点,借鉴他人的经验与技术,慎重选择工艺、考虑方案,即:整体工艺构成要简单,单体设施构成要简化,便于维护,便于运行,能耗尽可能低,占地尽可能省,运行效果要稳定。
二、水污染控制的发展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我国水早肆污染控制经历了由单一污染源的治理、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到区域污染综合防治、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两个阶段。在氏橡过去的几十年中,由于我国的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摆脱不了点源治理、达标排放、三同时和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实际结果并不理想。据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国5556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调查结果表明,三个效率(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率、设备利用率、污染物去除率)较好的仅占运行设施总数的35.7%,其污染物去除率达到设计能力的只有50%,总体有效投资只占全部处理设施总投资的31.3%,只有不足1/3的设备发挥作用。由此可见原有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设计、思想原则中存在不少问题,已不再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水处理及其回用问题分析
在污水深度处理、超深度处理、污水再生回用已经实用化了的今天,城市总体规划与给水排水系统规划都应当重新考虑,将污水的再生和回用放到重要位置上来。21世纪排水系统的定位应从以前的防涝减灾、防污减灾逐步转向污水的资源化,从而恢复健康水循环和良好水环境,维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数目与选址。污水处理厂设计应进行近期及远期规模的研究,以合理确定工程分期。以远期规模做为污水处理厂选址的依据,其选址用地条件应满足远期处理用地的需要,以利于工程的扩建。对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不宜过大。按照传统规划方法,污水处理厂厂址一般尽可能地安放在各河系下游、城市郊区,但是这种系统布局使污水厂距离再生水用户较远,需铺设的回用水管网费用相应增加,不利于污水的资源化。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厂厂址时,还应对再生水的用户进行调查分析(城市中的自然水面、小河、绿地和工业再生水用户),并根据回用水的需求,在城市中适当位置设置污水净化厂(再生水厂),收集附近区域的城市污水,根据回用水质要求加以处理之后就近回用。因此,城市污水厂的数目不应拘泥于传统经验,而应该依据城市实际中水回用的需要在适当位置建设合适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使得整个城市形成大、中、小,近、远期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这样,既有利于污水回用,又减轻了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负担,易于实现分期建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
2、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的方法较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工艺流程。因此应该根据污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的要求,对水处理单元进行多种组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选择出经济可行的污水处理流程。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应在市区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排污口,定期实测其水质水量,采用加权平均确定其现状水质浓度,以此为基础,结合其它监测资料并考虑一定余地,确定设计进水水质。因不同城市产业结构的差异,切忌简单类比。这就要求在确定工艺流程的时候增加对该厂附近地区污水再生水需求情况的调查,以便对处理工艺进行适当的延长和完善,即可满足污水回用水质的要求。随着环境及法规的压力,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在生物法中,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大类,活性污泥法因其处理效率高,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得到广泛应用。另外,在排水管网为合流制的条件下,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流量雨天是晴天的2-4倍,当出现雨水冲击负荷时,大量活性污泥从曝气池转移至二沉池,并造成污泥流失。改进型Orbal氧化沟工艺和SBR工艺可解决上述问题并使有机物得到有效降解。
3、污水回用。我国属世界12个贫水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400m3,尤其北方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00-400m3,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的发展,许多城市不得不到几十公里以外开辟水源,其投资在1000元/m3以上,制水成本高达1.0元/m3以上。相比之下,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的尾水,是一种稳定的水资源,经过处理后可做为工业冷却洗涤用水、市政杂用水及城市河道湖面的景观用水,其投资约200-300元/m3,制水成本在0.30元/m3左右。大部分城市工业用水量约占总用水量的50%-70%以上,其中冷却、洗涤等用水量大但水质要求不高。在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中,应研究污水回用的可能性,调查研究回用对象及水质要求,并结合回用水水质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工艺选择,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污水回用的处理用地。在规划中还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应妥善处理和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大量污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危害城市环境。目前较多的是将污泥填埋,这不但需要大量的土地,而且废弃了大量污泥资源。因此污泥处置的最终出路应该是作为农业肥料充分利用污泥中富含的N,P,K等营养物质,既可避免污染,又可创造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投入到污水厂建设的资金较为有限,要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地实现污水资源化还需要一个认识过程,但是必须注意到这将是解决我国水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结语
在回用经处理的城市污水时,应注意其使用的安全性,对可能与人体接触的各种用水的安全性必须给予充分重视,不同用途的水应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对于接入居民住户的回用水管线,可能存在用户擅自改动管道,将其与自来水串接,也可能误将回用水直接用于生活用水,或因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人对回用水进行不法应用而危害他人健康。因此,回用水管线必须有明显标识,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改接管理办法,对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各种用水,卫生防疫部门应制定有关办法。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回用水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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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企业自己的污水做个中水回用要不要经过环保局
当然需要了。
拓展阅读: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❽ 别人厕所污水排放到我家边上水沟协商没用怎么办,找那里反馈,或者投诉环保有没有用家大门口有条小水沟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