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处理厂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目前状况下,我国的污水处理厂性质复杂,有属于事业单位的,有属于国营企业的,通常来说污水处理厂都是国有的,特别是市区的大厂(规模>20万吨/日),一般<5万吨的就不好说了,也有属于外资、私企的。而且,现在大多数国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开始改制了,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过度。
(1)污水处理公司属于国企吗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
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的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
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B. 污水处理厂是国企还是私企
法律分析:有国企的也有私企的,污水处理厂不都是国企。在我国,早期的污水处理厂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属于市政部门管辖,其建设、运营等由城管部门负责。BOT、TOT等国际先进模式引入我国,对于加速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改善水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原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大多进行了企业改制,有属于事业单位的,有属于国营企业的,也有属于外资、私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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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污水处理厂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
法律分析:
污水处理厂,隶属于城乡建设局,大部分属于事业单位。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很多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变更为国企。也有的地方,是个人投资兴建的,该类厂属于个体或者股份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条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