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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环保计划

发布时间:2025-01-25 22:18:40

⑴ 建污水处理厂,如何科学规划

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能一建了之。
如何将近期需要与远期发展兼顾,考验人们的智慧。

弹性规划,才能避免“过剩”
地点:秭归县归州镇

秭归县归州镇污水处理厂紧邻长江,有两条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是每天3000吨。
记者看到,两条生产线中,只有一条在运转。“2016年前10个月,处理污水44万多吨,平均每天处理1482吨。”归州镇建设环保中心主任朱道清说,该厂2007年正式运行,至今已近10年,一直没有满负荷运行过。归根结底,是镇上人口减少。
最初设计时,该厂按1.2万人的规模设计,然而移民政策发生变化,原计划进镇安置的移民大部分外迁,镇区人口少于预期。目前,全镇区7632人。
秭归县12个乡镇,已有7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2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还有3个乡镇待建,预计今年可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那些新近建设的厂,由于吸取了以往经验,处理规模和技术路径更切合实际。“乡镇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很重要,处理能力要为未来发展变化留出余地。”秭归县住建局村镇科负责人谭子松说,当地每个污水处理厂每年需要20多万元财政经费补贴,如不精打细算,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柳暗花明,“兼并”破解尴尬
地点:江陵县熊河镇

江陵县熊河镇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建成后,闲置6年,厂内设备风吹日晒,已生锈。
2015年,镇上花几十万元,将处理厂彻底改造,换新工艺、新设备,终于可以正常运转。记者看到,厂内已整修一新,机器设备也在正常运转。
然而,改造又带来新问题,该处理厂原本设计处理能力是1500吨/日,但改造新工艺后,处理能力下降为500吨/日,刚刚能满足现有需要。
由于沿江工业园拆迁,一个还建小区很快要在镇上修建,污水处理量还将上升。但处理厂左边是农田,右边是校舍,没有地方扩建了。
更尴尬的是,这几年江陵县城不断扩大,熊河镇距离县城新区的主污水管网只有2公里左右了。江陵县住建局初步设想,以后把镇上管网和县城管网接通,污水交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9万吨/日,熊河镇的污水对它完全不是问题。”该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真要到了那时,熊河镇的污水就有了去处。但耗巨资建设、翻修改造的处理厂,就面临着“下岗”。

因地制宜,实现全域覆盖
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

在鄂州梁子湖区的一些村庄,可以看到一些小小的污水处理站。
如东沟镇茅圻村堑下钟湾,用的是“无动力快速沉淀厌氧一体化反应器+人工湿地”技术,每天可处理污水10吨,5万元就可建起来。
在沼山镇湖瓢村周胡谈湾,用的是“多层微生物滤池工艺”,每吨污水处理只需0.1元左右,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
这些处理站由湖北联净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全域厂网一体建设、运营。梁子湖区政府授予该公司特许经营权30年,对排污管网服务采取逐年付费的方式购买。
都是污水处理站,为何采用的工艺各不相同?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每个污水处理站覆盖的村湾不一样,污水的主要成分也不相同,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2014年开始,鄂州率先在全省提出并启动城乡一体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有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或试运行,农村已建成400多座污水处理设施。主城区、新区、集镇、村湾“四位一体”的全域覆盖的污水处理体系初具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乃至村湾的生活污水主要成分也发生了变化,不能一套设备打天下了。在农村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因地制宜,既包括工艺手段,又包括维保方面的技术力量。”该负责人表示。
鄂州市住建局介绍,今年该市将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15座,农村自然湾污水处理装置1117个,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⑵ 污水厂采用不停产升级改造,求向环保部门上交的“有关不停产升级改造期间废水的处理措施”,谢谢啦。。。

1、对曝气系统的改造,采用不停水可提升式曝气系统
2、轮流进行清池改造,回
3、做好管路和电路对接前答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处理站停产时间
4、新建必要的升级工程(事故池、二沉池、调节池),以便在旧系统检修期间,新系统可以投入使用。
5、准备应急药剂,当曝气池改造期,在二沉池投加药剂。
6、估算好污水进入新建构筑物的时间,并组织好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

⑶ 企业治污行动实施方案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xx年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20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查清影响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2、要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

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崇阳溪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企业在20xx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和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或已完成环评但变更原有设计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工业园区内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已安装治理设施而不正常投入运转或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或限期重新安装治理设施后投入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依规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市环保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擅自动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以及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XX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全面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

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对前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和20xx年底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那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于那些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行政诉讼期限仍拒不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或者已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驳回其请求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干扰环保行政技法或地方保护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六)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环境污染问题

开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纳入城市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要限期治理。要建立并落实新开办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征求公众意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油烟扰民问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好建筑工地和“三厅”噪声扰民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武夷山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成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相林市政府办主任

林立芹市监察局局长

吴庆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陈晶秀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家荣市经贸局副局长

曾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方群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长胜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华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主持)

肖春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吴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董立(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电话:5308423,传真:5303463。

四、部门分工

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2、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治理或依法关闭,却擅自恢复生产的排污企业,要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对污染反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罚。

(二)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在规定限期内淘汰这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配合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和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3、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对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此次行动中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结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

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及XX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查处无照经营的意见(办法),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会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配合协调。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强调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挂帅,制定具体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挂牌督办。各级政府要确定本地区今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和奖惩措施等。对20xx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报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一是要将专项行动列入政府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专项行动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污的重大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于社会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要做到“三公布”: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四)及时报告,动态管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旬编发和按时报送一期工作简报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省、市要求的阶段性工作总结等材料要及时上报。信息填报要求由XX市环保局另行发文通知。

(五)严肃法纪,责任追究。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建立制度,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要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

六、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并分别于7月1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报告;8月15日前报送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专项检查报告;9月15日前报送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检查报告;10月10日前报送危险废物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报告和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报告。

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

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我市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及时于11月1日前向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20xx年XX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⑷ 污水处理厂月工作总结范文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污水处理厂月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顷尘清!

1、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
3、 “严”字当头,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一整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考核雀前体系,确保安全、有效、满负荷的运行。
4积极开展污染物的治理和利用工作。
下月我们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①加强操作人员的全面培训管理工作;
②继续保持岗位的严格操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以及现场卫生环境干净清洁的良好发展;
③干化池浮渣彻底清理以及炉渣的更换,并以原旧废活性炭、核桃壳为干化池过滤填料来代替炉渣,相信过滤效果赶超以前。同时为废旧活性炭、核桃壳作为固体废物必须有市局指定的相关专业单位处理的“定罪”找到了充分利用的空间,即降能节耗又有合理的去处。最后还可以拉去煤气炉作为燃料彻底燃烧。
④为提升池潜污泵的安放做好基础工作;
⑤提升池池底油泥的彻底清理和做好装置来油的污油回收工作,让公司降至最低损失,回收利益;
⑥做好三级隔油池的收油工作;
⑦污水处兄行理厂地面全面硬化,还污水处理厂一个高质量的环境;
⑧三级隔油池与调节罐之间建下水道明沟,让雨水有所排、积水有所去;
⑨给污水一个具体操作指标,工艺参数,化验分析数据;
⑩解决污油泵周围油污 污染问题,硬化其周围让积污有所排。
五、总结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环保达标已经是一种共识和要求,我们污水处理岗也规划了未来的环保发展计划,我们将总结过去的成果,借鉴、学习外部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企业的环保形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力度,实事求是 抓好德泰化工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德泰化工的环保治理,长抓不懈,创造明天更加辉煌的环保企业。

⑸ 求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赶紧帮忙解决一下。。急急急!!!

①市场准入监管。准人监管是政府监管的重要一环,是维护污水处理市场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政府要在明确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准人条件的情况下,把特许经营协议的核心内容作为招标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产业的成本、价格、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特殊情况的紧急措施等因素,严格审查要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的资金、技术及管理能力,择优选择中标者。对新建、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对已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对其运营资质进行审查,政府部门和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厂服务合同。
②建设过程和运营的监管。建设过程监管。必须坚持建设和采购的招标投标制。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对承包主体的采购、施工等过程实行监督。使建设过程体现竞争性和择优性。同时,加强对政府及企业投资行为的审计监督.完善投资建设监管体系运营监管。运营过程的监管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质量和服务监管。主要从进水水质、进水水量和排水水质上把关,制定相关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并对企业提供的质量与服务实施定点、定时监测。二是成本与价格监管。污水处理价格应根据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货膨胀,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而变化。为此。必须要有成本监管,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为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奠定基础。三是安全运行监管。污水处理行业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要加强对生产运营和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业生产、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③形成公众和舆论监督。应扩大污水处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和公众对污水处理运营的全程监督。完善社会监管。政府应加快制定设施建设、运营、拍卖、抵押、资产重组、资金补助、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扶持企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确的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明确运营企业的责任和权益。为实现社会监管到位,政府还应加快对信息公开、审计查账、违规处罚、管网建设的问责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进行污水处理BOT等市场化相关办法的专项立法,完善我国BOT法律制度我国尚未制定有关BOT 的法律或法规,为了解决立法现状与实践需要的真空现象,我国应该尽快制定一部详尽的污水处理BOT 专项法律,以消除法律冲突,促进我国BOT 模式的发展,以规范城镇污水BOT项目的操作程序和运作方式,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BOT 城镇污水BOT 项目的衔接,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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