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阳沈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于洪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沈阳沈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于洪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09日,主要经营内范围为机械设容备配件制造、安装、调试等。
法定代表人:邓玉文
成立时间:2014-10-09
工商注册号:210100500043096
企业类型:分公司
公司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北街90-2号
❷ 沈阳沈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沈阳沈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00年03月03日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版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郭经伟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安装、调试。等。
法定代表人:郭玉琢
成立时间:2000-03-03
注册资本:4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21010040000878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北红村红永路18号
❸ 沈阳沈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不还被搞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专者可以属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