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自来水供水(以下简称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供水和企业、事业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第三条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供水的统一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供水实行计划供水,厉行节约用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第五条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城市供水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二章供水水质管理第六条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七条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置明显标志。第八条在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危害供水水质的行为。第九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十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水质监测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化验监测,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新安装或维修的供水管道及设备,应当进行冲洗和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供水。第十二条自建饮用水贮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其水质每月至少化验一次。保持设施完好,防止水质污染。第十三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对直接从事制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传染病患者不得直接从事制水工作。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直接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第三章供水和用水管理第十五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压力标准供水。用水水压需要超过国家规定管网末端服务压力的,应自建贮水加压设备。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做到水表计量准确,不得无故间断供水。供水管道发生破裂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突然停水时,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第十六条因城市建设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需要停水或者降低水压时,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凡不能间断供水的用户,应当自建贮水设施。第十七条凡开户使用公共供水、增加用水量、改变用水性质、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的用户,均须持书面申请到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办理手续。第十八条开户用水和增加用水量的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供水增容费,增容费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缴,用于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第十九条城市供水水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水成本核定。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生产、经营性用水水价应当高于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并实行按量分级定价。
调整供水水价,应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二十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缴纳计划外水费。第二十一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时抄录进户总水表,将计量收费数额通知用户。用户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低流量标准的,按最低流量标准收费。第四章供水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对城市供水专用的水井、引水管道、水厂、泵站、供水管道以及闸门、消火栓、空气阀、水表等供水设施,严格管理,定期检修,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向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十三条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新装、改装供水管道或总水表时,须事前向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按规定交纳费用后,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
㈡ 自来水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法律分析:(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六)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㈢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第一节号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其中:A————设备大类,切削加工设备为1,焊接设备为2,辅助设备为3,检测仪器和设备为4,辅助性生产工具为5;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第一台双头锯。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5.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7.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事故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事故。
8.3设备事故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处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事故由车间处理并报厂领导备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业处理。
8.5事故的处罚。
对肇事者处以事故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并责令写出检查。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
㈣ 求自来水厂管理制度
转载
自来水厂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完善企业内部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效益,增强企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真正使企业的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实现各项管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总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本着用户就是上帝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精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民主管理,为巴镇地区供水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四、爱厂如家,坚持“树立行业新风,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效益,厂荣我荣,厂衰我耻”的治厂方针。
二、工作制度
1、公司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严禁各自为政,推拉扯皮。不协调配合者,造成损失、影响正常生产,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2、全体员工要紧紧团结在公司领导班子周围,服从组织分配,听从组织指挥,凡不服从分管领导及各环节负责人的管理,对分配的工作挑肥拣瘦,甚至顶撞、辱骂管理人员的,分管领导和环节负责人有权给予停职七天处理,停职期间,仍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清,无悔改之意的,继续延长停职期限,并取消其全年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
3、公司上下要处理好各种关系,搞好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凡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拨弄是非,中伤他人者,发现一次除在职工大会上向对方赔礼道歉外,给予停止待岗一年处理,停职期间,无任何待遇。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搅乱社会及公司工作秩序者,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5、无意损坏公物造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处以5倍以上罚款,并令其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经批评教育,既不承认错误,也不做检查者,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停职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
6、在工作中因不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谩骂或殴打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由本人负责,公司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停职待岗处理。
7、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拘留的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被判刑的给予除名处理,上报主管局、人事局备案。
8、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按《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处理,妇女哺乳期为一年半,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期限,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
9、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统一分配,对所分配的工作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服从统一安排的,停职待岗处理,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10、凡打着公司旗号到社会上坑、蒙、拐、骗,给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待岗一到五年处理,并不得享受停职期间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11、对公司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人人有责,如公司职工发现有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既不上前制止,又不向公司汇报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担。
12、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的思想,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公司利益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符的言论,否则一经查证,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不享受全年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要有假条,凡捎话请假一律不予批准,三日以内,由车间负责人、分管经理批准,报办公室方可生效,三日以上由车间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经理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罚款十元,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请假一天扣十元,临时请假(无诊断书)一天扣8元,累计全年事假超30天,旷工超10天,取消全年奖金、劳保福利。连续旷工5天以上,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不享受停职期间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3、定期例会,除泵站值班人员,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4、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书,职工请假必须逐级批准,越级请假不予批准。长期病假,工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工伤除外),全年奖金、福利待遇,根据出勤情况按比例发放。
5、行政人员外出,必须同分管领导打招呼,副经理外出必须同经理打招呼,不打招呼外出按脱岗处理,脱岗一次罚款10元,公司领导要对行政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7、所有行政人员必须先签到,后外出办事,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内部除库房以外所有财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做到所管理的财产物品完好无损,使用发放有序。
2、负责公司的考勤考记工作,抓好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好考勤记录,按制度月月兑现。办公室考勤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如有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由考勤人员负责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赔礼道歉。
3、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好锅炉房及门卫夜勤人员,锅炉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对门房值班人员要经常抽查,加强管理。
4、公司一切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应建立台帐,由领用人签字,对低值易耗品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坚固耐用品,要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如因台帐手续不全,执行制度不力造成的财产损失、流失,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赔偿。
5、组织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文化学习、普法教育工作。坚持好例会学习制度,每年负责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一期政治文化学习班,一期法律知识培训班。
6、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对职工中的一些大的思想苗头和不正确的思潮,要积极疏导,并向领导及时反馈,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本单位,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不必要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
7、做好干部、职工的调资和离退休人员申报、办理工作,工资调整及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准确无误,若因人为因素造成失误,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做好各种会议及各项集体活动筹备、召集、记录工作,做到快速、优质、高效。若因人为因素而贻误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举行,由办公室负责全部责任。
9、负责管理好公司的印鉴,不得私盖,外出移交专人管理,公司内重大事项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盖章,否则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并调离工作岗位。
10、负责管理和使用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无关人员不得使用,严格控制纸张浪费,无故浪费纸张,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1、打印机只负责公司公事所需材料的打印业务,不得为私人打印材料,凡发现所打材料与公司业务无关,一次罚款50元。
12严格履行公司规定的打印程序,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材料应登记造册,写明材料内容、打印数量、打印时间,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健全,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公司的财务处理,把好公司各环节的收支关,当好家,理好财。
2、坚决有效地履行各项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经理和经办人签字,不得支出任何费用,否则调离工作岗位。
3、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记好帐,管好钱,各项帐务处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规定执行,如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政策掌握不准,财务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人员承担30%的损失。
4、出纳要管理好现金,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账款相符,如账款不符,所缺现金由出纳自己负责赔偿。
5、搞好材料价格的核算,及时向生产业务股提供新的材料价格,使单位各项材料价格取费准确无误。
6、搞好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按期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表,每月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7、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每月按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工资,做到干部职工满意。
8、单位职工借款一律由经理签字批准,按批准期限为准,如按期不还按银行利率加收利息,并从工资中扣除。
六、生产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统筹安排公司的生产业务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
2、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定额标准,搞好各项工程的预结算,业务人员必须经实地勘察丈量后方可出具工程预结算,如工程预结算与实地工程量不符,一经发现按工程量误差的两倍罚款。
3、工程结束后,必须由生产业务股会同用户对工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上必须有生产业务人员及用户签字,如一处工程没有验收报告,或验收报告不实的,,处于生产业务人员100元罚款。并将施工资料及验工报告整理存档。
4、生产业务股根据材料消耗情况提前拿出购料计划,及时向领导汇报,否则造成停工待料,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生产业务股负责。
5、生产业务股在购买材料时,一定要严把质量关,按市场价格、数量、标准、型号、规格进行购买,如购回质量低劣 、标准不符、规格型号不符的材料,由生产业务股采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在核准工程量后,业务人员应按国家标准拿出设计方案,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设计有误,所有损失由设计人员负责。
7、业务人员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供水设施(包括管网和水源井、阀门等)运行状况、布置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计划。做好水厂改扩建工程的上报、审批、监督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管理公司内生产所用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和分类,并按规定出入库,严禁所保管的财物流失,做到帐物相符。
2、材料入库必须填写入库单,所进材料要做到数量准确,规格型号清楚,摆放合理有序。
3、所入库材料,保管员要会同生产业务人员严把质量关,不符合要求一律不准入库,否则入库材料低劣、数量不符、规格型号有误,一切后果自负。
4、材料出库,必须凭生产业务股的预算办理出库单,且出库单必须经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料。如不按规定出料,处以保管员所出材料金额的两倍罚款。
5、库存材料一年一盘点,年终盘点所缺材料由保管员照价赔偿。
6、根据公司生产和维修情况,及时向生产业务股提供进料计划,如不及时提供进料计划,造成停工待料,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7、每月材料消耗月底结算,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库存材料做到心中有数。
8、未经领导同意,任何材料、物质、设备不得外借,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30---100元罚款,所借出材料、物质、设备如有损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或修理。
八、稽查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抓好公司及各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公司所有供水设备,严禁他人破坏。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供水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监督、查处用户违章安装和违章用水行为,监督查处公司内部职工违法乱纪、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行为,确保正常的供水秩序及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3、积极协助配合收费人员做好拖欠水费追缴工作,负责欠费用户的停水、切水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
4、对公司及各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因责任不到,措施不力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案件,被司法机关查处,取消稽查人员全年奖金,并不享受本年度福利待遇。
5、稽查人员查处公司内部各种违章行为,一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由公司按规章制度作出处理,稽查人员在查处公司各种违章行为时,要程序完善,手续齐全,使用规章适当,不得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两倍以上罚款。
6、对用户轻微的违章行为,由稽查人员直接查处,对一些大的违章行为(如私自安装、私自接水、违章建筑、大的违章用水等)一旦查实,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两倍以上罚款。查处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的三倍罚款。
7、对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者或擅自启闭阀门者,稽查人员视而不见,坐视不管,查处不力,造成的损失由稽查人员负责。
九、门卫夜勤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的财产安全,看户好厂区厂院内所有设备和财产,严防设备遭到破坏和财产受到损害,凡出厂区一切材料、设备、物质,必须有出库手续,否则不预放行。
2、做好收发工作,及时送发各类报纸、文件和信件,看好电话,负责传达找人。如报纸丢失,由当班人负责赔偿,丢失信件负全部责任。接听电话要耐心细致,文明礼貌,不得粗暴蛮横,如让用户或领导反馈回一次,处当事人50元罚款。传达找人,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当事人原因,找人有误,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工作或生产上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私拆信件,发现一次罚款30元
3、接待来人来客,落实来人是由。严禁闲杂人员在厂区逗留,发现可疑人员或事故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对闲杂人员放任自流,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
4、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按规定的时间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坚守岗位,脱岗一次罚款50元,不按时交接班或晚接班半小时以内罚款1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停职待岗7天。
5、完善交接班手续,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真实。如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发现一次罚款20元 。
6、值班人员按公安机关的要求上岗,不得睡岗、醉岗,
不得在值班室聚众赌博、饮酒,不得非值班人员留宿,否则
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公司厂区内的财产、物质、设备、工具丢失,由当班人员负责全部赔偿。库内材料,没有出库手续放行或对出门材料查验不实,造成的损失由当班人负责加倍赔偿。
8、做好各项卫生清扫工作,每周四将会议室清扫一次,保持清洁卫生,夜班人员每日早将厂区环境打扫一遍,白班负责办公室走廊的卫生清扫工作,办公室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一次不打扫或打扫不彻底,罚款5元。
9、烧好茶炉,保证开水的正常应用,如人为因素造成不能及时供应,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值班期间,厂区内有重大情况或重大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隐瞒不报,延误不报,造成后果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罚款、停职待岗或除名处理。
十、供水车间岗位责任制
1、 按照规定和要求供好水,供足水,坚守工作岗位,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2、 供水车间负责各泵站所属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要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勤维修,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3、 供水设施的启闭,必须按照国家操作规范操作,凡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报废,按照损失总额的20%处罚。
4、 供水实施定时供水,夏季(5--12)早5:00—晚12:00,水压保持在1.5公斤—2.5公斤之间,冬季(11月—次年4月)6:00—11:30,水压保持在1公斤-2公斤之间,夜间(全年)水压不得超过2公斤。
5、 根据用水高低峰,合理安排泵的启闭时间,在保证供足水的情况下,搞好节能工作。
6、 泵的启闭、调度由公司调度人员负责,不得随意启闭泵,无总调度指令,无故启闭泵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由负责人自负。
7、 各泵站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公司领导及车间主任不定时抽查,不按时交接班,半小时以内罚款1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停职七天,脱岗一次罚款50元,造成重大事故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
8、 严禁带酒上岗,严禁在泵站内饮酒,严禁聚众赌博,严禁夜间非值班人员留宿,严禁非值班人员替班,严禁非值班人员在泵房逗留,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和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9、 搞好泵房环境卫生,管理好泵房的财产、公物,造成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10、 完善交接班手续,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真实,如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发现一次20元。
11、 泵站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时刻警惕,加强泵站安全保卫工作,经常巡查泵站及供水点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现象或事故苗头,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特殊情况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12、 各泵站大门必须昼夜24小时上锁,任何人不准进入泵站。如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领导陪同,否则不准进入。
十一、管道车间岗位责任制
1、 所有大小安装工程必须由用户亲自到业务股办理安装申请手续。如无申请手续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没收其所有工程款,并停水检测管材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当事人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2、 接到用户安装申请后,必须由业务人员实地勘察、丈量并做出预算,用户按预算金额全部交回财务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6日内,将工程款全部结清,开票结算。
3、 凡4〃 以上(包括4〃 )干管及表井、闸门井的维修,由公司出料,管道车间出工。干管抢修,需昼夜突击修复,保证正常供水。表井、闸门井的修复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例外。如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抢修任务,处以管道负责人30—100元罚款。4〃 以下支管道维修工程当日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4、 管道车间节假日、双休日和每日夜间11点前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分管领导及车间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检查。无故脱岗一次罚款50元。正常上班时间,管道负责人必须安排人员在厂部值班,如安排不妥,延误工作的,处以管道负责人30—100元罚款。特殊时期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5、 管道人员在安装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甚至敲诈用户,否则一经发现,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6、 管道安装必须按生产业务股的设计要求进行,如不按要求安装的,由当事人负责返工,损失自负。
7、 管道安装必须明确责任,保证质量,按国家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出现冻水,供不上水等责任事故,谁安装谁负责。因冻水、吃不上水导致水费无法征收的,损失由车间负责人承担30%,业务质检人员承担40%,施工人员承担30%.
8、 在进行管网维修中,工作人员必须先清理掉维修点周围的有害物质和杂质,严禁有害物质和杂质从破损口进入供水管网,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使有害物质和杂质进入供水管网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人负责。
9、 管道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接到报修电话,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一经查实,处以值班人员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值班人员停职待岗二年的处理。
十二、收费车间岗位责任制
1、 收费人员必须按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水费标准,否则一经发现,处以100—500元罚款。
2、 收费人员收费必须出具发票,如不出票收费,一经发现,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非法所得5倍罚款,并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如一年内不交回非法所得和罚款,继续停职待岗一年。
3、 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认真填写发票,严禁涂改、伪造、丢失或上下联不符,否则一经发现,处以十倍罚款,停职待岗一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负责,丢失发票每本处以1000元罚款,后果自负。
4、 收费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否则一经发现处以100—500元罚款,并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
5、 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6、 每周五为统一交款日,所收水费必须如数交回财务,不得截留挪用。逾期不交者,按挪用论处,限两日内交回,并处以30%罚款。罚款在限期内不交者,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一年内仍不交者,继续停职待岗。
7、 发票的领用,原则上每组一次领三本,随交随领,旺季由财务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8、 收费发票必须标明用户的姓名、住址、人口、水表的起址码、用水量、收费金额、年、月及开票人姓名。发票无用户姓名或收款人签字的,发现一次处当事人10元罚款,凡未按规定填写,被税务部门处罚,损失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9、 收费人员对所有自来水用户的用水情况,要随时监督、检查,对用户私按、私装、表外偷水及其他违反《城市供水条例》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反馈,由公司出面处理,对上述违章行视而不见,坐视不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50—500元罚款。
10、 对每月新发展的用户,接到业务股通知后,应及时征收水费,遗漏不收的,一经查实,处以责任人遗漏水费200%的罚款。
㈤ 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制度细则
1、本细则所指公共场所为单位公共场所。
2、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发现有吸烟行为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拒不接受教育或无视工作人员警告者可以罚款5-10元。
3、公共场所要求在明显处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吸烟标志要求用醒目颜色和大号字打印。
4、公共场所要求在明显处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画面。宣传画面要求在60cm×30cm以上,颜色要求醒目。
5、公共场所应当设立禁烟巡查员,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兼任,履行监督、警告、教育和处罚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吸烟行为的职责。有条件地要求挂牌或带绣有“禁烟巡查员”的红袖章上岗。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有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
(二)会议厅、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
㈥ 公司禁烟管理规定精品5篇
吸烟已成为严重危害健康、危害人类生存环境、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缩短人类寿命的紧迫问题。下面是公司颁布的禁烟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公司禁烟管理规定 1
一、目的
确保安全、文明办公,强化 企业管理 ,展示现代化企业形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范围及要求
(一)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吸烟,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二)除指定吸烟点外,公司南北区办公、生活、施工等公共区域、生产车间、食堂均属禁烟区。例如:施工现场、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会客厅、卫生间、楼梯间、电梯间、公共通道等。以上区域内为全面、二十四小时禁烟区域。
(三)在禁烟区内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不允许任何人吸烟,发现在禁区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劝阻。
(四)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公司的禁烟规定。
(五)外来协作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具体责任部门向施工方具体负责人阐述禁烟规定,并到财务部交纳1000元吸烟抵押金。
三、处罚
(一)严禁在吸烟室外吸烟,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吸烟室内乱丢烟头,发现一根罚款10元。
(二)外来合作单位、施工单位发现一次扣抵押金200元,抵押金不足从施工费用中扣除,并附上罚单。
(三)发现吸烟不劝阻,对在场人员同样处以50元罚款。
四、禁烟区的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和负责人
公司办公室作为职责部门,由总务科负责实施禁烟管理,负责定期对全厂区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违禁者实施考核。物业部门予以配合。举报电话:********
各部门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餐厅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处理。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各单位职能部门要搞好禁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定期宣传禁烟好处,提高全体职工禁烟自觉性,为争创无烟单位奠定基础。
五、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公司禁烟管理规定 2
为控制吸烟的危害,消除公司安全隐患,保障公司全体员工身心健康,维护公司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如下控烟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职工健康水平,杜绝火灾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
二、控烟规定与管理责任
(一)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或控制吸烟,以公司利益为重,服从领导,严格遵守公司禁烟规定。
(二)划定公司可吸烟区:
公司可吸烟区暂定:厕所、单人办公室(宿舍)、车间大门外、食堂大厅门外空旷场地、宿舍楼每层楼两端休息区、办公楼一楼大厅沙发处。严禁乱丢乱扔烟头,烟头必须彻底熄灭后入烟灰缸或垃圾篓。
除上述可吸烟区域外公司其他任何室内区域均为禁烟区。禁烟区域内24小时禁止吸烟。
(三)禁烟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其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人:各部门经理为所辖禁烟区的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四)各责任人有义务在禁烟区内严格执行本制度,严于律已,同时有权力对违反此规定者下达处罚通知,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外来人员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接待人员有义务给予劝阻,特殊的客户仅可在接待者办公室吸烟。
三、处罚
(一)在禁烟区吸烟的员工,首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依此类推;
(二)中层及以上领导在禁烟区吸烟者,加倍处罚;
(三)各部门经理对违规者下达处罚通知单,综合管理部签字后,报财务部直接从工资中扣款。
(四)对因违规吸烟或乱扔烟头造成火灾损失的,将根据损失大小,由肇事者和管理者负责相应赔偿。
四、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定期巡查。
五、本规定自二○xx年六月十五日起执行。
公司禁烟管理规定 3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二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 措施 ,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四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 教育 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 体操 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