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通过什么标准去正确选择油烟净化器呢
1.看净化效率高低
每个地方的检查标准是不同的,有些地方是要求过国标小于2.0mg/m3,像北京、天津、深圳、重庆、郑州市要求过地方标准小于1.0mg/m3,购买设备需要满足当地的检查标准,另外,还需要考虑使用场所,排烟口直接排向居民区的,需要使用高净化效率的。
2.看产品质量好坏
油烟净化器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是餐饮企业、工业加工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因此在选择油烟净化器的时候,需要选择资质齐全的厂家,比如CEP/ISO/CE等资质认证,一般都是唯一编号的,可以查真伪。
3.正确匹配风量大小
在选购油烟净化器的时候,需要根据自身的厨房灶台数来匹配选型,一般来说,按照厨房灶头数量*4000风量计算匹配机型,如果2个灶头,就要匹配8000风量的设备即可。
4.看清洗维护是否方便
油烟净化器随着使用时间,油污附着增大,油烟净化效率降低,因此要每月定期清洗,有些设备会配置清洗工具,如快霸油烟净化器是纳米金电场,延长使用寿命。清洗只用高压水枪清洗就可以。
❷ 油烟净化器的法律责任
第48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51条:违反本法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第56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第4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第62条: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中国油烟净化设备产业正处在迅速发育逐步成熟的初级阶段。从环保治理技术角度来说,如果不计成本,目前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将油烟废气治理到室内排放空气标准的,但是“不计成本”之说本身就是违背环保原则的,同时,让有需要的餐饮企业买得起和用得起,是判断油烟净化设备技术实用性的基本判据,不具有较高效费比的油烟净化技术是没有市场生存能力的。目前整个行业面临的技术突破点是寻找造价和使用费用低廉的、可长时间持续工作、低二次污染的高效除味技术,也就是说油烟净化技术已经突破了“可自然沉降大颗粒”和“稳定气溶胶小颗粒”的净化技术难关,正在解决“高分子和分子”级别净化技术的问题,乐观的估计,三五年左右的时间或许能够见到餐饮业“无烟、无味、常温排放”的高端油烟净化设备。
目前最具经济效益的系统对比如下:
静电油烟净化机系统 油烟净化机组(新组合式油烟净化一体机) 投入成本 高 低 系统差异 系统: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排烟管+引风机+控制电柜+风帽 一台机组全部搞定,保证环保验收通过 系统复杂 高 简单 占用空间 很大 很小 故障率 略高、需定期检查、更换部件 几乎为零 使用维护 专业维护、定期更换部件、专业清洗 无需专业维护 运行成本 综合运行成本很高 仅为静电式的1/10 居民区无烟直排 有无烟直排产品 全部产品无烟直排 无烟直排成本 成本高昂 很低 耗电量 厨房规模越大、耗电量越大 规模越大、节省电量约多 产品寿命 5年、必须更换部件维持 10年、无易损件 国家环保产品认证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编号CCAEPI-EP-×××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编号CCAEPI-EP-2007-105 国家强制排放标准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新组合式油烟净化机组选型
(1)根据排烟罩(普通)确定设备的处理风量
Q=3600(S)*0.6(m3/s)*W*L式中L—排风罩长度,m
W—排风罩宽度,m
0.6—烟罩口吸风速度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排风量应按烟罩口的吸风速度核算,烟罩口的吸风速度一般不小于0.6m/s;烟罩内接风管处的喉部风速应为4—5m/s;烟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米。
注:若是计算运水烟罩排烟量,则在此基础上增加20%
新组合式油烟净化机组产品特点
1、选型方便:模块化净化单元可以灵活组合,根据不同的净化处理量及净化率要求,单元数量可作适应性调整。
2、设备运行噪声低:优质电机+吸声壳体+独立消声段。符合环保要求。
3、油烟净化效率高:采用机械法(离心分离+过滤)和低温等离子电场相结合。
4、设备清洗维护周期长:多技术组合,使设备维护周期达12个月,符合低碳要求。
5、安装简便:安装更简化 将设备同风管法兰连接,通电即可。
6、除黑烟:加强型采用两组高压静电场,提高了净化率,并具有除黑烟的功能。
7、可选变频控制技术:使设备电机能变速运行,根据工作量调整转速,实现节能减排。
8、安全稳定:设备具有过载保护、缺相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高压电源具有电场打火自动断电保护功能。设备运行稳定、易操作。
9、美观大方:外形美观,全体采用环保水性烤漆。
新组合式油烟净化机组工作原理
集排烟、净化、消声、除味、杀菌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风性能好、净化效率高、噪声低,处理后烟气基本无色,也可用于低空排放。可选变频控制系统,低碳节能。
工作原理
等离子油烟净化器根据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原理和机械、离心原理相结合而设计。该机由离心分离段、高效过滤段、低温等离子净化段、消声段等部分组成。
1、离心分离段:采用机械除油技术,利用风机气体动力进行净化油烟。通过流体力学的双向流理论在叶轮内部实现油烟分离。通过改变叶片的角度和叶片的形式,使油烟分子在叶轮盘、片上撞击聚集。使油烟呈微粒油雾状,被离心力甩入箱体内壁,由漏油管流出。
2、高效过滤消声段:经过前端处理后,去除了大部分油烟,而逃逸的微米级油烟被后置的高效过滤段(粗过滤和精过滤)处理后大部分被过滤,余下的亚微米级的油雾微粒和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及异味等进入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段处理。
高效过滤段在过滤净化同时具有吸声降噪作用,使设备整体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3、低温等离子净化段:该段主要采用电晕放电方法产生高浓度离子,然后利用等离子体使通过电场的烟气中的颗粒带上不同(正、负)的电荷,从而自相吸引,凝并,单个体积增大聚集成大团而沉降,这样使烟气得到净化,可以对小至亚微米级的细微油烟颗粒物进行有效的收集。区别于静电式直接利用电场极板吸附油烟颗粒的净化方式,延长电场有效工作时间,达到低碳运行。
等离子体是一种聚集态物质,其所拥有的高能电子同油烟中的分子碰撞时会发生一系列基元物化反应,并在反应过程中产生多种活性自由基和生态氧,即臭氧分解而产生的原子氧。活性自由基可以有效地破坏各种病毒、细菌中的核酸,蛋白质,使其不能进行正常的代谢和生物合成,从而致其死亡;而生态氧能迅速将油烟分子异味气体分解或还原为低分子无害物质。
4、设备末端设有独立消声段,采用优质玻璃纤维消声材料,利用内部多孔的网格结构体系,使得声波能方便有效进入纤维体深层,将声能转化为震动能被转化和吸收,确保降低设备噪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 2002年1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1.2适用范围
1.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一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城市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f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f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4标准限值
4.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平方米。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
表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
规模小型 中型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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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灶头数 ≥ 1,<3 ≥3,< 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67,< 5.00 ≥5.00,<10≥10
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影面积(平方米) ≥1.1,< 3.3≥3.3,<6.6≥6.6
───────────────────────────────────
4.2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规模 小型中型 大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 2.0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
5其它规定
5.1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5.2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5.3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5.4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
5.5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6监测
6.1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十B),式中A、B为边长。
6.2采样点
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平方米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
6.3采样时间和频次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6.4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它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6.5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6.6监测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c基=c测×Q测/nq基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3;
Q测--实测排风量,m3/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3;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
7标准实施
7.1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视情况需要,对饮食单位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监测。
7.2新老污染源执行同一标准值。本标准实施之日之前已开业的饮食业单位或已批准设立的饮食业单位为现有饮食业单位,未达标的应限期达标排放。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批准设立的饮食业单位为新饮食业单位,应按“三同时”要求执行本标准。
7.3油烟净化设施须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才能安装使用。
7.4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A.1原理
用等速采样法抽取油烟排气筒内的气体,将油烟吸附在油烟雾采集头内。将收集了油烟的采集滤芯置于带盖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实验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剂进行超声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含量。
A.2试剂
A.2.1四氯化碳:在2600cm-1~3300cm-1之间扫描吸光度值不超过0.03(4cm比色皿),一般情况下,分析纯四氯化碳蒸馏一次便能满足要求。
A.2.2高温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调和油等)。高温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颈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为500摄氏度的温度计,先控制温度于120摄氏度,敞口加热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装一空气冷凝管,升温至300摄氏度,回流2h,即得标准油。
A.3仪器和设备
A.3.1仪器:红外分光仪,能在3400cm-1至2400cm-
1之间吸光值进行扫描操作,并配合4cm带盖石英比色皿。
A.3.2超声清洗器。
A.3.3容量瓶:50ml、25ml。
A.3.4油烟采样器与滤筒。
A.3.5比色管:25ml。
A.3.6带盖聚四氟乙烯圆柱形套筒。
A.3.7烟尘测试仪,其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参照GB/T16157-1996。
A.4采样和样品保存
A.4.1采样:
采样布点、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工况均见标准正文中。
A.4.1.1采样步骤
参照GB/T16157-1996的烟尘等速采样步骤进行。
(1)采样前,先检查系统的气密性。
(2)加热用于湿度测量的全加热采样管,润湿干湿球,测出干、湿球温度和湿球负压;测量烟气温度、大气压和排气筒直径;测量烟气动、静压等条件参数。
(3)确定等速采样流量及采样嘴直径。
(4)装采样嘴及滤筒。装滤筒时需小心将滤筒直接从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样头内,特别注意不要污染滤筒表面。
(5)将采样管放人烟道内,封闭采样孔。
(6)设置采样时间,开机。
(7)记录或打印采样前后累积体积、采样流量、表头负压、温度及采样时间。
(8)油烟采样器采集油烟。
A.4.2样品保存:收集了油烟的滤筒应立即转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紧杯盖;样品在24小时内测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保存7天。
A.5试验条件
A.5.1滤筒在清洗完后,应置于通风无尘处晾干;
A.5.2采样前后均保证没有其它带油渍的物品污染滤筒。
A.6样品测定步骤
(1)把采样后的滤筒用重蒸后的四氟化碳溶剂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好清洗杯盖;
(2)把清洗杯置于超声仪中,超声清洗10min;
(3)把清洗液转移到25ml比包管中;
(4)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ml四氯化碳超声清洗5min;
(5)把清洗液同样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
(6)再用少许四氯化碳清洗滤简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氯化碳稀释至刻度标线;
(7)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测定前先预热红外测定仪1h以上,调节好零点和满刻度,固定某一组校正系数;
(8)标准系列配制:在精度为十万分之一的天平上准确称取回流好的相应的食用油标准样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温度70一74摄氏度)后的分析纯CCL4稀释至刻度,得高浓度标准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释至刻度,得标准中间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释至刻度配成标准系列(浓度范围0-60mg/L)。
(9)样品测定:用适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样滤筒,盖上并旋紧杯盖后,将杯置于超声器上清洗5min,将清洗液倒人25ml比色管中,再用适量的CCL4清洗滤筒2次,将清洗液一并转入比色管中,稀释至刻度,即得到样品溶液。将样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进行红外分光试验。
A.7结果计算
A.7.1油烟治理效率计算公式
见附录B及标准正文中3.7节
A.7.2油烟排放浓度计算公式
c测=c溶液×V/1000×V0
式中:c测--油烟排放浓度(mg/m3);
c溶液--滤筒清洗液油烟浓度(mg/L);
V--滤筒清洗液稀释定容体积(ml);
V0--标准状态下干烟气采样体积(m3),其计算方法以参考GB/T16157-1996。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油烟采样器技术规范
测量精度:士0.02mg/m3
重现性:CV%≤1.8
工作温度范围:0-100摄氏度
油烟采集效率:≥95%
外型尺寸:滤筒长度56.00士0.05mm
滤简直径17.00土0.05mm
电源电压:220V。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
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测定分为两种情况:
(1)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中的油烟净化设施,通过同时测定净化前后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即可按标准正文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2)安装在排烟罩上净化设施,则需在进行效率测试前,确定一个稳定的抽烟发生源,然后测定安装与不安装净化设施时的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再按标准正文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❸ 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广东地方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是2008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的标准项目。本标准由佛山市科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和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联合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也适用于采用静电与其他方式组合的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但其非静电方式去除油烟的专用部(组)件除外。即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其基本性能要求和电气安全、电气使用寿命等,均适用于本标准。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2008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数据:“自1991年以来,全国餐饮业零售额连续17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7年我国餐饮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国餐饮业零售额累计12352亿元,同比增长19.4%;2008年上半年全国住宿与餐饮市场持续高增长,零售额达到7207亿元,同比增长24%,预计2010年全国餐饮业零售额达到2万亿”。
“餐饮业是成长型巨大的朝阳产业,在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的政策推动下,我国餐饮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又稳的发展格局。目前我国人均餐饮业消费刚刚达到100美元。与美国1600美元、法国1050美元相比较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民以食为天,生以食为本’,伴随政府拉动消费的政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和消费观念更新等因素,未来餐饮业依然是引人注目的消费热点。(摘自《2007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根据《2007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广东省餐饮业在全面排名第一。然而“饮食业油烟污染源已经成为仅次于工业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后的第三大空气污染源,饮食业油烟污染逐渐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焦点话题。在许多城市中,有关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30~40%。”(引自《我国废气净化行业2006年发展报告》)中国传统的烹饪模式导致餐饮油烟的产生不可避免。餐饮油烟污染的特点是量大、面广、低空扩散性强,人的直观反映强烈,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同时油烟附着物对环境卫生影响大,损害现代文明城市形象。一方面,油烟排放集中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直接影响了居民健康,成为扰民的重要民生问题。油烟的吸入可以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对人体呼吸道和肺部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降低人体免疫功能,使人出现呛咳、胸闷、气短症状,气道收缩,呼吸阻力增加;在遗传毒性方面,油烟能引起不同生物学效应的细胞遗传毒性物质,表现是致癌性和突变性,引发基因突变、染色体损伤。研究表明,人群中有51.56%的肺鳞癌和60.99%的肺腺癌的发生应归于餐饮油烟气污染。餐饮业油烟造成的污染,一直是环保部门投诉的首要问题和焦点。因此,餐饮业油烟问题不单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另一方面,餐饮业油烟中包含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挥发性有机物(VOC),是造成珠三角灰霾天气的罪魁祸首之一。可吸入颗粒物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是多种污染物的“载体”和“催化剂”,有时能成为多种污染物的集合体,它与可挥发性有机物一道,是空气中光化学反应(污染)的源头。
油烟废气不溶于水,不会随着雨水降落到地面,而将漂浮在空中,形成长期的污染源。目前,行之有效控制办法就是在集中排放前进行净化处理。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检总局与2001年推出了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做了规定,为治理油烟污染提供了法规基础。优良的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不仅能净化排出的空气,还能对废油进行集中回收,作为肥皂等日化品的工业原材料,达到节约和减排的双效果。目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技术基本成熟,市场上主流产品是采用静电式净化,静电除油烟技术也是油烟净化公认的高效、快速、符合当前市场需求的最好方法。但针对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器目前无相关法定标准,所以市场上各类各种产品鱼目混珠各种打着“静电除油”的设备,其除油效率不合乎国家标准,更满足不了当前环境保护的需要,既坑害了用户,又给城市环境治理造成麻烦,妨碍了国家环境保护。同时,还扰乱了市场,限制了相关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
从国内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情况来看,作坊式生产还普遍存在,还没有真正做到规模化生产,产业地方保护性较强,产业竞争不充分,低水平重复较为明显,产业的发展亟待标准来引导和推动。目前,其它省份也没有相关的地方标准,广东省如果率先推出地方标准,可以很好地引导行业的发展,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在全国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行优势和有利条件。
广东省是我国饮食业最发达的省之一,餐饮油烟污染相对比其他地方更加严重,餐饮油烟问题投诉也最多。随着环境压力加大,国家油烟排放限量势必逐步收紧,环境排放的管理力度也将不断加强,这将会为广东的餐饮油烟净化等环保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制造极好的发展契机。同时,广东的环保装备制造业近年也有快速发展,随着广东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环保装备制造有望成为广东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如佛山市正规划将环保产业列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
制定《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地方标准,既能引导广东省环保产业的发展,又能维护好餐饮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能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为广东的“蓝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编制思路和原则、技术依据和国内外情况:
1、项目技术应用背景
目前国内外采用的油烟治理技术在净化机理上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采用静电法;第二类是采用过滤或惯性碰撞等机械法;第三大类是水浴、喷雾、冲击和液体吸收等湿式处理法;其他还有高温、高能量燃烧、光解和催化法、生物法,多种机理组合的复合法等等。从实际市场使用角度分析,以静电法应用最为广泛,静电式及含静电式的复合式(一般称作静电复合式)约占市场数量的80%。静电法也是目前最实用、最适合处理餐饮油烟和净化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
静电油烟净化器的原理是利用阴极在高压电场中发射出来的电子,以及由电子碰撞空气分子而产生的负离子来捕捉油烟粒子,使油烟粒子带电,再利用电场的作用,使带电油烟粒子被阳极所吸附,以达到油烟净化的目的。静电场对亚微米颗粒物有很高的捕集效率,可有效去除细微的油污颗粒,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气体放电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对气味的去除也有一定的效果。
油烟净化器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很多年,但是行业的发展一直不是很规范,由于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材料费的飙升,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导致一些厂家或者经销商通过不规范的手段的获取订单。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夸大用户的现场风量,再把设备的处理风量标大,以小充大,让用户觉得自己设备具有较低的每立方米处理风量价格。我们曾经遇到这样的案例,厨房里只有三个炉头,风机的风量达到每小时3万立方米,而配用的油烟净化器也选用了每小时3万立方米的处理量。但经过我们的测量,系统的实际风量还不到每小时1万立方米。在这种情况下,用户选用了这些标大风量的设备,表面上好像划算,其实可能是受骗了。
第二种是只强调处理风量,忽视了处理效果,国家标准对于大、中、小型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分别是85%、75%、60%。但是对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每立方米2毫克的标准来说,单用一台上述去除率的设备是不够的,好的设备去除率都超过上述标准,但是通过简单的计算可以知道:同样处理风量的达标设备,去除效率为84%设备的成本是去除效率为60%设备成本的两倍;而去除率为94%设备的成本是去除效率为60%设备成本的三倍。因此,单看每立方米处理风量的价格,不考虑设备的去除率是不合理的。
第三种是利用短期的手段来提高设备的去除率,以应付管理部门的验收。常用的方法就是在设备里面加装一定厚度的高密度过滤材料。这样在短期内能够达到较高的去除率,但是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就必须拆除这些过滤材料,否则会因堵塞而严重影响排放。
上述这些做法可能会帮助这些商家抢到一些订单,但是最终损害了用户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行业有待进一步规范,国家已经开始修订油烟排放的国家标准,但对于油烟净化设备没有相关标准,我公司制定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就是规范用静电法处理油烟设备的标准。同时也希望行业能够建立规范,互相约束。
随着国家环保总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62—2001)的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国饮食业油烟治理技术的不断发展。根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中5.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标准里规定的排放标准为2mg/m3,要达到这个要求,餐饮企业必须采取净化处理,不经过净化设备处理时的油烟浓度约为(10~20) mg/m3,肯定是超标的。推广高效的净化设备对饮食油烟的治理,使其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已迫在眉睫。随着餐饮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和民众对环保要求的迅速提高,餐饮油烟净化器的标准建立显得越来越重要。
2、编制思路和原则:
本标准制定坚持三大原则:
1)依法原则:产品安全方面符合产品质量法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环保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的实施,使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有效控制,有效保护环境。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同时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方向。
2)保护使用者正当利益的原则:本标准从外观、结构、安全性能等产品进行规范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有效处理效率和正常使用寿命等,遵循本标准可以杜绝伪劣产品,保证产品合理的使用寿命,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的维护。
3)维护行业发展原则:本标准项目是对现行的行业标准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的细化和具体要求(由于HJ/T 62—2001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宽,一些关键的性能要求过分笼统而实际上起不到较好的约束作用)。确保产品优势企业得到良性发展,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企业要进行技术创新,维护行业发展,在保护使用者利益的同时保护生产厂家的生存空间。
3、技术依据
本标准参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饮食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同时引用以下标准: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6553 评定在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气绝缘材料耐电痕化和蚀损的试验方法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62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在产品的一般性能要求上,结合了科蓝公司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及市场上通行的要求及消费者的正当需求。
4、国内外情况:
鉴于中餐烹饪的特殊性,此油烟净化技术主要在国内有巨大的需求,国外的技术研发和需求反而不及国内。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针对饮食业空气污染物制定排放标准,仅仅只有美国、日本基于消防法规来进行管制:
1、美国消防署基于消防立场制订了《商业烹饪设备油烟去除装置设备标准》主要重点管制安全防火为主,并未指明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日本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仅仅规定“有污染事实者,当地环保主管机关可由行政命令要求公私场所解决污染问题”,此外日本基于消防立场以消防法规加以管制,如东京消防厅制定的《业务用厨房设备附属油烟去除装置技术标准》。
3、港台和国内:都有相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如台湾的《饮食业空气污染物管制规范及排放标准草案》。国内虽有排放标准但具体针对设备就无相关标准。
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技术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兴起,至今已经比较成熟,并逐步正为主流的油烟净化技术。预计在未来十年之更长的时间,该技术将延续主流技术地位。
四、关键内容的确定
一) 安全性能
油烟净化器属于民用机电设备,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其低压部分必须符合GB 4706.1的安全要求;由于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的必定带有5000—20000伏特的高压电,因此要求本体的两极版之间具有较好的绝缘性能。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属于静电除尘的一种,电场在工作的时候,含尘气体中的杂质、水分和收集下来的油雾难免会造成电场的放电(闪络),就要求供电电源能够具有灭弧功能和多次闪络保护,以防止持续电弧放电造成收集的油污着火和高压电源的损坏。
当电场的两个极因为故障或其它原因短路时,虽然不一定会有明显的火花,但是短路可能造成电场局部的温度上升而引起收集下来的油污着火,或者由于高压电流的异常造成电源的损坏,因此电源必须有高压电路保护。
从高压电源到电场的连接有可能各种原因造成断开,高压发生器往往会因为失去负载而使电压大幅度飘高,造成高压电源的击穿或者损坏。因此要求电源能够检测到高压开路的故障并及时保护。
高压电源的高压变压器所用的绝缘材料往往有一定的温度限制,过高的温升往往会损坏电源本身,还会滋生收集下来的油污着火的危险。因此高压变压器必须带有过热保护装置。
二) 绝缘子的要求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两极的绝缘材料一般都暴露在油烟中,绝缘子的表面很容易受到油污的污染,从而造成表面爬电,因此要求使用的绝缘子具有一定的表面爬电距离,绝缘子材料具有一定的耐电痕化性能。
在确定绝缘材料耐电痕化要求具体参数过程中,我们特别请教了绝缘材料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桂林电器所),根据他们的建议,结合我们产品绝缘子零部件的实际检测结果,我们选择参照GB/T 6553对绝缘子耐电痕化要求的第二等级即1A2.5或1B2.5级。
三) 去除效率和本体阻力
规定不同使用环境下产品的油烟去除效率和本体阻力,这是本标准的两个核心指标。
本标准要求在连续工作状态下,额定风量时,用于高空排放的油烟净化设备最低油烟去除效率应不低于80%,用于低空排放的最低油烟去除效率应不低于90%;处理风量为额定风量的120%时,用于高空排放的设备最低油烟去除效率应不低于75%,用于低空排放的最低油烟去除效率应不低于85%。由于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果与其处理的风量有密切的关系,同一台设备,其净化效率随着处理风量的增大而降低。同时规定额定风量的120%时的去除效率,主要是防止厂商虚标处理风量。
对比HJ/T 62—2001,我们舍弃了对额定风量80%条件下的去除效率要求。因为根据去处效率曲线,去除效率与风量成反比。在额定风量下可以达到的去除效率,在额定风量的80%是也必定能做到。加上此规定,只是增加检验成本,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同时,额定风量的80%时的去除效率要求低于额定风量下的要求,这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本例阻力指标直接转引了HJ/T 62的要求。
四) 相关试验方法
标准规范了产品外观、结构、安全、处理风量和效率等方面的检验要求和方法。其中安全试验最主要的是电气安全和对绝缘子检验的试验,包括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灭弧功能等,在标准文本中有详细表述,这里不再赘述。绝缘子材料的耐电痕化直接采用GB/T 6553规定的方法检验。风量、风速、风压、气流量等的测定直接参照了GB/T 16157、HJ/T 62、HJ/T 397的规定,有这些直接测定指标可以计算出相应的油烟去除效率、额定处理风量、本体阻力等,计算公式也直接引用以上标准。
本标准中对去除效率等检测的试验方法,在实验装置和操作上直接采用了HJ/T 62和HJ/T 397的规定,但是大大提高了前期运行时的油烟浓度并大大压缩了时间。采用超高浓度的油烟是为了减少检测中耗费的时间,增加了试验的可操作性。
为防止厂商采取在产品效果检测的时候通过在设备里安装高密度的过滤材料来提高净化效率的短期行为,规定产品必须在超高浓度(400±80)mg/m3的油烟中连续工作2.5小时后,再做本体阻力检测。事实上,新开始运行的净化设备,器本体阻力都很小,原HJ/T 62—2001试验方法未作模拟运行要求,使本体阻力指标达不到剔除劣质产品的目的,容易给某些厂商钻空子。此类案例在市场上反响挺大。
其他内容的确定及与HJ/T 62—2001技术差异比较,参见表1。
五、与现有标准的关系
1、本标准一方面对现有行业标准HJ/T 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进行了的细化和具体化,同时对实践应用中发现的HJ/T 62—2001规定不妥之处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与HJ/T 62—2001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不同之处见下表:
表1 本标准与HJ/T 62—2001的主要技术差异表
编号 内容/
要求 本标准 HJ/T 62—2001 说明
1 范围 静电式,不规定处理风量。含静电式的复合式可以参考。 处理风量为2 000m3/h~20000 m3/h,所有类型 处理风量由市场选择,不同处理风量技术要求一致。
2 外观和结构 1、要求有独立、便于回收的排油口;
2、绝缘部件在结构上不受冷凝水或其他可能液体的影响
3、与烟气接触部分,不应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 1、无规定
2、无规定
3、无规定 1:排油口是便于回收和设备使用;
2、3:基于安全和寿命的考虑。
3 自保护性能 1、灭弧功能
2、多次闪络放电保护
3、短路保护
4、高压开路保护
5、高压线包的过热保护 均无规定 电气安全中的自保护性能是设备工作的基础,也是设备寿命的保障。
4 绝缘子要求 1、规定最低爬电距离;
2、规定耐电痕化达到1A2.5或1B2.5级 1、无规定
2、无规定 绝缘子的爬电距离涉及安全;
耐电痕化登记时绝缘子寿命亦即设备寿命的重要指标。
5 本体阻力 额定风量下,油烟浓度为(400±80)mg/m3下运行2.5h后为300Pa,复合式600Pa。 额定风量下为300Pa,复合式600Pa。 刚开始运行的净化设备,本体阻力都很小。但是部分劣质的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本体阻力越来越大,导致无法使用。只有在模拟高浓度油烟下运行一段时间再检验本体阻力才有意义。
6 去除效率
(核心指标) 额定风量时,高空排放80%,低空排放90%。
额定风量的120%时,高空排放72%,低空排放81% 运行不足一年:
额定处理风量6000m3/h以下70.6%,12000 m3/h以上85%,二者之间79%。
运行超过一年:
额定处理风量6000m3/h以下60%,12000 m3/h以上85%,二者之间75%。
额定风量、额定风量的80%及120%均应达到以上要求 。 按照GB 18483的要求,饮食业油烟允许排放浓度为2mg/m3,对于(10-20) mg/m3下的正常油烟,60%的去除效率事实上不能保证达到排放标准,那么这个要求就不合理。同时,规定运行一年后的设备的去除效率,对厂商没有约束,没有可操作性和市场意义。
本标准规定的去除效率刚好可以满足许排放标准。同时,正规厂家生产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也可以达到此标准。
根据广东省有关环境法规以及强制性地方标准DB44/ 27,排放时应划分高空排放和低空排放,其中对低空排放都明显要严格得多。同时,考虑到餐饮油烟排放主要是在市区,高空排放对市民和环境的直接影响会大大降低,故本标准采用此划分。事实上油烟净化设备在按照用途分类时也是区分了高空排放用设备和低空排放用设备。
7 去除效率的检验方法 前期运行模拟油烟浓度为(400±80)mg/m3,运行时间为3h,测量时的油烟浓度为(10±2)mg/m3。 前期运行模拟油烟浓度为50mg/m3,运行时间为24h,测量时的油烟浓度为(10±2)mg/m3。 不间断运行24小时再检验,在实际检验中很不方便操作。是故采取增加油烟浓度同时缩短时间的做法,以增加实验的可行性,降低试验成本。我们认为二者是等效的。
8 漏风率 10% 5% 原标准漏风率的要求过于严格,且其试验方法都没有规定,并没有得到遵守,同时在实际操作也没有办法执行。这一点经过与HJ/T 62—2001的主要起草人沟通。
漏风率是设备的一个非关键指标,漏风率过高的设备在运行时目测也可以有一个初步的判断。
9 漏风率的试验方法 有规定,并与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一致。 没有规定 HJ/T 62—2001没有规定试验方法和计算方法,使原指标形同虚设。
10 产品寿命 无直接规定,但通过性能要求来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1年以上 寿命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均很难“检”出来。寿命与使用情况相关,规定也没有意义。
本标准通过对产品性能的要求,来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寿命一般可以达到4年以上。
11 运行1年以上的设备性能检验 无规定 有规定,同时降低了去除效率要求。 我们认为,我们应围绕油烟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2mg/m3)这一目标对设备进行要求,设备无论是使用多久,达不到此要求的设备就应该淘汰,或者用户采取多重设备净化(成本更高),而不是降低对设备的要求。
同时,寻找使用了一年以上的设备进行检验,本身就不具备可操作性,对生产厂家难以起到约束作用。
2、本标准没有直接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但是在高压部件间隙安全性能要求方面,借鉴了UL 867的性能指标要求,但因需求不同,规定的指标仍然有明显的不同。下面列出了两个标准中的规定:
表2 本标准对绝缘子最小表面爬电距离的规定(标准中为表1)
工作电压
V 最小表面爬电距离
mm
1000-5000 40
5001-10000 50
10001-15000 60
15001—20000 75
20001-25000 90
表3 UL 867:2003对高压部件之间的间隙的规定(标准中为表22.2)
所涉电压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非绝缘高压部件之间 电源组和过滤单元的绝缘高压电源部件之间
电源组 过滤单元a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601—3000 3/4 19.0 1 25.4 1/2 12.7
3001—5000 1 25.4 1 25.4 1/2 12.7
5001—10000 1—1/8 28.6 1 25.4 3/4 19.0
10001—15000 1—1/2 38.1 1 25.4 1 25.4
15001—20000 1—3/4 44.5 1—1/4 31.8 1—1/4 31.8
20001—25000 2 50.8 1—1/2 38.1 1—1/2 38.1
a在有效过滤区域内的间隙可以小于规定数值,以确保过滤器的正常运作
六、技术水平:
鉴于中餐烹饪的特殊性,此油烟净化设备主要应用于中餐烹饪油烟的处理,相应技术需求也以国内为主,国外的技术研发和需求反而不及国内。所以此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亦即国际水平。本标准没有直接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但是在部分安全性能要求,借鉴了UL 867等安全标准的相应安全性能指标要求。从实践来看,达到本标准的性能要求,亦可以满足UL安全认证的要求。
七、其他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广东省是餐饮业大省,环境污染尤其严重,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处理风量和净化效率及其试验方法,以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政府相关法规或文件可以征引本标准,使本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强制性执行。
本标准的制定不涉及专利和专利技术。
❹ 饭店噪音油烟扰民,怎么办
首先饭店是违法的,150平以下不需要环评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这就滋生了这么多居民楼噪音油烟扰民饭店,居民楼下有法规和条例就不能开饭店的,先投诉12345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没有给处理,你将主管部门直接起诉法院,你可以起诉饭店 也可以起诉环保局过市场监管局(走行政诉讼,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环保部门发布的,第81条就有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还有几条法规条例你可以用到
环境保护标准》HJ 554-2010
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标 准编号:JGJ 64-1989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希望能帮到你。
❺ 自主验收要测厨房油烟的吗
验收不是做环评的时候做的,而是试营业以后才做,基本上是要求在开始营业三个月以内。餐饮行业的验收比较简单,一般是找一家监测单位,检测一下你的油烟和废水的排放是否达标,他们会给你出一个监测报告,然后你还要去环保局要几分表格,填上就行了,这些表格一般也可以在当地环保局的网站上下载。如果你不会填的话,也可以找一家包验收的监测单位,多给点儿钱就行了,一般都下来,少的话三四千就够了,当然还要根据你们当地情况跟你餐厅的规模确定,但是基本上不会超过五千,除非你的餐厅特别大,有好几个厨房,好几个排放口,因为每个排放口都需要监测的。另外,有些地方环保局有下属监测站的,你也可以直接委托监测站做监测,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给你填表,但是他们是比较明白,你可以多问问他们就行了,费用的话,肯定会比你自己在外边找的监测单位贵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