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企业污水COD排放浓度标准值是多少浓度的报警上限是多少下限又是多少
排入污水处理厂按照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或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版质标准,COD通常在400~权500mg/L。如果水量小,浓度可以高一些。如果水量大,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控制较严格。
如果排入外环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OD允许浓度与行业与执行的标准有关,一般行业一级排放标准100mg/L。
② 生活污水中BOD和COD的比值一般在什么范围
BOD/COD应在在0.5左右、或者更高点。
化学需氧量COD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
BOD为生化需氧量或生化耗氧量(一般指五日生化需氧量),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说明水中有机物由于微生物的生化作用进行氧化分解,使之无机化或气体化时所消耗水中溶解氧的总数量。
(2)污水中cod为什么设下限扩展阅读:
COD对生活的影响:
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这些有机物污染的来源可能是农药、化工厂、有机肥料等。
如果不进行处理,许多有机污染物可在江底被底泥吸附而沉积下来,在今后若干年内对水生生物造成持久的毒害作用。在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后,河中的生态系统即被摧毁。
人若以水中的生物为食,则会大量吸收这些生物体内的毒素,积累在体内,这些毒物常有致癌、致畸形、致突变的作用,对人极其危险。另外,若以受污染的江水进行灌溉,则植物、农作物也会受到影响,容易生长不良,而且人也不能取食这些作物。
但化学需氧量高不一定就意味着有前述危害,具体判断要做详细分析,如分析有机物的种类,到底对水质和生态有何影响。是否对人体有害等。
如果不能进行详细分析,也可间隔几天对水样再做化学需氧量测定,如果对比前值下降很多,说明水中含有的还原性物质主要是易降解的有机物,对人体和生物危害相对较轻。
③ 为什么调节池内废水的COD浓度应控制在700mg/L以下
调节池的废水即为生化进水,其COD浓度的设定一般由实验值、设版计参数确定。对于易权于生化处理的废水,调节池内废水的COD一般可控制在1000mg/L左右,而工业废水、特别是难生物降解的废水,其生化进水的COD一般控制在500-800mg/L的范围。否则很难保证生化系统的运行稳定,也难以保证生化的处理出水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④ 污水厂进水COD不得低于
不低于100mg/L。
COD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污水厂进水COD不得低于100mg/L。
一般利用化学氧化剂将废水中可氧化的物质(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氧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来表示废水中有机物的含量,反映水体有机物污染程度。COD值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污染越重。
⑤ 污水处理中cod的标准是多少
污水处理中cod的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⑥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导致水质中的COD 数据超低
COD:化学需氧量,是指水质中在一定的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
耗的氧化剂的量。COD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的污染程度,又可反应水中有机物的量,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
COD数据超低,是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超低甚至为零。
如果是污水处理得到COD数据超低的结果,此时水质在此项指标上就是合格的甚至是已达优质程度了,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SFI 污水处理标准出水水质COD≤50mg/L。
饮用瓶装净水、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COD标准分别为≤1、2、3mg/L。
COD数据超低,应排除检测错误的情况。
⑦ 污水排放COD是多少
根据排放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标准,如果是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COD要求在500以下,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求150以下,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要求在80以下(根据地区不同有不同标准)。
⑧ 国家COD排放标准
标准分级: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版。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权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概念
1、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2、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4、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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