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餐厅的加工营应该离粪坑、污水地、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十条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Ⅱ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选址时立距离污水池等污染源多远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5〕21号)
第三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Ⅲ 食品加工场所应距粪坑污水池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理论距离应该在二十米以上,但还是得根据污染区的大小,以及对空气污染的范围来确定最终相隔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