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废水污水 > 污水台账有哪些

污水台账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12 19:41:13

污水处理厂检查要点

1、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基本情况
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量。

2、中控系统
1)中控室安装建设。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
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主要包括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具体见相关要求
5)中控系统数据管理。中控系统数据要真实有效,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数据系统管理,及时梳理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6)中控室运行记录。合理、规范
7)在线联网和有效性
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沉砂池后,细格栅前,必须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做好防腐蚀。
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必须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保证数据上传有效。
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

3、水质、水量参数要求
(1)进出口水量。
污水处理量核定。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取出口流量数据。
污水处理量校核。采用污泥产生量、用电量校核。处理每吨污水产生干泥量约为0.1-0.12 千克;产生含水率为75-80%的污泥量约为0.4-0.6千克;处理每吨污水消耗电量约为0.2-0.35度。
(2)进出口水质。
进口COD、氨氮浓度。一般情况下,进入污水处理厂COD的浓度控制在200-350mg/L、氨氮的浓度控制在20-45 mg/L;若COD浓度高于350 mg/L、氨氮浓度高于45 mg/L时,应及时检查是否有高浓度工业污水进入,若COD浓度低于200mg/L、氨氮浓度低于20 mg/L时,应及时检查是否有管网渗漏问题。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COD为50 mg/L、氨氮为5 mg/L(温度低于12℃为8 mg/L);一级B:COD为60 mg/L、氨氮为为8 mg/L(温度低于12℃为15 mg/L)。(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的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
水质数据采用。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取每季度(月)数据均值;企业自测数据为参考。以上数据明显不合理的,按照督察核查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测定。原则上,核算的生活污水COD、氨氮平均进水浓度不高于我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限值。
污泥浓度控制在2-5g/L。
溶解氧浓度曝气池控制在2-4mg/L,曝气池出水控制在1-1.5mg/L,厌氧池控制在小于0.5mg/L。
气水比控制在5-8之间。
4、污水处理系统检查

1)核查预处理系统。是否及时压榨清运栅渣,做好格栅间的通风换气,定期清理渠道内的积沙;污水提升泵能够正常运转,定期清洗集水池内的泥沙。
2)核查生化系统。保证生化系统运行处于最优状态,一般情况下,生化池中活性污泥的颜色要保持黄褐色,有泥土气味,泡沫不多、白色,较容易破裂。
3)核查沉降系统。有初沉池的污水处理厂要定期清除池内的积泥,调整混凝剂和助凝剂的用量,保证混凝效果最佳;二沉池中要保持污泥回流、出水效果最佳。
4)核查污泥脱水系统。要保证污泥脱水机正常运转,加药量要满足出泥含水率为80%以下的要求。
5)核查溢流口。污水处理厂要对进出口溢流管线控制阀门进行封堵。开启溢流管线控制阀门,必须经县(市、区)环保局上报市(州)环保局,报告形式分书面形式和电话形式,遇到突发事件时可以采取电话形式,日常维护必须以书面形式。有开启和封堵溢流管线控制阀门记录。
6)核查污泥沉降比。现场取生化系统的污泥做实验,查看污泥沉降比是否在制在20%-30%之间。

5、化验室核查
检查内容:化验室仪器设备、化验方法及监测频次、化验结果运用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

6、档案、台账、资料管理
检查档案、台账、资料管理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

7、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
1)检查污泥堆放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不能做到即产即清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防雨防渗的污泥堆放场,不允许污泥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
2)检查污泥产生量、污泥去向。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查看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确的污泥去向,保存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出厂单据、财务往来单据,污泥作为原材料生产有机肥、花肥的要提供厂家的收购证明。检查污泥含水率是否满足要求。
3)污泥处置台账记录与污泥转运联单
检查污泥处置台账记录的内容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全记录。污泥转运联单是否符合要求等。

8、污水排放口:
检查污水排放口是否合理设置。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㈡ 山东鲁抗被曝偷排抗生素污水 浓度超自然水体万倍

不言而喻,水中含有抗生素,尤其是自来水中,长期饮用的话,对人体健康会带来一定的影响。那么,水中的抗生素主要来源于哪里呢?记者在对全国几大抗生素基地的生产污水以及周边水域的水样分析后发现,抗生素含量惊人,尤其是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的外排污水中抗生素含量达到了53000多纳克每升,那么这家企业为何会排出如此高浓度的含有抗生素的污水呢?

当地居民:抗生素企业偷排有毒废水

根据山东济宁市当地居民的举报,称在老运河附近总是有浓重的药味,怀疑有附近的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有毒废水。

居民反映的线索直接指向了老运河附近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它是全国四大抗生素厂之一。居民称鲁抗涉嫌用大罐车违法转运高浓度的抗生素废水,同时还向记者提供了运输污水的罐车车号:鲁R。K621。要了解抗生素污水的来源和去向记者就必须找到转运污水的那辆罐车,才能进入厂区进行调查。

记者在济宁市蹲守了6天,转遍了整个城区,终于在第八天的夜里,居民举报的那辆罐车出现了。

很明显,这里是一个大车集中的地点,还没等记者进去看个仔细,又有一辆相同的大罐车从里往外开了出来。记者决定紧紧跟上,没走多远,大罐车司机选择了一家面馆下车吃饭,记者也走进了这家面馆,并与这位司机攀谈起来,司机说车里拉的是污水。

鲁抗涉嫌违法转运高浓度含抗废水

记者调查发现运送污水的罐车还不止一辆,根据司机提供的线索,鲁抗污水处理中心存在违法转运高浓度废水的重大嫌疑。

为了及时获取鲁抗外排废水的水样,记者找到济宁市环保局并连夜进入鲁抗污水处理中心进行调查。巧的是,一进厂区就看见一辆与前一夜追踪的同样大小的罐车停在污水池旁边。鲁抗负责人表示这是运原料的,然而运原料的车为何要停在污水处理中心呢?在记者再三追问之下,企业环保人员终于承认这是运污水的。

在企业的电脑记录中,记者发现,有多家化工厂以及鲁抗的分公司向鲁抗污水处理中心运输高浓度污水,在这份台账中每天都记录有外来污水的企业名称、结算价格和距离。

含抗生素废水最终进入京杭大运河济宁段

按照我国环保法规的要求,企业污水不得外运,必须就地处理,很明显,鲁抗接收外来企业污水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记者得到的这份鲁抗公司内部资料显示:鲁抗接收外来污水占到整个处理中心污水量近1/3左右,接纳外来的高浓度废水还被作为一个重要的盈利点,写入到鲁抗公司的年度总结中。然而这么多不同类型的高浓度污水混到一起,鲁抗能处理好吗?

在鲁抗污水处理中心,记者对企业处理后的外排污水进行了取样分析。经检测,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浓度为53.688微克每升,是此次检测自然水体中抗生素浓度的上万倍。

据了解,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含有大量抗生素的废水将进入济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专家介绍,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对抗生素没有有效的处理措施。也就是说,这些含有抗生素的水经污水处理厂、老运河、溼地、最终进入到京杭大运河济宁段。

排放数据由第三方运营公司代造假

在鲁抗调查时,一本内部人员详细记录污水处理细节的“工作笔记”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在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环保站负责人陶小红的一本工作笔记上,记者看到近几天有多处COD数值超过400毫克每升的记录,由于鲁抗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所有排放的数据都会实时传送到济宁市环保局。然而当记者打开济宁市环保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却发现这些数据无一例外地仅显示100多毫克每升,这是怎么回事呢?

同样在这本工作笔记中,记者发现了其中的玄机:“运营公司把上限给封死”,原来,是负责向环保部门传送数据的第三方运营公司替污水处理中心修改了数据的上限。无论鲁抗实际处理数值是多少,传给环保部门的数据都不会超标!比如在记录中显示:氨氮的实际数据已经超过了50毫克每升,而第三方运营公司却把数据的上限封到了15毫克每升。

据了解,第三方运营公司这样替企业编造虚假数据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这种猫鼠游戏的配合已经持续几年的时间了。被鲁抗认为与之合作不错的这家第三方运营公司叫同太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是济宁市环保局的下属企业。像这样公然替企业去造假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违法。

在陶小红的工作笔记中,记者还看到有这样的记录:“因环保局检查气味,昨天晚上18点半开始停车,等通知再开车”,“任城区环保局来检查,渣子不能外出”。原来环保局要来检查,企业都会事先知道并做好准备。

正是因为缺乏监管,记者在鲁抗抽取的三瓶水样中,除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严重超标外,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的数据分别为:14684纳克每升,53688纳克每升,33712纳克每升。

相关新闻

地表水取样检测抗生素含量惊人

最近,记者联合水环境国家模拟重点实验室、北京师范大学水科院的研究人员对我国部分地表水取样检测时发现,抗生素含量惊人,甚至在南京居民家中的自来水也有抗生素检出。

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记者和研究人员分赴我国的东北、华北和华东等地,在一些饮用水源地、排水明渠、制药企业、畜禽养殖场等区域周边采集水样。通过实验室检测,这些水样中都有抗生素被检出,其中在沈阳抗生素厂附近的排水沟,6-氨基青霉烷酸的数值高达178纳克每升,另两种抗生素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的数值也在100纳克每升以上。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介绍,全国的主要河流——海河、长江入海口、黄浦江、珠江、辽河等河流的部分点位中都检出了抗生素,其中,珠江广州段受到抗生素药物的污染非常严重,脱水红霉素、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等典型抗生素的含量分别为460、209和184纳克每升,远远高出了欧美发达国家河流中100纳克每升以下的含量。由于很多江河是城市的饮用水源地,居民家中的饮用水里也有抗生素被检出。

在南京市鼓楼区,记者对居民的自来水进行取样分析,结果发现,阿莫西林含量为8纳克每升,6-氨基青霉烷酸为19纳克每升。事实上,自来水中检测出抗生素并非首次。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此前曾对安徽省滁州、安庆、阜阳、铜陵、蚌埠等城市部分水体进行过调查,除了地表水、地下水中被检出8种抗生素外,在居民饮用的自来水中还检出了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恶唑6种抗生素,含量高的达到了10.82纳克每升,低的也有3.86纳克每升。

㈢ 物业有些什么台帐怎么做

1、客户接待的有

前台接待台账

物业投诉台账

物业收费台账

车场收费台账(包租、购买车位)

业主报修台账

2、工程维修的有

设备台账

维修台账(业主报修)

维修台账(物业自检自修)

设备保养记录台账

公共区域设备维修台账

业主装修台账

3、公共秩序维护的有

车辆管理台账

人员进出登记台账

物品进出登记台账

中、消控报警记录台账

消防设备检查台账

消防设施台账(消防栓、防火门、消防风机等)

灭火器台账

4、其它

绿化养护台账

保洁检查台账

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台账

有害虫、草消杀台账

(3)污水台账有哪些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㈣ 污水处理站没有加药记录运行台账怎么处罚

视情况而定,严重的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

㈤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主要是污水处理流程,和各流程的水质检验,重点是排放的水质报告。虽然这些随时报告可以作假,环保检查采用突查,还是能够检查出问题的。

㈥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废水设施检查:

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2、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3、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㈦ 污水处理厂台账怎么做

安全生产台帐一般包括:
1、安全责任书(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同);
2、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文件(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等);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员、班组长等岗位职责;
4、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资料。
6、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7、安全会议记录。
8、花名册:全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9、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
10、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
11、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2、爆破物品管理台帐。
13、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4、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㈧ 环保设施台账都包括那些内容呢

环保设施主要包括:(1)污染控制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隔声设施、固体废物卫生填埋或焚烧设施等。(2)节约资源和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包括能源回收与节能设施、节水设施与污水回用设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等。(3)环境监测设施,包括水环境检测装置、大气检测装置等污染物检测设施。
可能不是很全,做个参考吧~

㈨ 污水处理厂中控室运行需要那些记录与台账谁有样表发一份参考一下,我厂中控室马上就要运行了。

污水处理厂运行交接记录表
班次 2011年 月 日 时~ 时 交班人
交接时间 2011年 月 日 时~ 时 接班人
交班人:本班运行情况及特别留言

接班人:接班记事

㈩ 2018年东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新规解读

2018年东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新规解读

6月28日,东莞市正式对外印发《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并明确将于8月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今后,污水处理必须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且相关台账资料必须至少保存5年时间。

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

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以来,东莞市累计投入100多亿元进行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目前,已建成二级污水处理厂37家,除3家由政府投资运营外,其余34家以建设-经营-转让(BOT)或移交一经营一移交(TOT)模式建设运营,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全覆盖。截污主干管网规划投资规模约74亿元,管网总长860多公里,设计污水收集能力近期约210万吨/日,远期约569万吨/日。

这意味着,每天都会有大量污泥在全市各个污水处理厂中产生并面临无害化处理,否则将给周边环境及人身安全埋下巨大隐患。根据新规,这些污泥的处置都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

具体来说,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将污泥交由有严控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处置。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污泥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此外,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同时应执行严控废物管理制度、污泥转移申报制度、联单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

污泥处置单位还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臭气排放及厂区边界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定期报送环保部门备案,一旦发现浓度超标,污泥处置单位应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污泥运输禁设中转储存点

新规明确,为防止污泥处置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等,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均应当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污泥产生量、处理处置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

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情形发生:一是未使用专用容器、包装物贮存污泥或贮存的污泥裸露的;二是丢失污泥的;三是将污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或者交给污泥处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理的;四是运送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污泥溢出、散落的;五是在污泥处置地点外抛弃、填埋污泥的;六是造成污泥流失、泄漏、扩散的等其他情形。

新规还指出,发生污泥流失、泄漏、扩散时,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污泥处置单位还要建立健全泥质及污泥处置副产品检测和检验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泥、泥饼、泥粉等的含水率、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定期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此外,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采用密闭车辆进行污泥运输,不设中转储存点。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漏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

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排泥时间,并于污泥贮存点贮存量达到80%以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到厂区收运污泥,污泥处置单位应当收到污泥产生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到其贮存点收运污泥,并合理安排收运车次,确保各贮存点的污泥24小时内(含法定节假日)清运。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污泥,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含樟村水质净化厂,下称污泥产生单位)产生的污泥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市污泥的处置,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按程序对污泥处置费进行拨付。上述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泥处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将污泥交由有严控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处置。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污泥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第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第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执行严控废物管理制度、污泥转移申报制度、联单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污泥产生量、处理处置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

第十一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情形发生:

(一)未使用专用容器、包装物贮存污泥或贮存的污泥裸露的;

(二)丢失污泥的;

(三)将污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或者交给污泥处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理的;

(四)运送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污泥溢出、散落的;

(五)在污泥处置地点外抛弃、填埋污泥的;

(六)造成污泥流失、泄漏、扩散的其他情形。

发生污泥流失、泄漏、扩散时,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污泥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泥质及污泥处置副产品检测和检验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泥、泥饼、泥粉等的含水率、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定期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第三章污泥收集、运送

第十四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避免生活垃圾、金属工具制品等一系列异物进入污泥,使产生的污泥泥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表一“污泥基本控制指标及限值”,并由污泥处置单位指导污泥产生单位设置统一规范的污泥收集容器。

第十五条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采用密闭车辆进行污泥运输,不设中转储存点。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漏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

第十六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排泥时间,并于污泥贮存点贮存量达到80%以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到厂区收运污泥,污泥处置单位应当收到污泥产生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到其贮存点收运污泥,并合理安排收运车次,确保各贮存点的污泥24小时内(含法定节假日)清运。

运送污泥的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群密集区,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禁车辆停放在人群密集区。同时,污泥处置单位收运污泥应遵循“一车一运”的原则,以确保污泥计量的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污泥产生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产生的污泥的,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

第十八条污泥运输车辆需依法取得相关道路运营资质后,方可进行污泥运输。

第十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在转移污泥前,应向市环保部门报批污泥转移计划,并申领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第二十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联单一式五联,并交由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存档留底。

第二十一条运送污泥,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照一车(次)一卡,由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的交、接人员填写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运送污泥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运送工具。运送工具应具有明显的严控废物警示性标识。

第二十三条运送污泥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污泥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清洁,对清洁产生的污染物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四章污泥的处置

第二十四条从事污泥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市环保部门申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未取得处理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污泥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从事污泥处置活动的单位,依照规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配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污泥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二)有符合严控废物经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建立保证污泥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污泥处置单位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计量房,在处置污泥前逐车过磅计量登记,按月汇总。计量房应设置在线监控系统,与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控中央控制系统联网,以监控其计量、车辆进出厂情况。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为5年。同时,污泥产生单位有权对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运输车辆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可派员跟车到污泥处置单位查看污泥计量情况。

第二十七条污泥处置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臭气排放及厂区边界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定期报送环保部门备案,一旦发现浓度超标,污泥处置单位应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污泥处置单位处置污泥的技术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污泥处置费按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有关污泥处置费的具体支付程序按《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支付办法》执行。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市财政、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污泥处置单位申请拨付的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数量、污泥处置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后最终残留物去向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污泥处置检测工作可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确保污泥处置符合有关要求。

第三十二条市环保、水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污泥的产生、贮存、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发现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发现无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或者不按照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规定从事污泥处置活动的,市环保部门应当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市环保、水务部门接到对污泥处置单位、污泥产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后,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

第三十四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五条污泥产生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环保分局报告上月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等情况,并接受市环保部门的核查;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严控废物处理情况档案,如实记载其利用、处置的污泥类别、来源、去向等事项,并于每月10日前向市环保部门及所在地环保分局报告上月严控废物处理情况。

第三十六条污泥处置单位应每年3月前向市环保部门报送上年度污泥环境管理报告书。污泥环境管理报告书应当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运营管理、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污泥处置单位应确保污泥得到及时接收、处置,未及时接收、处置污泥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污泥处置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市环保部门报送上月《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污泥运送登记卡》及《污泥处置月报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阅读全文

与污水台账有哪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熔喷机滤芯断布怎么办 浏览:667
埋地下污水管选什么管材 浏览:191
净水机合格证怎么获得 浏览:970
增粘树脂玻璃转化温度dsc 浏览:985
日本海德能反渗透膜 浏览:231
树脂or水蛭血 浏览:457
茶台式饮水机什么牌子高档好用 浏览:116
泉氏净水器怎么样 浏览:893
西城反渗透膜修复剂价格 浏览:322
烧烤净化器怎么接线 浏览:696
鑫意达树脂 浏览:865
过滤壶烧开的水能喝吗 浏览:513
超滤膜水通量怎么求 浏览:127
污水源热泵低价批发 浏览:546
碧信净水机下面排水管起什么作用 浏览:71
脱硫废水cl浓度 浏览:865
3千瓦污水泵修一台多少钱 浏览:54
铜陵废水重金属含量 浏览:34
社区饮水机投币超时怎么办 浏览:857
如何取鸡蛋半透膜 浏览: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