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案例
需要。(本问题由中国房采网回复1)
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专案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专案业主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专案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招标人为
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专案已具备招标条件。襄樊金丽尔工程专案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受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专案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中标人将成立专案公司,负责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专案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专案公司将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随县人民 ***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案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专案共为1个标段。
2.2招标专案的名称: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
2.3工程地址:随县星炬社群
2.4总投资额:6439.04万元;
2.5投资方式及投资额: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专案采用BOT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额概算为
6439.04万元;
2.6本次招标范围:本专案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专案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年建设期)。
2.7招标规模:2012年为2万吨/日,2020年4万吨/日。
2.8资金来源: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专案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专案建设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污水运营资质;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吨/日(含)的工程业绩;
3.4专业执行能力:具有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3.5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3.6本专案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提交的投标申请;
3.7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就上述招标专案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档案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档案。在此时间、地点以外的报名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档案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本资格预审档案不允许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档案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档案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时0分,地点为: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随县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档案,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络方式
招标人: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络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襄樊金丽尔工程专案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
联络人:李先生
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
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在我国,特许经营又叫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
1.是由 *** 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 *** 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2.是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本文探讨的是后一种特许经营形式。
特许权是一组权利,特许权组合的不同,就构成了不同型别的特许经营。
特许权的价值测度对特许经营的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因为任何特许人都必须回答加盟金和权益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特许权组合具有极高的知识构成,特许权的价值测度问题是特许经营行业的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对特许权组合的研究必将引导我们把特许经营行业与当今最前沿的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等学科建立起最紧密的联络。
依据知识经济的理论,任何企业在为消费者提 *** 品和服务的同时,也在创造知识。在这个意义上,特许权的开发过程就是一个知识商品的生产过程,特许经营企业就是一个从事知识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因而,特许经营企业对一个国家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并不亚于IT企业以及其他知识型企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发展也必然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的腾飞作出其特殊的、巨大的贡献。
TOT模式下,污水处理厂资产在特许经营期内产权发生转移,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和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目前对于特许经营权仅在招投标这方面有规定,配套的相关法规也不成熟。
不是唯一,招投标是采购的一种形式,其他形式还有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招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专案包括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专案;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专案;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专案。前款所列专案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专案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的,且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这样的工程建设专案则可不进行招标,反之,如果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没有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即使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这样的专案也应进行招标。(编者注:选择投资人的招标,与工程建设的招标,是分开的)这实际上,也从侧面说明,不是所有特许经营专案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也有一些特许经营专案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如果所有特许经营专案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对此处情形的描述应为“特许经营专案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该款首先与《工程建设专案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共同规定了依法必须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专案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显然,这个依法强制招标的要求,适用于工程建设阶段,即在选定特许经营投资人、设立PPP专案公司之后,针对专案中的工程建设环节,是否需通过招投标决定建设方,要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从《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角度讲,由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对PPP专案是否需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并无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中国,对PPP专案授予特许经营权,并非必须采用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方式,还可以通过拍卖、竞争性谈判甚至直接授予等多种方式进行。
招标只包含工程施工,装置采购,工程服务,你这个不算这三类,具体参看招标法
平时还是要减少排污
前置审批需要两个许可证:
一、到本地县市级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二、到县市级民政局办理《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这两个许可证以后才能申请一般性审批专案,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
㈡ 我挂靠一家环保工程公司中标一个污水处理厂项目,从方案到设计都是我负责运作。资金在财政局出。现在合同
你以挂靠单位明义和建设单位签合同后还要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内证金后才能按每月进度由容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后有建设单位付款给你、而不是直接从财政局支付!你和建设单位是合同关系和财政局没任何关系!一般工程付款都是财政局把钱付到建设单位、然后再由建设单位付款给施工单位!
㈢ 中国的污水处理场都是政府主建的吗有私营的吗
现在政府在慢慢的回收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权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模式除了政府建回的之外就是BOT模式答了,,,政府拥有所有权(土地作为投资租给实际运行者),然后建设和运行权进行招标(一般20-30年),由中标者进行建设运行。
㈣ 杭州政府是怎样处理污水的
杭州污水处理试用TOT方式
新华网江苏频道 城际快递 www.JSxinhuanet.com 2005-06-29 14:33:39 来源: 都市快报
每天,杭州有150多万吨生活和工业污水,源源不断输向四堡、七格等地的几大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厂全年共需处理5亿多吨污水,足够填满9个西湖。
因此,杭州市民目前所支付的1.65元/吨的自来水水费中,就有0.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实际上,处理每吨污水的成本为0.95元左右,每年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数千万元。
6月中旬,杭州最大的污水处理厂——七格污水处理厂率先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公开招标。有三家国内、国际企业参与了竞标,其中最低的污水处理费报价达到0.83元/吨,比杭州目前的污水处理成本低了0.12元/吨。
如此一来,每位市民都因此减少了花在污水处理费的开支,政府财政投入可以投向更需要的地方;杭州市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提前收回8亿多元的建设投资;最终中标的企业也将凭借技术优势,从污水处理中获得稳定而可观的收入。
TOT方式替杭州省钱省力
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位于下沙七格村,总共投资8.2亿元,分两年时间、两期工程建设,今年下半年将竣工试运营,满负荷运转每天能处理60万吨污水,相当于杭州目前排放污水的40%左右。
如果按照往常的做法,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由相应的公共事业企业来经营,经营20年左右才能收回成本;如果经营不善的话,每年还需要政府财政补贴大笔资金来维持运转,依靠企业盈利收回成本,可能会遥遥无期。
而七格污水处理厂却推翻了这一传统的“建成-经营-收回成本”模式,直接试用了国际通行的TOT方式,来选择污水处理的经营者和受让方。
根据这一方式,中标投资人和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70%:30%的比例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出资受让资产所有权,并获得25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重新交还市政府。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确定的最终项目转让价为8.58亿元。
这就是说,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通过授权投资者特许经营,提前置换出8.58亿元资金。当25年期满后,政府将重获完整产权。此举被视为杭州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的又一创举。
通过这一融资渠道,政府减少了财政压力,提前收回巨额投资;同时充足了现有资金,加快了城建步骤。在不多征收额外费用的前提下,加快城市建设的“血液”流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供应量。
杭州市民因TOT方式受益
七格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招标,分技术标和价格标两阶段进行,技术标主要是投资者的工艺方式和技术水平,而价格标指的是污水处理费用,在评定要素中显得最为关键。该项目评标小组将竞标方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报价最低者优先考虑。
有关人士透露,三家竞标方的污水处理费报价呈等差数列,最低的为0.83元,其次是0.9元左右,最高的为1元多。目前,评标小组正在根据三家竞标方的综合衡量,然后出具评标报告上呈政府,由市政府最终确定中标方。
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朱少杰说,“我们确定的污水处理费招标上限为1.05元,而三家竞标企业的报价都基本符合要求。按照这样的市场化模式,如果每吨降低1角钱的成本,每年至少能节省1000多万元的财政支出。”
朱经理认为,自来水水价里包括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块费用。自来水近来的提价,除了水资源的紧缺之外,主要原因就是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上升,杭州不得不上调污水处理费用。而今后,这样的涨价压力将会减轻。“这样的融资模式一旦成功运营,在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下,杭州污水处理率有望在近年内达到90%。”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朱经理说,现在杭州市日产污水量约150万立方米,处理率只有70%左右。
经营者有望收益5%-8%
本次招标吸引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汉氏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西格斯吉宝科技亚洲有限公司联合体等三家竞标方,这三家上市公司在全国有多处投资先例,非常向往进入杭州市政公用设施投资领域。
北京某投资人士说,市政公用行业投资规模大,投资时间长,投资回报率低,但是投资回报稳定,相对来说市场风险较小。如果政策稳定,民间资本非常看重该领域的商机。
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杭州将按照“企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保本微利原则,确定污水处理服务价格,投资者的利益将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收益率基本在5%—8%左右。
招商组有关人士分析,经营期第一年污水日处理量规定为31万吨,此后逐年递增,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每年平均要处理2亿吨污水,25年总共处理50亿吨污水,假定每吨污水处理费在0.8元左右,25年的污水处理费为40亿元。
根据估算,投资者为受让资产掏出的真金白银大约为2.5亿元,其余将向银行贷款,由特许经营期内的污水处理收费作为还贷担保。投资方真正付出的本息总计为10亿元,税后利润仍然可观。
■新闻附件
杭州在公用事业方面的尝试
吸收社会资金投资市政设施建设,杭州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0年9月26日,赤山埠水厂以1.5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当时中标者是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而本次污水处理招标,更是把引资范围扩至全国。
为了减轻政府投资负担,杭州市积极探索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的新路子。相比5年前,现在融资模式和渠道丰富多样,去年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更是及时提供了新思路。
为了增加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价值以及招标透明度,杭州市已经对经营性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合作方式,对准经营性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对非经营性项目给投资者合理回报。
从去年开始,杭州市政公用事业引资动作频繁。今年1月份创造性地用广告设施使用权,交换武林广场和岳庙地下通道内两套西子奥的斯扶梯400万元的建设成本。同时,在引入外资方面也有突破,不仅与法国ONYX公司签订了合作投资“二埋场”(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外的第二家垃圾填埋场)项目的意向书,还和英国“壳牌”签订了燃气合作协议。
有关人士认为,与先进城市相比,在市政公用事业的经营水平上,杭州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近3年来,全国范围内的市政公用类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平均增长率在8.5%左右,杭州市经营良好的企业普遍为5%—6%,至少还有2%-3%的可增长空间。
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原理
污水处理厂首先利用过滤、沉淀等方法,除去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中个体比较大的固体污染物,然后利用污水中的多种需氧微生物,把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以及含氮的和含磷的无机盐等,使污水得到净化。
目前,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使用的是传统活性污泥法,全过程为:原污水→格栅→泵→沉砂→一沉池→活性污泥曝气池→二沉池→消毒→排放。(董捷)
㈤ 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改扩建工程技术要点
1工程的概况
本工程的项目名称为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主要的建设内容如下:第一,一期工程预留规模是0.5×104m3/d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续建,第二,总规模是1.0×104m3/d的污水提标改造,经过提标之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标《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与规范。本工程将建设地点设为杭埠镇新园大道和北环路交口北部现状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之中,建设总投资约4190万元,所有资金都是政府的财政资金。
2污水处理的主要工艺流程
在本工程中,整体的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有一级的处理、二级的生化处理、深化处理、污泥处理等四个工段,不同工段大致的工艺流程如下。
2.1一级的处理工段内容
(1)格栅的处理。将格栅设置于进水部位,发挥对水泵的保护、后续提升作用,避免泵腔被物体堵住。(2)沉砂池的处理。为了让后期生物处理的工段得以顺利开展,提高利用生物反应池的效率,应对沉砂池进行设置,将污水里存有的无机性泥沙清除。本工程在建设的一阶段已经把旋流沉砂、细格栅、进水泵房、粗格栅的部分根据1.0×104m3/d规模,现在仅需要把有关设备设置于进水的泵房[1]。
2.2一级的处理工段强化
由于本工程中,进厂的污水大多是工业废水,占比高达50%,且难以确定工程废水具体的水质状况,其可生化性也不能完全保证,因此,这一工段主要是将污水自身可生化性提高,增加一级处理去除污染物的概率,使二级的处理负荷降低。
2.3二级的生化处理工段内容
一般来讲,生化处理主要是为了将有机污染物去除,但是当磷、氮营养物同时包含于污水中时,只能够去除1/5左右的氮,采取生物合成法也只能去除1/4左右的磷,还有大量残存磷、氮会伴随污水向水体中排放,这样无法实现本工程既定的污水处理目标。通过多方面的考虑,本工程决定将硝化液回流相关设备配置在生化处理这一工段,把硝化液回流到前端的生化池,充分混合厌氧污水,以缺氧条件开展反硝化脱氮的工作。在好氧条件下对排泥采取生物除磷措施,并加上化学除磷法来除磷。在经过二级处理以后,出水能够符合城镇处理污水的相关标准。
2.4深度的处理工段内容
在本工程中,污水处理工艺能起到脱氮除磷的作用,分析既有的脱磷除氮污水厂,其污水处理后,出水指标可以满足城镇处理污水的相关标准,但SS、TP、TN这些指标无法达标,需要对深入处理举措实施,使水中的SS、TP、TN达标得到保证。
2.5消毒的处理工段内容
为了使尾水的大肠杆菌数量符合标准,在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以后还应该展开消毒工作,这样才能能够满足一级A的标准。
2.6污泥的处理工段内容
在处理污泥时,污泥具有很高的有机物含量,容易腐化,具有很多寄生虫、病菌等,稳定性较差,如果不能有效处理污泥容易引发二次污染,因此,需要充分处置、处理污泥。本工程主要在厂区的内部对污泥开展脱水处理工作,然后外运并加以处置[2]。
3污水处理的工程技术要点
前文已经简单阐述了污水处理的主要工艺流程,这里将重点分析进口的预处理与排口的深度处理。
3.1预处理工程技术要点
在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的时候,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都会使用格栅这一环节,初沉池、沉砂池、调节池会根据处理工艺的不同进行权衡、取舍,有时不会采用,尤其是初沉池、调节池的使用与设计在社会上存在一些争议性,因此,设计、选择预处理工艺时应全面、深入地考虑和分析。
3.1.1调节池
一般来说,污水处理厂若不对调节池进行设计,其原因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能够借助市政的泵站、管网有效调节进水,而且有些污水中的成分较为稳定、简单,进水的水质、水量比较平稳。同时,调节池会对较大的面积进行占用,若将调节池取消,能够使工程建设消耗的费用、占地的面积得到节约,这对很多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不足的情况则显得更加重要。另外,若用初沉池替代调节池,或者整合多个建筑物功能,使其不单单作为一个调节池。一些污水处理厂需要对调节池进行设置,比如位置偏远、规模小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排水量存在较大波动,市政管网无法全面调节,因此,应通过调节池减轻自身运行的压力。而且,污水处理厂在处理工业废水时,会给生化系统带来较大冲击,因此应建立调节池。若废水处理厂已经对调节池进行建设,应通过适当改造让其具备更多功能。例如,将填料增加到调节池中,使其生化性得到改善,如果设计合理还能对预曝气池、水解池进行替代,应尽量避免由于水位高度发生改变引起的填料垮塌现象。
3.1.2沉砂池与初沉池
使用传统生化处理技术,对于去除水中悬浮物、COD等,初沉池能够发挥较好的效果,起到减轻后期共话处理中SS、有机物负荷的作用,不过,人们对于初沉池、沉砂池的保留依然有争议存在。一些人觉得,初沉池、沉砂池有较高的造价,会对较大面积进行占用,若取消可以充分解决资金、土地紧张的情况,而且在预处理时,初沉池、沉砂池能够使污水里有机物含量减少,还会对磷、氮去除的工作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将初沉池、沉砂池取消。而另一些人觉得,取消了初沉池、沉砂池在前期的处理工作,那么后续处理的压力或大大增加,延长停留时间、增加曝气费用,因此,不可以将初沉池、沉砂池取消。另外,初沉池可以通过发酵污泥对碳源进行补充,使生物反硝化的实际反应得到加强,让前端的预处理得到强化,减少污泥惰性分量,增强反硝化水平。在本工程的预处理中,粗格栅采用回转式、渠道直壁平行的格栅除污机,将潜水排污泵用于进水的泵房,细格栅是格栅除污机,且沉砂池是旋流型的沉砂池。另外,本工程对仪器的设施进行了沿用,未进行改造工作,仅将部分设备增设到进水的泵房之中。
3.2深度处理工程技术要点
现有的污水深度处理方式主要有接触氧化法、絮凝过滤法、沉淀过滤法、直接过滤法等,深度处理的方案主要由深度处理与二级出水的水质所决定。既可以使用先二级处理再消毒的工艺,也可以使用先二级处理后过滤再消毒的工艺,还可以使用先二级处理后微孔过滤再消毒的工艺,这些深度处理的工艺不但具有较低的运行成本和便捷的操作管理,而且运行时只需要消耗较低的成本就可获得较高的处理效果,是当前污水深度处理中使用最多的几种工艺。在二级处理的工段需要对绝大多数污染物去除掉,而深度处理的工段需要将TP、TN、SS等去除掉。在本工程中,使用的深度处理方法与流程为:(1)二级处理;(2)混凝、沉淀;(3)过滤;(4)消毒。经过生物除磷技术,生物体能够将部分污水里的磷吸收,然后跟随污泥排出,而利用化学除磷,将相应药剂投放于污水之中,让溶解性磷酸盐和药剂共同产生不可溶的磷酸盐沉淀物,再借助固液分离法去除污水里的磷,固液分离既能够单独实施,也能够结合初沉污泥、二沉污泥排出来进行。在滤池选型方面,要想使SS充分去除,最好的方式就是使用过滤法。在深度处理中,滤池是一个重要构筑物,按照滤料、运行方式、结构等,能够将滤池分成很多种类。在本工程中,根据二级处理出水的具体水质特点,深床滤池、活性砂滤池、V型滤池、D型滤池较为适合本工程使用。另外,在消毒方法的选取上,可以使用紫外线消毒法、氧化法、加氯法等方式进行消毒,对液氯、臭氧、二氧化氯、紫外线、次氯酸钠进行充分利用。
4结语
总而言之,研究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改扩建工程技术要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人员应对工程概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掌握污水处理主要工艺流程中一级处理工段、一级处理工段强化、二级生化处理工段、深度处理工段、消毒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等内容,增强对进口预处理与排口深度处理的重视,从而使项目得以更好地完成,并发挥理想的污水处理效果。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改扩建工程技术要点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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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乡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流程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3、当地政府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才能投资启动项目;
4、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的20天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以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有:防治法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是否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9、取得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方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正
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外排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有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10、再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其内容有: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11、对验收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组织现场再次检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
㈦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必须招标么
你好: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 BOT项目 的含义和相关运作方式。
什么是BOT
1、基础设施特许权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但是据罗纳德·科斯(R. Coase)的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同许多其他的创新具有共同的命运,BOT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BOT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致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的早期表现。直到本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BOT捧到经济舞台上时,许多人将它当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BOT的运作方式和风险分担
1、BOT的主要参与人
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
政府是BOT项目的控制主体。政府决定着是否设立此项目、是否采用BOT方式。在谈判确定BOT项目协议合同时政府也占据着有利地位。它还有权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必要的环节进行监督。在项目特许到期时,它还具有无偿收回该项目的权利。
业主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经营管理体制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都由业主负责。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专门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业主,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厂商以及经营公司打交道。
银行或集团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对于中小型的BOT项目,一般单个银行足以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资金,而大型的BOT项目往往使单个银行感觉力不从心,从而组成银团共同提供贷款。由于BOT项目的负债率一般高达70-90%,所以贷款往往是BOT项目的最大资金来源。
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担主体。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尽管原则上讲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风险,但实际上各国在操作中差别很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BOT项目中分担的风险很小,而发展中国家在跨国BOT项目中往往承担很大比例的风险。
2、BOT项目实施过程
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本文将这整个期间分为立项、招标、投标、谈判、履约五个阶段加以分述。
立项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根据中、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列出新建和改建项目清单并公诸于众。私人机构可以根据该清单上的项目联系本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做出合理计划,然后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设某项目的建议,并申请投标或表明承担该项目的意向。政府则依靠咨询机构进行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招标阶段。如果项目确定为采用BOT方式建设,则首先由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私人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择数家私人机构作为投标人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对于确定以BOT方式建设的项目也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而直接与有承担项目意向的私人机构协商。但协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协商成功,往往也会由于缺少竞争而使政府答应条件过多导致项目成本增高。
投标阶段。BOT项目标书的准备时间较长,往往在6个月以上,在此期间受政府委托的机构要随时回答投标人对项目要求提出的问题,并考虑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投标书。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进行谈判。
谈判阶段。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整个特许期内有效,它规定政府和BOT项目公司的权力和义务,决定双方的风险和回报。所以,特许合同的谈判是BOT项目的关键一环。政府委托的招标人依次同选定的几个投标人进行谈判。成功则签订合同,不成功则转向下一个投标人。有时谈判需要循环进行。
履约阶段。这一阶段涵盖整个特许期,又可以分为建设阶段、经营阶段和移交阶段。业主是这一阶段的主角,承担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许合约可以激励业主认真负责地监督建设、经营的参与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BOT项目中的风险
英文风险(risk)一词指的是未来情况的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而将来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比预期的情况糟,但也有可能比预期的情况好。“风险”一词并非单指不利的一面,但稳健的投资者更重视避免不利的情况发生。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政治风险。政局不稳定,社会不安定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特别考虑的。投资人承担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长而相应递增,而对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则较少考虑该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变化时有发生。在BOT项目回收全部投资以前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大众欢迎的替代产品,以致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通常BOT项目投资大都期限长,又需要政府的协助和特许,所以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在原材料市场上可能会由于原材料涨价从而导致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在BOT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问题安排不当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缩短工程经营期,减少工程回报,严重的有可能导致项目的放弃。另一种情况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该类风险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上的技术性处理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融资风险。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若发生了比预期高的通货膨胀,则BOT项目预定的价格(如果预期价格约定了的话)则会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于高的负债率,则BOT项目的融资成本大大增加;由于BOT常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变化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不可抗拒的外力风险。BOT项目和其他许多项目一样要承担地震、火灾、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难以预计的外力的风险。
4、BOT风险的规避和分担
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况发生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先约定不利情况发生情况下损失的分配方案。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国际上在各参与者之间分担风险的惯例是:谁最能控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担。
政治风险的规避。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政治风险问题。而这种风险仅凭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的经验是难以评估的。项目公司可以在谈判中获得政府的某些特许以部分抵消政治风险。如在项目国以外开立项目资金帐户。此外,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部(ECGD)对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
市场风险的分担。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带来的市场风险应由项目的发起人和确定人承担。若该项目由私人机构发起则这部分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若该项目由政府发展计划确定,则政府主要负责。而工程超支风险则应由项目公司做出一定预期,在BOT项目合同签订时便有备无患。
技术风险的规避。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公司在与承包商进行工程分包时约束不严或监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项目公司应完全承担责任。对于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规定,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挂钩。项目公司还应在工程费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维修保证金或施工后质量保证金,以便顺利解决工程缺陷问题。对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和关系整体质量的控制工程,项目公司还应进行较频繁的期间监督。
融资风险的规避。工程融资是BOT项目的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个过程全部由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操作,风险也完全由项目公司承担。融资技巧对项目费用大小影响极大。首先,工程过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则大大增加融资成本。其次,在约定产品价格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波动对成本的影响。若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考虑货币兑换问题和汇率的预期。 不可抵抗外力风险的分担。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毁灭性损失。而政府和私人机构都无能为力。对此可以依靠保险公司承担部分风险。这必然会增大工程费用,对于大型BOT项目往往还需要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分保。在项目合同中政府和项目公司还应约定该风险的分担方法。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可以分担BOT项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风险,保证货币兑换,或承担汇率风险,其他风险皆由项目公司承担。
西方国家的BOT项目具有两个特别的趋势值得中国发展BOT项目借鉴。其一是大力采用国内融资方式,其优点之一便是彻底回避了政府风险和当代浮动汇率下尤为突出的汇率风险。另一个趋势是政府承担的风险愈来愈少。这当然有赖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经济法规的健全。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广BOT的途径,不是依靠政府的承诺,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
以上是对于BOT项目 的相关介绍。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是一种基础设施特许权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是一种基础设施特许权 。
因此,是必须招标的。
河南 曹律师
㈧ 南昌市新建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什么时候招投标
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获悉,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一期)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258266100元,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主要新建及改造城区17.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污管网及其配套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雨污管网约375.9km。本项目规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定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和雨污管网的权利,由特许经营者提供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相关收益,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0:00 至 2022年10月19日 23:3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点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