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船舶油污水接收业务,属哪个部门审批
现在国内油污水的接收都是由海事局指定的油污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到港前船东都要在本港口固定的几家单位选取一家进行污油水的处理接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证明。长江沿岸港口应该也是如此。
如果想申请港口污油水接收处理资质,应该向当地海事局进行申请,具体资料咨询当地海事部门吧!
⑵ 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方法
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船舶产生的油污水量,一般在动力舱设置油污水处理装置。对于舱室大小、机械设备数量、舱室分布不同的船舶,可以设置单个舱室的油污水处理系统,也可以通过输送泵收集全船油污水,再集中处理。经过处理的油污水达到《73/78防治公约》的要求,排放水的含油量不大于15ppm。通过油份浓度计监测排出水的含油量,确保排放标准。如果超过排放标准,将不合格的水返回舱底,继续处理直至合格。
按照MEPC.107(49)决议,对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了技术条件的修改。原来普遍采用的重力法分离油污水技术已不能满足处理含表面活性剂的C类试验液的要求。因此,需要对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改进,采用超滤、膜分离、化学破乳等方法处理乳化状态下的油污水,以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
考虑到油污水对水域污染的严重性,即使经过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水达到国际排放标准,在某些水域、港口可能会受到额外的排放限制。此时,可以将舱底油污水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输送到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可以排至接受船。这样可以避免直接排放对水域造成污染。
对于处理后的油污水,可以进一步通过焚烧炉焚烧,或者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至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排至接受船。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满足了环境保护的要求,还有效减少了对水域的污染。
总之,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通过合理的设备设置、改进处理技术、确保排放标准,以及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实现了油污水的有效处理和合理排放,为保护水域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