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方法
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船舶产生的油污水量,一般在动力舱设置油污水处理装置。对于舱室大小、机械设备数量、舱室分布不同的船舶,可以设置单个舱室的油污水处理系统,也可以通过输送泵收集全船油污水,再集中处理。经过处理的油污水达到《73/78防治公约》的要求,排放水的含油量不大于15ppm。通过油份浓度计监测排出水的含油量,确保排放标准。如果超过排放标准,将不合格的水返回舱底,继续处理直至合格。
按照MEPC.107(49)决议,对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了技术条件的修改。原来普遍采用的重力法分离油污水技术已不能满足处理含表面活性剂的C类试验液的要求。因此,需要对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改进,采用超滤、膜分离、化学破乳等方法处理乳化状态下的油污水,以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
考虑到油污水对水域污染的严重性,即使经过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水达到国际排放标准,在某些水域、港口可能会受到额外的排放限制。此时,可以将舱底油污水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输送到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可以排至接受船。这样可以避免直接排放对水域造成污染。
对于处理后的油污水,可以进一步通过焚烧炉焚烧,或者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至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排至接受船。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满足了环境保护的要求,还有效减少了对水域的污染。
总之,船舶油污水处理方法通过合理的设备设置、改进处理技术、确保排放标准,以及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实现了油污水的有效处理和合理排放,为保护水域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② 船舶上舱底管系原理图中泥箱作用
泥箱:装于机器处所和轴隧内的舱底水吸入管上,用以挡住棉纱、布条、油泥等污物进入吸管的器具。
【舱底水系统】
舱底水系统主要分为将舱底水排出舷外的系统;将舱底积水和意外进水排除的系统,由泵、附件及管路等组成;将舰船货舱和机炉舱等的舱底水或双层底内的积水和渗进水排出舷外的管路系统。
据了解,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板渗漏,舱口盖不够水密,管路渗漏,尾轴套筒和舵杆套筒填料箱的渗漏以及温差引起的湿气冷凝,都会在舱底形成积水,俗称舱底水。 舱底水的来源有机械设备的泄水、管路漏泄、冲洗用水经船壳不严密处的渗水、舱口流入的雨水以及船舶破损、消防等积水。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以机舱舱底水为最多。舱底水不仅腐蚀船体,而且造成货损,影响操作,严重时影响船舶的稳性和航行安全,所以要及时地排出。此外,当发生海损事故时,船体破损而大量进水,舱底水系统可担负排水的任务。
舱底水必须得到及时的排除,否则会使货物受潮变质,使船体结构锈蚀,甚至会危及船舶的安全。排除的方法是在各舱舱底设置集水井,使污水沿污水沟流至集水井内聚集,在集水井处装上吸水过滤器,并与吸水管路相通,当舱底水泵开动时,通过吸水管将舱底水抽出并排至船外。
舱底水系统不但起着排除日常舱底水的作用,当船体因海损破舱进水时,还担负着紧急排除进水的任务。因此,舱底水系统除包括:舱底泵、舱底水总管、支管、吸口滤器、分配阀箱、泥箱、污水分油器等设备外,还应备有应急的排水接管,以便在机舱浸水紧急情况下,通过应急排水支管由主循环水泵或主海水冷却泵排水。
舱底水系统的任务是将船舶各舱内积水(包括机舱、炉舱、货舱、水线下的起居舱室、隔离舱、空舱等)及时排出舷外,以保证安全航行,并确保机电设备正常工作以及货物完好无损。其常用设备有舱底水泵、吸入口、污水井、连接分配阀箱、污水分离器、管路及其附件。
此外,舱底水系统的作用是及时将机炉舱和货舱的舱底积水排至舷外。当船舶破损时,舱底水系统还可用于排出船舱进水。
③ 船舶舱底水系统的系统工作
船舶舱底水系统在每个污水井都安装了水位报警器,当水位达到一定高度报警器启动,工作人员开启舱底水泵,把舱底水输送到油水分离机处理,然后把污油排放到污油舱,把水提供排舷外管排放出去。
④ 现今船舶污染治理有哪些新技术
造纸工业废水
造纸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工业生产中的制浆和抄纸两个生产过程。制浆是把植物回原料中答的纤维分离出来,制成浆料,再经漂白,抄纸是把浆料稀释、成型、压榨、烘干,制成纸张。这两项工艺都排出大量废水。
印染工业废水零排放处理技术
零排放回收利用:
(1)废水可按水质特点分别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炼废水和染色印花废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对流洗涤。一水多用,减少排放量。
(2)碱液回收利用,通常采用蒸发法回收,如碱液量大,可用三效蒸发回收,碱液量小,可用薄膜蒸发回收。
⑤ 油轮舱底污油泥处理设备哪种更实用
油船洗舱(tanker cleaning)是指为保证货油质量或修理时的安全,油船在换装油种或进厂、进坞修理前,对货油舱进行的冲洗工作。通常油船的洗舱工作是先用蒸汽熏舱,然后再用水冲洗。蒸汽熏舱时,用蒸汽灭火管系向货油舱内充满高热蒸汽,软化舱壁构件上附着的残油和油垢,然后用消防管系经过软管接上洗舱机,在货油舱内作上、下、左、右360°旋转地喷射舱壁,压力高达980 N/cm2~1570N/cm2、温度为70℃~80℃的喷射水柱即可保证使残油稀释并把铁锈、油垢冲洗掉。有些油船采用化学洗舱,亦即将化学溶剂溶于洗舱水中,使附着在舱壁构件上的残油和油垢更容易脱落,既可节省洗舱时间,又可提高洗舱质量。随着油船的大型化,每次卸油后附着在舱壁及舱内构件上的残油和油垢量是可观的,而且油垢本身也可视为一部分能源。因此,近年来原油洗舱被广泛采用。它是利用原油作为一种溶剂,在卸油期间抽回一部分原油对货油舱进行冲洗,使舱壁及构件上附着的油垢溶于原油中而被卸空,故原油洗舱被列为大型原油船防止油污的一项重要措施。凡是新建造载重量为20000t以上的原油油船,须应设置原油洗舱系统,敷设单独的洗舱管系,配备相应的甲板洗舱机或潜式洗舱机。
油轮是海上运输石油的大型运输设备,长期使用后油舱中会沉积大量原油污垢沉渣,这些污垢粘度很大甚至呈浆渣状态,在有铁做催化剂的条件下,重油分子会发生聚合和凝聚而固化。空气中氧气对油渣的形成也有促进作用。这些油漆固着在油舱底部或四壁很难去除。用人工清洗油渣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通常使用专用机械配合洗涤剂的方法进行清洗。 在油船上一般都安装有专用洗舱机,洗舱机与加热装置相配合能把含有洗涤剂的海水加热成高压热水,并以120t几的容量向油舱喷射压力为1~1.2MPa温度为90~100℃的热洗涤液。在许多情况下油舱都是用洗舱机清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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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1308次发布时间:2015-06-02
油船清洗作业具有风险。如何做好洗舱作业的安全管理、顺利完成洗舱工作?
油船洗舱前确认油舱内气体类型,确定详细合理的洗舱计划,充分做好冼舱准备工作。
1、参与洗舱人员需是经过洗舱培训的合格人员,且明确洗舱操作要求及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2、在油船洗舱作业场所张贴原油洗舱告示。
3、清洗油舱前,做好彻底的扫舱、扫线以及残油排放工作。
4、原油洗舱时,为避免产生静电,需从卸掉1m深的油舱中取原油,且原油油种与油舱所载油种相同,所含水份和杂质少。
5、实行洗舱作业时应确认:
(1)洗舱管系无泄漏且与机舱隔离;
(2)各种仪表装置及扫舱系统等正常;
(3)舱内混合气压力和含氧量符合要求,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6、洗舱时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控制着火源要素,阻止燃烧和爆炸发生。如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明火、电火花、静电等等。
7、洗舱时注意控制舱气。
8、当洗舱水无法顺利排出时,应停止洗舱机,排干洗舱水后,恢复洗舱工作。
9、在使用加温管线时,要确认管线完好无损。
10、油船洗舱时,如果需要人员下舱检查,一定要戴呼吸器具入仓。并在人孔处设专人值守。
11、洗舱后人员需要下舱,应保持油舱通风,确认油舱除气后,方可入舱。
12、油轮洗舱水处理方法:
(1)照规定在海上排放;
(2)由岸上派出接收船,将洗舱污水接收送到岸上处理。
洗舱人员遵守油轮操作安全规定,认真执行洗舱计划,才能确保油船清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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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JT 154-94 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50总吨及150总吨以上的油船。
2术语
2.1洗舱机 Tank washing machines
是指喷嘴能在驱动装置带动下,随本体水平回转同时不断改变垂直方向喷射角度的洗舱设备。有
单喷嘴洗舱机和双喷嘴洗舱机之分。
2.2 洗舱 Tank_ cleaning
是指以原油、水作为介质,通过洗舱机喷射到舱内,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2.3 原油洗舱 Crude oil Washing
是指运输原油的油船以所载货油作为清洗介质,通过洗舱机在高压下喷射到货油舱内并依靠原油
本身的溶解作用,将附着在舱壁、构件及舱底上的油渣清洗掉,并同货油一起卸到岸上。
2.4水洗舱Water washing
是指以水作为介质,通过洗舱机喷射到舱内对油舱进行清洗。包括成品油船水洗、原油船的水洗
和原油洗舱后的水洗。
2.5惰性气体系统 Inert gas system
由洗涤塔、鼓风机、甲板水封、控制阀及氧气分析仪等其它设备组成向货油舱充注惰性气体的系
统。
2.6 除气 Gas freeing
是指用新鲜空气通入舱内,将易燃、有毒的气体排除,使舱内气体状态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2.7驱气Purging
是指在洗舱完了除气之前,向舱内充注惰性气体,使烃气含量减少达到过稀状态。
3原油洗舱
3.1实施原油洗舱的申报程序
3.1.1实施原油洗舱之前,船长应按港务监督要求及时向卸货港的港务监督申报。
3.1.2 申报的内容;
a.本船安全构造、安全设备和国际防污证书号码、有效期限和签发地点;
b.主管操作人员姓名、职务、油船工作和原油洗舱经历;
c.原油洗舱计划;
d.按港口要求的其它内容。
3.1.3抵港后立即向港务监督书面报告安全检查结果,及卸货和原油洗舱作业计划,取得同意后
方可进行卸货和实施原油洗舱。
3.2对原油洗舱作业人员要求
3.2.1原油洗舱总负责人应由持有港务监督签发的“原油洗舱监督员资格证书”的大副或船长担
任。
3.2.2如本船没有符合3.2.1条要求的船员或新接入的船,由公司派一名持有“原油洗舱监督员资
格证书”的监督员到船负责指导监督原油洗舱作业。
3.2.3参加作业的主要人员,至少应有6个月的油船工作经验,其在船工作期间,应从事过卸油和
原油洗舱作业,或受过原油洗舱专业训练,并熟悉《原油洗舱操作和设备手册》的内容。
3.3对原油洗舱设备的要求
3.3.1惰性气体系统
3.3.1.1惰性气体系统的风机必须有2台,其总容量应是货油泵总容量的1.25倍。
3.3.1.2固定式氧气分析仪,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
3.3.1.3压力/真空释放阀的密封液体必须是不冻液或高级润滑油,其充入量保证高压释放压力大
于呼吸阀正压动作压力,负压释放压力,等于呼吸阀负压动作压力。
3.3.1.4惰性气体系统停止使用时,必须连续向甲板水封供水,保持水封液位正常,使其有效地
水封水柱高度大于呼吸阀和压力/真空释放阀正压动作压力。
3.3.1.5惰性气体系统向货油舱供应的惰性气体含氧量不能超过5%(容积),气体温度不能超过
60℃。
3.3.2洗舱机必须固定安装在舱内,顶部洗舱机应有喷嘴垂直角度和旋转方向的调整及指示装置
。
3.3.3原油洗舱供油泵,可是专用泵也可是货油泵,其排量和排出压力应能满足洗舱机工作要求
。
3.3.4原油洗舱管路系统必须固定安装并能承受最大工作油压1.5倍的压力,不能用软管联接,其
管路不能穿越机舱等非危险区域,与洗舱加热器联接的管路必须有二道截止阀或一道截止阀、一
个盲通板,总管上应装有压力和温度表。
3.3.5油舱液位应能在货控室内遥测,并应设高液位警报。
3.3.6下列部位的压力应能在货控室内遥测;
a.原油洗舱供液泵的吸入和排出压力;
b.扫舱泵和扫舱喷射器的吸、排压力;
c.惰性气体系统总管内压力。
3.3.7货控室、甲板及货泵舱之间,必须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防爆型通信联络设备。
3.3.8至少应配备2台便携式氧气分析仪。
3.4原油洗舱作业计划
3.4.1原油洗舱作业计划应与卸货计划同时制定。编制计划时依照《原油洗舱操作和设备手册》
,根据本航次货载情
况、港口卸货速率和预定洗舱数目以及洗舱目的编制“原油洗舱与卸货计划”交船长认可签字,
若有原油洗舱监督员
在船,大副编制的计划还须由监督员签字认可。
3.4.2原油洗舱与卸货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a.原油洗舱前的卸货和压载程序;
b.原油洗舱过程中所要求达到的纵倾值;
c.原油洗舱详细操作程序,诸如原油洗舱时使用的泵和管系、供油油舱、污油舱液位的控制、
预定清洗的油舱
和清洗的顺序、洗舱方法、洗舱机喷嘴垂直角度冲洗范围的设定、洗舱周期或喷嘴水平回转速度
;
d.卸货/洗舱期间剪切应力和弯曲力矩的预算。
3.4.3驾驶员及泵浦员应掌握原油洗舱及卸货计划中内容并能按计划贯彻实施。
3.5原油洗舱作业实施。
3.5.1经卸货港港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原油洗舱作业。
3.5.2实施原油洗舱作业期间应在主要通道处和布告牌处张贴或悬挂警告标志。
3.5.3洗舱作业必须在日出到日落的时间内开始:
3.5.4洗舱油必须是与被清洗油舱所载油相同品种,洗舱油内不应混入杂质和水,因此应将预定
用做洗舱油的油舱卸掉1m舱深后才能供洗舱用。
3.5.5用污油水舱作洗舱油供给舱时,必须先将其混有污油的原油全部卸掉,用原油清洗后再装
入清洁货油作为清洗
用原油。扫舱抽回的原油不能直接排入该舱,应先排到另一污油舱,经二定时间沉淀分离后,再
经水平连通管流入该
舱。
3.5.6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应即通告港方负责人员:
a.原油洗舱计划变更时;
b.与原油洗舱有关设备出现故障时;
c.卸货速率或接岸管系变更时;
d.发生其它紧急情况时。
3.6原油洗舱作业安全措施
3.6.1安全检查
3.6.1.1船到达卸货港之前,按“原油洗舱安全确认表”(附录A表A1)的项目进行检查。
3.6.1.2原油洗舱作业开始前,按附录A表A2各项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开始洗舱。
3.6.1.3原油洗舱作业期间,按附录A表A3各项检查,如有不符要求项目应停止洗舱作业。
3.6.1.4原油洗舱作业结束后,按附录A表A4各项检查,并报告港方宣告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结束。
3.6.2氧气浓度的控制。
3.6.2.1洗舱前应在甲板以下1m处及油舱空间的中间处测量舱内氧气浓度。
3.6.2.2原油洗舱期间货油舱氧气浓度必须在8%以下。惰气总管的氧气含量不能超过5%,由于锅
炉燃烧波动等原因导
致含氧量瞬时升高时不能超8%。
3.6.3油舱内压力控制
原油洗舱作业时,货油舱内气体压力应保持在正压状态。
3.6.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中止原油洗舱作业:
a.舱内氧气浓度超过8%时;
b.惰性气体系统发生故障时;
c.舱内压力降至1000Pa以下时;
d.原油洗舱管系发生漏油时;
e.原油洗舱用泵发生故障时;
f.有关原油洗舱用压力表发生故障时;
g.货控室的控制机能发生故障时;
h.发生其它紧急情况时。
3.6.5由于3.6.4条中任何一种原因而中止原油洗舱作业,再重新开始原油洗舱作业时,必须确认
中止原因已消除才能
恢复原油洗舱作业。
4水洗舱
4.1水洗舱设备要求
4.1.1 固定式洗舱机要求同3.3.2条。
4.1.2移动式洗舱机放入舱内必须用防静电绳牢固吊挂在甲板上,连接软管不能漏泄,并有良好
接地。
4.2水洗舱计划
4.2.1洗舱作业前,大副应根据本船设备情况,洗舱目的。如修船或其它舱内作业或换装油种等
对洗舱的具体要求等制定水洗舱计划,交船长认可签字后方可实施。
4.2.2水洗舱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管系的布景、对纵倾值要求、泵的要求、污油水舱的控制、
预定清洗的油舱和洗舱顺序、洗舱方法、洗舱机位置和高度的设定、洗舱的时间、洗舱时舱内气
体状态及安全防患措施等。
4.3水洗舱作业实施
4.3.1原油洗舱后的水洗舱,应在全部货油舱用原油清洗后,再用水洗,实施程序和技术要求按
原油洗舱计划进行。
4.3.2用移动式洗舱机洗舱,洗舱机吊入油舱前应连接好所有软管,而在洗舱机未吊出油舱前不
可拆开任何连接,作
业期间必须严格按4.4条“水洗舱作业安全措施”有关规定进行。
4.3.3尽可能采用开式洗舱方式,洗舱后的油污水应排到有足够舱容的货油舱内。
4.3.4若采用循环洗舱方式,应用二个污油水舱,先将洗舱污水打入一级污油水舱,经沉淀分离
后,下部清水经连通管流入二级污油水舱,再经一定时间沉淀分离,供液泵从下部抽出清水再供
洗舱用。
4.4水洗舱作业安全措施
4.4.1非惰性化油舱水洗舱作业安全措施
4.4.1.1在一个舱内同时使用流量小于35m3/h的洗舱机不能多于四台,若使用流量在35~60m3/h的
洗舱机不能超过三
台。
4.4.1.2移动式洗舱机放入油舱之前,必须接妥全部软管接头并测其是否有良好连续地接地性。
洗舱机从油舱取出之前,不得拆开任何接头和接地线。
4.4.1.3不准采用循环水洗舱。
4.4.1.4不准使用化学添加剂。
4.4.1.5洗舱水加热温度不能超过60℃,三级油的货油舱洗舱水加热温度不能超过80℃。
4.4.1.6测量或吊放其它器具的作业,必须通过所设测量孔进行。否则,待洗舱结束后5h方可进
行这类作业。
4.4.2惰性化油舱水洗舱作业安全措施
4.4.2.1洗舱作业之前,必须用便携式氧气测量仪测量舱内氧气浓度,其值必须在8%以下。
4.4.2.2洗舱作业时,油舱内氧气浓度若大于8%或惰性气体系统发生故障时,洗舱作业必须暂停
,直到条件符合时才
能再恢复洗舱作业.
4.4.2.3洗舱时,舱内应保持正压,以防空气侵入,如出现负压就应暂停洗舱作业。
4.4.3移动式洗舱机及其连接软管的安全标准
4.4.3.1移动式洗舱机的外壳材质应符合这样要求,即当其与油舱内部结构接触时不致引起火花
。
4.4.3.3在软管对接时,应保证使洗舱机、软管以及固定的供水管系之间达到有效电气连接.
4.4.3.4洗舱机伸入舱内时,应用防静电绳索撑挂,不应使软管受力。
5除气作业
5.1除气前准备工作
5.1.1在除气作业前,大副应将除气作业计划制定妥当,交船长认可签字后方可实施。该计划应
包括通风、除气的方式和时间、使用的设备以及达到的除气标准等内容。
5.1.2备妥通风除气设备,并确认其在安全可用状态。只允许使用液压,气动或蒸汽驱动的移动
式风扇或鼓风机。
5.1.3通知全体船员及临近船舶或港方等,遵守一切有关的安全事项。
5.1.4舱室空调采用内循环方式。
5.2除气作业
5.2.1 有惰性气体系统的除气程序5.2.1.1首先用惰气驱气,直至舱内烃气含量按体积比降到2%
以下时,才能开始进行除气作业。驱气时惰气应以低速送入油舱,以防止不利的气体搅动.
5.2.1.2用可在缺氧环境中测定烃气百分比浓度的仪器(常用的测爆仪不适用于此情况)测定舱
内烃气浓度,确认其值在2%以下。
5.2.1.3油船开始除气以前,应与其它油舱隔离。用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向油舱送入空气时,应
使用帆布风筒并将风筒边接于风扇或鼓风机上,伸到舱里距舱底Im处,风扇或鼓风机应装在舱口
最远处的对角线上。将舱口盖打开,惰气入口应关闭。
5.2.1.4也可采用稀释法除气.即使用惰性气体系统的风机经惰气管路直接向舱内送空气进行除
气作业。但应将惰气风机调到最大容量,以便油舱内气体产生最大的挠动。并应将返回惰气源的
管路以及惰化状态油舱的惰气入口关闭。
5:2.2未装有惰气系统的除气程序
5.2.2.1将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装在舱口对角线最远处的洗舱孔上,并连接帆布风筒,风简下端
伸至舱里距舱底1m
处。将舱口盖打开。
5.2.2.2在单独油舱即将正式通风之前,所有开口均应关闭。
5.2.2.3各油舱使用公共通风系统时,每个油舱均应完全隔离,以防止油气串通。
5.2.2.4在使用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时,应妥善与甲板连接,使风扇与甲板间的导电性良好。
5.2.2.5固定式除气设备可以同时用于一个以上的油舱除气作业,但当某一油舱正在进行洗舱作
业时,则该除气设备不允许这样使用。
5.2.2.6在油舱除气作业完成后,要等10min才能进行气体检测工作,以求气体的相对稳定,测量
要在几个不同高度上
进行。若检测后不符合标准,应继续进行通风除气。
5.2.2.7在除气作业完成后,应仔细检查通风系统,特别要注意检查压力/真空阀(P/V阀)以及高
速透气阀的完好程度。同时,还要检查并清理装有防止火焰罩的阀门或通风竖管。
5.3在需要的情况下其它舱室的除气,诸如专用压载舱(SBT)、干隔舱等,应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
进行。
附录A
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确认表
(补充件)
表A1 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确认表(抵港前)
序号 检 查 确 认 项 目 船方 岸方 备注
1 是否已向卸货港港务监督申报?
2 是否已编制卸货与原油洗舱计划?
3 洗舱管路是否已用压力为工作压力1.1倍的原油进行了试验?有否漏油现象?
4 惰性气体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其警报装置是否测试过?
5 洗舱管系是否已与机舱隔绝?管路上的水加热器是否已用盲板堵死?
6 原油洗舱用泵的应急停止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7 原油洗舱用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8 油舱液面指示仪工作是否正常?其警报装置是否已测试过?
9 联络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10 测氧仪是否经过检查和校正?是否工作正常?
表A2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确认表(原油洗舱开始前)
序号 检 查 确 认 项 目 船方 岸方 备注
1 是否已得到卸货港港务监督的许可?
2 船岸双方是否进行了洗舱作业的磋商?
3 主管操作人员是否具有原油洗舱经验?如没有,是否有原油洗舱监督员?
4 关于原油洗舱的实施,有关作业人员是否已详细了解?是否具备作业能力?
5 是否已挂出原油洗舱的标志?
6 油舱内氧气浓度是否在8%以下?
7 油舱内压力是否在l000Pa以上?
8 洗舱机是否已准备妥当?
9 通往洗舱机的阀门是否已开启?
10 浮子式液位计是否已收起?
表A3 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确认表(原油洗舱作业期间)
序号 检 查 确 认 项 目 船方 岸方 备注
1 是否配备足够的原油洗舱作业人员?
2 洗舱管系是否有漏油现象?
3 洗舱机工作是否正常?
4 洗舱管系压力是否正常?
5 油舱内氧气浓度是否在8%以下?
6 油舱内压力是否在1000Pa以上?
7 与原油洗舱相关联的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8 货控室内控制机能是否正常?
9 是否有专人始终在甲板值勤?
表A4 原油洗舱作业安全确认表(原油洗舱结束后)
序号 检 查 确 认 项 目 船方 岸方 备注
1 卸油系统与洗舱管路闻阀门是否全部关闭?
2 洗舱管系内的残油是否已泄放干净?
3 洗舱机上的阀门是否已全部关闭?
4 甲板水封水位是否正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大连海事大学、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大连海上安全监督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德俊、殷佩海、姜勇、王国福、包昌松。
TAGS: JT 154-94 JT 安全技术 油船 要求 作业
⑥ 船舶泔水是如何处理的
楼上说的都对,也是现有的规定。但实际当中很少有船会这么听话,只要不是污油,到了深海区,或者远离陆地一路跑一路排,谁会封存啊。有的船在码头上也是直接将污水什么的都直接排到海里,很少有人发现,海水的分解能力很强。污油的话,是不能乱排的,海面上会有油花,很容易被发现,逮住就惨了。舱底水什么的会有一些油,只要不多的话,在远海就直接排出去了。船上都有油水分离器,99%的船都不用。油多直接的话,直接进污油舱,油少的话,直接排舷外(当然,必须在远海区)。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没人会去认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