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处理不合格被环保部门罚款怎么办
最好的规避办法就是不要随意排放污水,本公司没有能力的,可以找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处理。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朝阳区发展污水治理多少钱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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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也要被约谈。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对各区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结果已经出炉,其中大兴区和平谷区考核不合格,两个区的相关负责人已被约谈,要求加快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本市于2015年12月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在2016年《工作方案》实施的第一年中,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向好,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值分别同比下降4.4%和4.9%;劣Ⅴ类水质河长比例同比下降4.6%;截至2016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672万方/日,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城六区达98%,中心城区、新城和重点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为督促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责任,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11个部门于今年3月联合印发了《考核办法》,分年度对各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办法》,今年3月至6月,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11个部门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各区2016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记者了解到,此次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项。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消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地下水质量保护情况等4项指标。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8项指标。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满分均为100分。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划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再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校核,评分大于60分的,以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为综合考核结果;否则以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降一档作为综合考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以此考核标准,因各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均在60分以上,综合考核结果与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一致,即密云区、怀柔区为优秀;海淀区、延庆区、西城区、东城区、昌平区、房山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为良好;顺义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为合格;大兴区、平谷区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近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水务局约谈了考核不合格的大兴、平谷两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向两区指明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两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治污进度、严格监管执法,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② 北京城市副中心详规披露了吗
12家中外联合设计机构设计方案 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上午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张维介绍,目前,《副中心详细规划》已经形成阶段性成果,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划重点处理好“三组”关系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张维介绍,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的一翼,规划中要重点处理好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的关系,与副中心外围地区的关系,与城市东部地区和通州周边地区的关系,着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张维表示,将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强化规划管控体系,打造无愧于新时代的千年之城。
■人大建议
挖掘副中心绿色生态宜居特色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郝志兰在代表城建环保委作审议意见和建议时提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是北京发展的新两翼,要对标对接雄安新区规划,进一步明确副中心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
郝志兰建议,在承接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过程中,要做好设计列出清单,并在详规上一一布好点,做到精细、精准承接,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打造高精尖产业发展新高地,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带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真正形成北京新的增长极。
同时,要深入挖掘副中心绿色生态宜居特色,落实“两带、一环、一心”的绿色空间整体结构,进一步明确东部与北三县、西部与朝阳区的两条绿色廊道,打造自然半自然滨水堤岸,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大尺度绿色空间。
郝志兰表示,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副中心出现新的“城市病”。充分认识通州区目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现状,加快老城改造更新,实现以新带老、整体提升,提高通州百姓的获得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交通、市政、生态、公共服务等各项配套设施规划落地,加快推动中心城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优质资源向副中心配置,优化市郊铁路、地铁和地面公交的换乘系统。解决好职住平衡问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供应。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北京将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局长方力透露,2018年北京将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论证,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提高治污的针对性。
低排区扩展到全市域
市环保局局长方力表示,2017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
2018年,北京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高排放重型柴油车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将低排区扩展到全市域,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规定。同时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环保技改工程,继续压减燃煤,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化区域联防联控。
建设2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方力介绍说,2017年北京优良水体比例有所增加,主要水库水质普遍处于良好水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市好于Ⅲ类水体断面占比37.2%,同比增加了2.7个百分点;下游水质明显改善,消除了城市建成区所有黑臭水体,全市劣V类水体断面占比由43.2%下降至36.2%。
方力称,2018年,北京市将聚焦攻坚水污染治理,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增加全市再生水利用量,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河长制”,建设2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持续实施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力介绍,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的审核,国务院批准后,将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方力表示,2018年将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论证,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前期研究。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压实各级部门环保责任。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提高治污的针对性。
此外,2018年北京将继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500家,推进全市拆违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启动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新增森林、绿地、湿地2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