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放污水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1) 死亡有机质:
来源举例: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造纸污水、农业污水、都市垃圾。
危害:
- 消耗水中溶解的氧气,危及鱼类的生存。
- 导致水中缺氧,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而这些微生物能够分解有机质,维持着河流、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它们的死亡会导致河流和溪流发黑、变臭、毒素积累,伤害人畜。
2) 有机和无机化学药品:
来源举例:化工、药厂排放、造纸、制革废水、建筑装修、干洗行业、化学洗剂、农用杀虫剂、除草剂。
危害:
- 大部分有机化学药品有毒性,进入江河湖泊会毒害或毒死水中生物,引起生态破坏。
- 一些有机化学药品会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致使人食用后中毒。
- 被有机化学药品污染的水难以得到净化,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
3) 磷:
来源举例:含磷洗衣粉、磷氮化肥的大量施用。
危害:
- 引起水中藻类疯长。磷是所有生物生长所需的重要元素,人类排放的含磷污水进入湖泊后,会使湖中的藻类获得丰富的营养而急剧增长(称为水体富营养化)。
- 导致湖中细菌大量繁殖。疯长的藻类在水面越长越厚,最终有一部分被压在水面之下,因难见阳光而死亡。湖底的细菌以死亡藻类作为营养,迅速增殖。
- 致使鱼类死亡,湖泊死亡。大量增殖的细菌消耗了水中的氧气,使湖水变得缺氧,依赖氧气生存的鱼类死亡,随后细菌也会因缺氧而死亡,最终是湖泊老化、死亡。
- 可对热带地区的海滨水域造成与上述情况相似的水体富营养化的威胁。
4) 石油化工洗涤剂:
来源举例:家庭和餐馆大量使用的餐具洗涤灵。
危害:
- 大多数洗涤灵都是石油化工的产品,难以降解,排入河中不仅会严重污染水体,而且会积累在水产物中,人吃后会出现中毒现象。
5) 重金属:
来源举例:采矿和冶炼过程、工业废弃物、制革废水、纺织厂废水、生活垃圾(如电池、化状品)。
危害:
- 对人、畜有直接的生理毒性。
- 用含有重金属的水来灌溉庄稼,可使作物受到重金属污染,致使农产品有毒性。
- 沉积在河底、海湾,通过水生植物进入食物链,经鱼类等水产品进入人体。
6) 酸类:
来源举例:煤矿、其他金属(铜、铅、锌等)矿山废弃物、向河流中排放酸的工厂。
危害:
- 毒害水中植物。
- 引起鱼类和其他水中生物死亡。
- 严重破坏溪流、池塘和湖泊的生态系统。
7) 悬浮物:
来源举例:土壤流失、向河流倾倒垃圾。
危害:
- 降低水质,增加净化水的难度和成本。
- 现代生活垃圾有许多难以降解的成分,如塑料类包装材料。它们进入河流后,不仅对水中生物十分有害(误食后致死),而且会阻塞河道。
8) 油类物质:
来源举例:水上机动交通运输工具、油船泄漏。
危害:
- 破坏水生生物的生态环境,使渔业减产。
- 污染水产食品,危及人的健康。
- 海洋上油船的泄漏会造成大批海洋动物(从鱼虾、海鸟至海豹、海狮等)的死亡。
2. 生活污水直排是否违法
越来越多的城中村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加上生活污水直排、配套设施不到位、环保意识薄弱等原因,城郊地区出现了不少黑臭河,位于拱墅区的神龙桥河就是这样一条河。那么生活污水直排是否违法呢下面和裕祥安全网给大家介绍下吧。
生活污水直排违法,情节严重会受到行政处罚。
接下来看下水污染成因与污水处理方法
水污染指的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和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除了大家熟知的部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会导致污水排放外,在城市地区,大部分土地被屋顶、道路、停车场所覆盖,地面渗透性很差。下雨时,雨水遇到渗透性很差的地面,迫使它四处横流,在雨水横流过程中带走了大量的城市污染物。以往,这些雨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城市的排水管道排放到当地的河流、湖泊中。
同时,在一些城市,降雨可能会造成另外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混合污水溢流。在雨季,污水和雨水同时排放,或者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太多,远远超出其处理能力,多余的混合污水溢流物也可能在未经任何处理或仅进行一级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水域里,造成水质污染。
污水处理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适用于村镇水体。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多用于处理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为了用水安全,我们应撑握些水污染安全小知识,同时还可以用便携净水器将水处理使用,这样更有利于健康用水。
3. 水污染来源及危害
水污染来源主要包括工业废水排放、农业化肥农药使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以及自然因素如雨水冲刷等。这些来源的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后,会对水质造成严重影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一、工业废水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往往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机污染物等。这些废水如果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就直接排放到水体中,会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甚至通过食物链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二、农业化肥农药使用
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会随着雨水冲刷和灌溉水流入水体。这些化学物质会破坏水体的生态平衡,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藻类大量繁殖,进而消耗水中的氧气,影响其他水生生物的生存。
三、城市生活污水排放
城市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包括洗浴、洗涤、餐饮等废水,含有油脂、有机物、细菌等污染物。这些污水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体中,会导致水体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
四、自然因素
雨水冲刷地表时,会将土壤中的污染物带入水体。此外,地表径流也会携带城市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物进入水体,对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
水污染来源多样,包括工业废水排放、农业化肥农药使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以及自然因素等。这些污染物对水质造成严重影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水污染治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规定: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镇污水以及未达标的再生水、雨水的,应当符合相应水质标准,并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4. 不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中,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小学6年级科学
未经处理的污水里边含有各种污染物质,直接排入江河后对水体造成污染.其表现为当水体受到有机物污染时,会使水中的溶解氧降低,鱼类死亡,导致水质恶化、发臭.当水体受到氮磷的污染时,水中藻类及浮游生物会大量繁殖,水体产生富营养化,最后导致水质恶化.当水质受到重金属的污染时,重金属会在鱼类及底质中富集,很难降解.人食用了这样的海产品会造成各种各样的疾病.
5. 把污水排进河里会怎么样
这个主要看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
高酸碱的废水、富营养废水、重金属废水、热污染废水等等
导致水体酸碱化
富营养化
重金属污染甚至底泥重金属污染
出水口水温改变等
1) 死亡有机质:
来源举例: 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 造纸污水, 农业污水, 都市垃圾
危害:
· 消耗水中溶解的氧气, 危及鱼类的生存。
· 导致水中缺氧, 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而正是这些需氧微生物因能够分解有机质, 维持着河流, 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它们死亡的后果是: 河流和溪流发黑, 变臭, 毒素积累, 伤害人畜。
2) 有机和无机化学药品:
来源举例: 化工, 药厂排放, 造纸、制革废水, 建筑装修, 干洗行业, 化学洗剂, 农用杀虫剂, 除草剂
危害:
· 绝大部分有机化学药品有毒性, 它们进入江河湖泊会毒害或毒死水中生物, 引起生态破坏。
· 一些有机化学药品会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 致使人食用后中毒。
· 被有机化学药品污染的水难以得到净化, 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
3) 磷:
来源举例: 含磷洗衣粉, 磷氮化肥的大量施用
危害:
· 引起水中藻类疯长。因为磷是所有的生物生长所需的重要元素。自然界中, 磷元素很少。人类排放的含磷污水进入湖泊之后, 会使湖中的藻类获得丰富的营养而急剧增长(称为水体富营养化)。
· 导致湖中细菌大量繁殖。疯长的藻类在水面越长越厚, 终于有一部分被压在了水面之下, 因难见阳光而死亡。湖底的细菌以死亡藻类作为营养, 迅速增殖。 · 致使鱼类死亡, 湖泊死亡。大量增殖的细菌消耗了水中的氧气, 使湖水变得缺氧, 依赖氧气生存的鱼类死亡, 随后细菌也会因缺氧而死亡, 最终是湖泊老化、死亡。
· 可对热带地区的海滨水域造成与上速情况相似的水体富营养化的威胁。
4) 石油化工洗涤剂
来源举例: 家庭和餐馆大量使用的餐具洗涤灵
危害:
· 大多数洗涤灵都是石油化工的产品, 难以降解, 排入河中不仅会严重污染水体, 而且会积累在水产物中, 人吃后会出现中毒现象。
6. 污水直排河道怎么处罚
污水直排河道的处罚,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污染环境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