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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毒过滤

发布时间:2020-12-17 03:47:24

㈠ 大家好!请教大家一件事:本人想从有毒污染水中提取蒸馏水(煮沸蒸发后)作为饮用水,请问蒸馏水还会有毒

这不好说,要看污染物的性质,如果是重金属盐,过滤是没用的,但蒸馏可以。内如果残留苯,硝基苯容这类有机物,过滤,蒸馏恐怕都够呛,可以试试活性炭吸附。如果是水里有放射性辐射残留,那就没有必要蒸馏或过滤了,因为放射性污染在你接近污染源的时候就已经在危害你了。
另外,“有辐射”,这种说法恐怕是民间用语,专业人士一般具体说“放射性辐射”、“电磁波辐射”等更为准确的说法。

㈡ 饮用水里有毒,如何检验

以下是饮用水的国家标准,请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85-08-16发布 198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13.3

GB 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 标准
感官性

状和一

般化学

指标

色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

(以碳酸钙计)
450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氯化物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1.0 mg/L
氰化物 0.05 mg/L
砷 0.05 mg/L
硒 0.01 mg/L
汞 0.001 mg/L
镉 0.01 mg/L
铬(六价) 0.05 mg/L
铅 0.05 mg/L
银 0.05 mg/L
硝酸盐(以氮计) 20 mg/L
氯仿* 60 ug/L
四氯化碳* 3 ug/L
苯并(a)芘 0.01 ug/L
滴滴涕* 1 ug/L
六六六* 5 ug/L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100 个/mL
总大肠菌群 3 个/L
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
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符合上述要求外,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

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 0.1 Bq/L
总β放射性 1 Bq/L

2.2 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 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 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 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见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2.6 直接人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与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7 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 水源选择

3.1 新建水厂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乡远、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同时考虑到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经济、技术、水资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宜优先选用地下水,取水点应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3.2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若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个,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0个。

3.2.2 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水质,应尽量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3.2.3 水源水的毒理学和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

3.2.4 在市氟区或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应分别选用含氟、含碘量适宜的水源水。否则应根据需要,采取预防措施。

3.2.5 水源水中如含有本标准2.1条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的要求执行。

3.3 若遇有不得不选用超过上述某项指标的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同意,并应以不影响健康为原则,根据其超过程度,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用适当的处理方法,在限定的期间使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 水源卫生防护

4.1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

4.2 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规定如下。

4.2.1 地面水。

4.2.1.1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由供水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4.2.1.2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供生活饮用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不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述要求执行。

受潮溜影响的河流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防护范围,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2.1.3 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不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污水时应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3838-8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4.2.1.4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10m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4.2.2 地下水

4.2.2.1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

4.2.2.2 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影响半径的范围以及岩溶地区地下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应由供水部门同规划设计、水文地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研究确定。

4.2.3 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4.3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参照本标准4.2.1.1和4.2.1.2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4.4 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范围和具体规定,由供水单位提出,并与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商议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遵守执行,并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

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由供水单位会同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提出改造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由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提出,由使用单位执行。

4.5 为保护地下水源,人工加灌的水质,原则上应符合本标准2.1条的规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或渗井。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并由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进行分析质量监督和评价。

5.2 城镇的集中式给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有自备给水的大、中型企业,应配备专业(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水质检验工作。其他单位的自备给水,应由其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水质检验。

分散式给水及农村集中式给水的水质,应由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5.3 检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在水源、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采样。

5.3.1 城镇的集中式给水的水质检验采样点数,一般应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点计算。供水人口超过一百万时,按上述比例计算出的采样点数可酌量减少;人口在二十万以下时,应酌量增加。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源、出厂水、水质易受污染地点、管网末梢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等。

每一采样点,每月采样检验应不少于两次,有条件时可适当增加次数,检验项目在一般情况下,细菌学指标和感官性状指标列为必检项目,其他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采样点和检验项目应由供水单位与当地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共同研究确定。对水源水、出厂水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管网

5.3.2 分散式给水水质的检验次数和项目,可根据需要决定。

5.3.3 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应对水源水、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进行定期监测。

5.4 选择水源时的水质鉴定,应检验本标准2.1条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的指标和该水源可能受某种万分污染的有关项目。

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补充件)

A.1 对本标准条文招待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A.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要用“严禁”。

A.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A.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子石 秦钰惠 郑乃彤 潘长庆 张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管理,一般技术性问题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TJ20-7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作废。

㈢ 我的水缸是釉面水缸、可以装饮用水吗听说有毒!

饮用水基本安全知识
一、选择饮用水常识
(1)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或开水,如果没有条件烧开水,可饮用消毒药剂消毒后的水;不喝被污染的水,不用浑浊、有颜色水洗漱等。
(2)取水优先选井水、泉水,也可选用河岸渗滤水。
(3)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并用干净的水冲洗。
(4)有消毒剂味道的水是较安全的饮用水。
(5)选择水源的顺序为井水、泉水、山溪水、江河水、水库水、湖水、池塘水,但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水源水质分析的结果来划定水源保护区,对水源地进行标识,加强保护水源地。
(6)要共同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二、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措施
(1)水源井周围50米或地表水源沿岸30 米范围内,禁止建厕所、牲畜圈,禁止排放粪便、污水或倾倒垃圾,不得在水源边喷洒农药等。
(2)粪便进行统一消毒和管理,动物牲畜尸体等及时清除并立即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地点应距水源地150米以上并远离居民日常生活区,填埋深度应在40厘米以上,填埋按比例加入生石灰(重量为动物尸体重量的1/4~1/2),填埋完成后对填埋地进行标识。
(3)在水源地设置简易导流沟,避免雨水或污水携带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地或其上游地区;对于水井,应在周围设置拦截措施,要建井台、挖排水沟,并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防污染物进入。每天定时对井水消毒,用公用水桶进行取水。
三、简易判断饮用水水质方法
看:干净水应该无色、无异物、无漂浮死亡的动物尸体等;
嗅:干净的水没有异味;
尝:干净的水没有味道,如果发现有酸、涩、苦、麻、辣、甜等味道则不能饮用;
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利用水质(快速)检验设备等对水质进行快速检验,合格后才能饮用。
四、饮用水消毒方法
(1)家庭和个人用水:煮沸消毒效果可靠,方法简便易行。也可用漂白粉等卤素制剂消毒饮用水。
①漂白粉精片消毒法:清洁水10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混匀静置30分钟后可饮用;
②二氯异氰尿酸钠药片消毒法:清洁水100公斤加二氯异氰尿酸钠药片(泡腾消毒片)5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③氯亚明消毒法:先将氯亚明配成10%溶液,每100公斤水中加5~6毫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④次氯酸钠消毒法:清水100公斤加入10%次氯酸钠5~6毫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⑤个人饮水每升加净水锭2片或2%碘酒5滴,振摇2分钟,放置10分钟即可饮用。
(2)井水:按井水深度和直径计算出井水量,按比例计算消毒剂投放量进行投加。
(3)集中式供水单位:清除灾害留下的污染物、污泥,清洗制水设施、设备,必须保证消毒剂投加后,在清水池停留时间达30分钟以上,检测出厂水游离余氯含量在0.5~1.0毫克/升范围内,或保证管网末梢水游离余氯含量达0.1毫克/升。
(4)应急饮用水的处理步骤:粗滤-→静置/沉淀-→过滤-→消毒。

㈣ 白开水中含有有毒物质吗

没有········
亚太国际功能水协作组织专家委员专家提示:
■我国成年人要维持正常健康的新陈代谢,平均每日应补充2升左右的水,大约为7~8杯水(其中包括从饮食中补充的水分)。要养成定时饮水的习惯,不要等渴了再去喝水,因为这时候机体已经缺水。
■喝水要讲究时间和方法,每天早、中、晚都要喝上1~2杯水,慢慢喝、细细品,就能从中感觉到有一股微微的甘甜,而且小便清长,大便通润,神清气爽。
我们常说人可三天不吃饭,但不可一日不喝水。在平时有个头疼脑热到医院看病,末了大夫除了要你按时服药之外,一定会叮嘱你好好休息,要多喝些水。这不仅是因为药物只有溶解在水里才能被人体吸收,而且水本身就有镇静、清热、排毒的作用。我国宋代诗人陆游在颠簸流浪中活了80多岁,曾写下诗句:“九转还丹太多事,服水可以追神仙。”在他看来要健康长寿饮水比炼丹还要好。
从饮水与健康的角度来讲,目前主流科学家都认为良好的饮用水应该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 应该是干净的,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
2、 应该含有适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3、 应该含有新鲜适量的溶解氧。
4、 应该是偏碱性的,水的分子团要小,活性要强。
目前市场上饮用水大致可分为3大类,1、纯净饮用水。2、健康饮用水。3、功能性饮用水。
纯净饮用水:非常干净,特别适合用来调酒、调味,也可饮用。在水源、水质较差的地区,喝纯净饮用水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我们只是不提倡小孩和老人单纯饮用纯净水。
健康饮用水:符合标准的矿泉水是不错的,另外自来水经过深度加工(如精密过滤、活性炭吸附、紫外线灭菌等)以及经矿化活化处理后的纯净水都可称为健康饮用水。
功能性饮用水:是较新的饮用水品种,它要求水在洁净的基础上再经过物理处理,使水分子团变小,酸碱度为偏碱性,水的氧化还原电位降低,甚至为负电位。功能性饮用水具有抗疲劳、抗氧化、调节血脂的作用。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保健作用都是在不加添加剂(药物和营养剂)的情况下产生的。它除了可作一般饮用水外,更适合中老年人和目标人群(如工作繁忙、压力过大、营养过剩)饮用。
1专家教您分辨饮用水的“体质”
纯水:经过膜分离过滤装置的饮用水,它一方面滤掉了水中的有害物质,另一方面也滤掉了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净水:经活性碳等过滤的饮用水,在过滤有害物质的同时会对矿物质等有益元素进行保留,但过滤芯必须保持干净、定期更换,才能保证水的"体质"稳定。
●矿泉水:采自地下深层流经岩石的地下水并经过一定处理的饮用水,以含有一定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为显著特征,对人体的新陈代谢有益。
矿泉水优劣辨别:商标上印有水中的离子含量,一般钙高钠低的搭配为上品,另外还标注了镁、钾、硫酸根等微量元素含量的为最佳。
●矿物质水:矿物质饮品不是矿泉水,矿物质是人工添加的,在配比上有难度,营养价值不如意。
●山泉水:山泉水也不是矿泉水,因国家尚无相关标准,“体质”并不稳定
●富氧水:富氧水为人工充氧,水中氧的溶解是有饱和度的,并非越多越好。
●蒸馏水:水在煮至100摄氏度沸点后,在高温杀菌的同时,一些沸点小于100摄氏度的有害物质也会留存下来,如沸点为70摄氏度的四氯化碳就无法过滤掉。
“安全并不是唯一标准,人们在选择长期的饮用水时更应该注重其是否有益于人体健康”,中国医促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牛晓英认为,“不含有害物质的纯水很干净,饮用尽管安全但长期饮用对人体并无益”。评判水的“体质”健康与否更重要的是,水的硬度是否偏弱碱性,其中宏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含有量以及水分子的大小。
尽管专家一致认为矿泉水是饮用水之冠,但围绕着矿泉水却有众多疑问。如“为什么矿泉水喝起来有股怪味”、“为什么用矿泉水泡茶会发红”……面对众多的疑问,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朱惠刚教授解释,不同水源采来的矿泉水“体质”也有差异。
目前国家制订的矿泉水标准只是对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准入限制,并没有对不同地下水源的“体质”作出更细化的评价。如在日本,除国家标准外,矿泉水还拥有美味和健康两项指标,用来给不同口味的消费者提供选购的便利。如有的矿泉水健康指数平平,美味指数则偏高,而有的则是健康指数奇高,美味指数刚过关,这或许对于引导消费者饮用会有帮助。
1专家提出健康饮水七大标准
在2003年9月首届天津科技学术交流月活动中,有关专家提出健康饮水7大标准。
※不含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硬度适中;
※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含量适中;
※PH值呈微碱性;
※水中溶解氧及二氧化碳含量适中;
※水分子团小;
※水的生理功能强。
专家提示
☆成人最好每天喝水不少于6次。
☆少年儿童每天喝水要保证在1000毫升左右。
☆喝新鲜开水时不要太烫,一般以25摄氏度至30摄氏度为宜。
☆发烧时,多喝开水可提高抵抗力,消汗,多小便,除了能降低体温外,还能排除血液中的有毒物质,所以科学饮水将使人受益无穷。
1如何喝水才算“科学”?
喝水虽然人人会,但如何喝水才算“科学”?
喝水在“保健饮食”中扮演重要角色,“科学地”根据人体的生理要求来安排每天喝水的数量、时间和方法。这对人体的健康有很大的关系。
人们喝水,一般常根据是不是口渴了而定,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口渴表示人体水分已失去平衡,是人体细胞脱水已到一定程度,中枢神经发出要求补充水分的信号。口渴后才喝水,等于泥土龟裂了才灌溉,不利于植物的生长一样。
宜餐前空腹喝水
人体每天平均消耗的水分(经过呼吸道、大小便、皮肤等)约为2500毫升,除了体内物质代谢可氧化生水300毫升外,每天至少应从饮食中补充2200毫升,才能达到平衡。
这2200毫升的水应该怎样科学地补充到人体中去呢?
扼要地说就是:餐前空腹喝水,餐时有汤有水。
餐前空腹喝水,是说早、中、晚三餐之前约一小时,应该喝一定数量的水。因为,食物的消化是靠消化器官的消化液来完成的。消化液(唾液、胃液、胆汁、胰腺液、肠液)每天分泌的总量达8000毫升左右。饭前空腹喝水,水在胃内只停留2至3分钟,便迅速进入小肠并被吸收进入血液,一小时左右可补充到全身组织细胞,供应体内对水的需要。
所以,餐前喝水就可以保证分泌必要的、足够的消化液,来促进食欲,帮助消化吸收,同时又可以不影响组织细胞中的生理含水量。
也因此,饭前补充水分很重要。尤其是早餐前,因为睡了一夜,时间较长,人体损失水分较多,早上醒来,多饮些水是非常重要的。
空腹宜喝温开水
空腹喝水宜用温开水,也可以用清淡的饮料如果汁、淡茶、菜汁等。牛奶、豆浆、鸡蛋等补充营养不应在空腹时食用,而应放在进餐时或进餐后再吃。天热多汗,应酌量增加喝水量;大量出汗后应补充一些极淡的盐水。
进餐喝汤水 助溶解食物
浓茶和盐水不能代替空腹喝水,因为浓茶有利尿作用,影响人体水的平衡,会引起细胞脱水。盐即氯化钠,由于细胞内含钠量很低,当我们喝了盐水以后,盐水能进入血液和组织,却不能进入细胞,过浓时反而引起细胞脱水,这对人体是没有好处的。
另一方面,为什么进餐时要有汤有水呢?
因为,进餐时喝一定数量的汤水,有助于溶解食物,以便胃蠕动时,将食物和胃液搅拌,进行初步的消化,并供应更多的水分,以有利于食物在小肠中的消化和吸收作用。
如果餐前、餐时不补充适量的水分,当饭后胃液大量分泌时体液失水,势必引起口渴。这个时候再喝水,就会冲淡胃液而影响消化,还要因喝水过多而增加心脏和肾脏的负担。

㈤ 三价铁离子是否有毒是否可以对饮用水进行净化

常用到的净化饮用水方法:
一、离子交换
离子交换法是以圆球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过滤原水,水中的离子会与固定在树脂上的离子交换。常见的两种离子交换方法分别是硬水软化去离子法。硬水软化主要是用在反渗透(RO)处理之前,先将水质硬度降低的一种前处理程序。软化机里面的球状树脂,以两个钠离子交换一个钙离子或镁离子的方式来软化水质。
离子交换树脂利用氢离子交换阳离子,而以氢氧根离子交换阴离子;以包含磺酸根的苯乙烯和二乙烯苯制成的阳离子交换树脂会以氢离子交换碰到的各种阳离子(例如Na+、Ca2+、Al3+)。同样的,以包含季铵盐的苯乙烯制成的阴离子交换树脂会以氢氧根离子交换碰到的各种阴离子(如Cl-)。从阳离子交换树脂释出的氢离子与从阴离子交换树脂释出的氢氧根离子相结合后生成纯水。
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可被分别包装在不同的离子交换床中,分成所谓的阴离子交换床和阳离子交换床。也可以将阳离子交换树脂与阴离子交换树脂混在一起,置于同一个离子交换床中。不论是那一种形式,当树脂与水中带电荷的杂质交换完树脂上的氢离子及(或)氢氧根离子,就必须进行“再生”。再生的程序恰与净化的程序相反,利用氢离子及氢氧根离子进行再生,交换附着在离子交换树脂上的杂质。
若将离子交换法与其他净化水质方法(例如反渗透法、过滤法和活性碳吸附法)组合应用时,则离子交换法在整个净化系统中,将扮演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离子交换法能有效的去除离子,却无法有效的去除大部分的有机物或微生物。而微生物可附着在树脂上,并以树脂作为培养基,使得微生物可快速生长并产生热源。因此,需配合其他的净化方法设计使用。
二、活性碳吸附法
有机物可能是阳离子、阴离子或非离子性的物质,离子交换树脂可去除原水中一些可溶性的有机酸和有机碱(阴离子和阳离子),但有些非离子性的有机物却会被树脂包覆,这过程称为树脂的“污染阻塞”现象,不但会减少树脂的寿命,而且降低其交换能力。为保护离子交换树脂,可将活性碳过滤器安装在离子交换树脂之前,以去除非离子性的有机物。
活性碳的吸附过程是利用活性碳过滤器的孔隙大小及有机物通过孔隙时的渗透率来达到的。吸附率和有机物的分子量及其分子大小有关,某些颗粒状的活性碳较能有效的去除氯胺。活性碳也能去除水中的自由氯,以保护纯水系统内其他对氧化剂敏感的净化单元。
活性碳通常与其他的处理方法组合应用。在设计纯水系统时,活性碳与其他相关净化单位的相关配置,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项目。
三、微孔过滤法
微孔过滤法包括三种类型:深层过滤(depth)、筛网过滤(screen)及表面过滤(surface)。深层滤膜是以编织纤维或压缩材料制成的基质,利用随机性吸附或是捕捉方式来滞留颗粒。筛网滤膜基本上是具有一致性的结构,就像筛子一般,将大于孔径的颗粒,都滞留在表面上(这种滤膜的孔径大小是非常精确的),而表面过滤则是多层结构,当溶液通过滤膜时,较滤膜内部孔隙大的颗粒将被滞留下来,并主要堆积在滤膜表面上。
由于上述三种滤膜的功能不同,因此对滤膜之间的分辨非常重要。由于深层过滤是一种较为经济的方式,可去除98%以上的悬浮固体,同时保护下游的净化单元不会败坏或堵塞,因此通常被作为预过滤处理。表面过滤可去除99.99%以上的悬浮固体,所以也可作为预过滤处理或澄清用。微孔薄膜(筛网滤膜)一般被置于净化系统中的最终使用点,以去除最后残留的微量树脂碎片、碳屑、胶质颗粒和微生物。例如:0.22μm微孔滤膜,其可滤过所有的细菌,通常用于将静脉注射用的液体、血清及抗生素进行除菌用。
四、超滤
微孔薄膜是依其孔径大小来去除颗粒,而超滤(UF)薄膜则是一个分子筛,它以尺寸为基准,让溶液通过极细微的滤膜,以达到分离溶液中不同大小分子的目的。
超滤膜是一种强韧、薄、具有选择性的通透膜,可截留大部分某种特定大小以上的分子,包括:胶质、微生物和热源。较小的分子,例如:水和离子,都可通过滤膜。所以,超滤法可将截留液中的大分子加以浓缩,但是,仍有些大分子会渗漏至滤过液中。
超滤膜有数种不同的范围,在所有的实例中,超滤膜会留在大部分大于其分子筛所定义分子量的分子。
五、反渗透法
反渗透(RO)法是可达到90%~99%杂质去除率中最经济的方法。RO膜的滤孔结构较UF膜还要致密,RO膜可去除所有的颗粒、细菌以及分子量大于300的有机物(包括热源)。
当第二种不同浓度的溶液,由一个半透膜隔开时,渗透现象会自然发生。渗透压将水压过半透膜,水将浓度较高的溶液稀释,最后造成浓度平衡。在水净化系统中,施加压力于高浓度的溶液中,以抗衡渗透压。如此迫使得纯水由高浓度的液体通过RO膜,并可加以收集。由于RO膜致密度极高,因此,产出的水流很慢,需要经过相当的时间,贮水箱内才会有足够的水量。
RO膜可执行离子排除,使得只有水可通过RO膜,其余所有的离子及溶解的分子都被截留,并加以排除(包括盐类和糖)。RO膜以电荷反应将离子排除,带电荷愈大,排除性愈高,所以RO膜几乎可排除所有的(>99%)强离子性的高价离子,但是,对于弱离子性的单价离子(如钠离子)的效果只有95%。不同的进水需要不同种类的RO膜,RO膜包括由乙酸纤维酯制成,或是以聚硫胺与聚砜基质的混合薄层聚合物。
如果以原水水质及产水水质为基准,经过适当设计后,RO是将自来水净化的最经济有效方法。RO同时也是试剂级纯水系统最好的前处理方法。
六、紫外线照射法
紫外线照射法已广泛的使用在水处理上,低压水银灯所放射出来的254nm的紫外线是一种有效的杀菌方法,因为细菌中的DNA及蛋白质会吸收紫外线而导致死亡。
近来在UV灯制造技术方面的进步,已可制造同时产生185nm和254nm波长的紫外灯管,这种光波长组合可利用光氧化有机化合物,接着这种特殊灯泡,将纯水中的总有机碳浓度降低至5ppb以下。

㈥ 饮用水二十米内埋人有毒吗

一般是没有太大的危害。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尸体慢慢腐烂,同时,产生粪版臭素、氨气、权尸胺、腐胺、硫化氢、硫醇等,这些物质中,有的是有毒的,还有点是对人的健康不利的,它们一旦进入饮用水中,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但是,由于相隔20米,地下水在被渗透出来时,土壤起到一定的过滤作用。所以,这些有害物质给饮用这一水源里水的人们,造成的危害几乎可以忽略。

如果是埋的骨灰就不一样了。

㈦ 饮用水中是否有毒可在哪个部门检测

按照国家抄有关规定,可到袭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举报,并同时将水的样品送当地质检部门(质量检验检验局)检验,如对人体产生危害,应立即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举报!

提示你一下:举报前应保存好证据,并进行必要的拍照和摄像。以防当局推卸责任!

㈧ 对饮用水中有毒物质的限制

水中的有毒物质主要有砷、硒、镉、铬、汞、铅、氟、氰化物、酚类,有时还有洗涤剂及农药。这些物质在地下水中出现,主要是地下水受到污染所致,少数也有天然形成的。

(1)砷(As):砷的毒性较大,当饮用水中砷的含量大于0.1mg/L时,能麻痹细胞的氧化还原过程,使人患溶血性贫血,并有致癌作用。饮用水中砷的允许含量一般为0.01~0.02mg/L,超过0.05mg/L时,不能作为饮用水。

(2)硒(Se):硒对人体也有较强的毒性。它在人体中的蓄积作用明显,易引起慢性中毒,损害肝脏和骨骼的功能。硒在生物学方面的功能具有双重性,它既是有毒元素,又是生命所必需的微量元素。人体摄入硒应适量,既不能过多,又不宜过少,饮用水对硒的限量为0.01mg/L,有的学者认为应在(0.01~0.015)mg/L之间。

(3)镉(Cd):镉有很强的毒性,能在细胞中蓄积,是一种不易被人体排出的有毒元素,它可使肠、胃、肝、肾受损,还能使骨骼软化变脆,产生骨痛病。有人认为,贫血及高血压也与镉在机体内蓄积有关。饮用水对镉的限量为0.01mg/L。

(4)铬(Cr):铬,特别是六价铬对人体有害,当饮水中含铬量大于0.1mg/L时,会刺激和腐蚀人体的消化系统,能破坏鼻内软骨,甚至可致肺癌。饮用水对铬的限量为0.05mg/L。

(5)汞(Hg):汞为蓄积性毒物,它进入人体后,可使人的中枢神经、消化道及肾脏受损害,使细胞的蛋白质沉淀,形成细胞原浆毒。妇女、儿童及肾病患者对汞敏感,汞还能从妇女乳腺排出,影响婴儿健康。饮用水对汞的限量为0.001mg/L。

(6)铅(Pb):铅为蓄积性毒物,当人体内蓄积铅较多时,会使高级神经活动发生障碍,产生中毒症状,甚至侵入骨髓内,使人瘫痪,它也能从妇女乳腺中排出,影响婴儿健康,饮用水对铅的限量为0.05mg/L。

(7)氟(F):氟与人的牙齿和骨骼健康有关。饮用水中含氟量过低或过高,都对人体有害。当含氟过低(小于0.3mg/L)时,会失去防止龋齿的能力,含氟量过高(大于1.5mg/L)时,可使牙齿釉质腐蚀,出现氟斑齿,甚至造成牙齿损坏。长期饮用高氟水,还能引起骨骼变形等慢性疾病(氟骨症),甚至残废,饮用水中含氟量的最高限量为1.0mg/L。

(8)氰化物(CN-):氰化物毒性很大。它进入人体后,会使人中毒,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人急性死亡,饮用水中的氰化物限量为0.05mg/L。

(9)酚类:各种酚类是强毒性有机化合物,当水中含酚量达到0.005mg/L时,如用氯消毒处理饮用水,会产生使人难忍的氯酚味,不能饮用。饮用水对酚类的限量为0.002mg/L。

㈨ 饮用水有机毒物是否超标

  1.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 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㈩ 自来水不通过净化就作为饮用水是否会中毒啊

自来来水需要用过滤自净化才能变成真正的直饮水。
目前我国自来水采用的传统水处理工艺还不能达到直接饮用水标准。家庭所用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洗涤、冲洗,用水量占95%,只有5%左右的水做饭饮用。如果把自来水变成直接饮用水,自来水公司还没有这个能力。但是,人饮用自来水对身体健康是有害的。
所以,用自来水经过过滤净化,达到直接饮用水,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家庭用水净化装置采用: 
自来水——PP滤料———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麦饭石矿化料层———强力磁化器——超滤器——纯净水
美国科学院指出:偏碱性、矿物质含量适当、硬度适中、高溶解氧、高负电位的水可以降低40%的癌症发病率,并对癌症有良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长期饮用健康水,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对心脑血管疾病(缺钾性或缺镁性心脏病、高血脂、高血压)、胃溃疡、痛风、骨质疏松、椎间盘突出、糖尿病、早衰、肥胖、癌症、退行性疾病等有良好的预防和辅助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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