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镀清洗用超纯水设备需要符合哪项水质标准规范
一般的水中含有过多的钙镁离子或铁离子,这些例子一旦被带入镀液,容易使版镀液产生沉淀;或者带入异金权属例子,使化学镀镍层发脆、发雾、其条纹等疵病。水质标准符合【最新国家电子级超纯水标准】就可以了
表面处理完毕后的最后一道清洗水,应该符合【HB5472-1991《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中规定的清洗用水标准。这样清洗后的零件才不会留下会水迹,斑点或者影响镀覆层质量的杂质。
具体情况可查看科瑞环保电镀清洗用超纯水设备解决方案
2.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第八条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第九条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二、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三、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第十二条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一、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二、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三、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四、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五、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它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七、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十三条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第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负责对本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
第十五条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水洗
(一)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
1、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
2、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刷洗时必须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
3、安装全管道灌流器、管道插塞、防水帽和吸引器,用吸引器反复抽吸活检孔道;
4、全管道灌流器接50毫升注射器,吸清水注入送气送水管道;
5、用吸引器吸干活检孔道的水分并擦干镜身。
(二)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三)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四)清洗纱布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二、酶洗
(一)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三)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5~10分钟。
(四)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三、清洗
(一)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枪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二)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第十六条软式内镜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第十七条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
(一)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
(二)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
(三)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第十九条需要灭菌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必须浸泡10小时。
第二十条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消毒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第二十一条采用其它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器械时,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在使用器械进行清洗消毒之前,必须先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二十二条软式内镜消毒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冲洗和干燥:
一、内镜从消毒槽取出前,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更换手套,用注射器向各管腔注入空气,以去除消毒液。
二、将内镜置入冲洗槽,流动水下用纱布清洗内镜的外表面,反复抽吸清水冲洗各孔道。
三、用纱布擦干内镜外表面,将各孔道的水分抽吸干净。取下清洗时的各种专用管道和按钮,换上诊疗用的各种附件,方可用于下一病人的诊疗。
四、支气管镜经上述操作后,还需用75%的乙醇或者洁净压缩空气等方法进行干燥。
第二十三条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第二十四条内镜附件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内镜附件必须一用一灭菌。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或者选用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适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操作方法遵照使用说明。
二、弯盘、敷料缸等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可采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消毒,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以上无腐蚀性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消毒后用无菌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天更换。
第二十五条灭菌后的附件应当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二十六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的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或镜房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储柜内表面或者镜房墙壁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第二十七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洗消毒,具体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吸引瓶、吸引管经清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二、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经充分刷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过氧乙酸擦拭。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彻底刷洗。
第二十八条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如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用于病人诊疗。
第四章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条硬式内镜的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多酶洗液中浸泡,时间按使用说明。
三、彻底清洗内镜各部件,管腔应当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5~10分钟。
四、器械的轴节部、弯曲部、管腔内用软毛刷彻底刷洗,刷洗时注意避免划伤镜面。
第三十条硬式内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注意按内镜说明书要求选择温度和时间。
二、环氧乙烷灭菌方法适于各种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三、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及附件可以使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四、达到消毒要求的硬式内镜,如喉镜、阴道镜等,可采用煮沸消毒20分钟的方法。
五、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灭菌时,有轴节的器械应当充分打开轴节,带管腔的器械腔内应充分注入消毒液。
六、采用其它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具体操作方法按使用说明。
第三十一条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硬式内镜,消毒后应当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硬式内镜,灭菌后应当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第三十二条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应当按照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五章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第三十三条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第三十四条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第三十五条内镜的消毒效果监测采用以下方法:
(一) 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5ml, 加入2只直径90mm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48℃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小时后计数。
结果判断: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20。
(三)致病菌检测: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培养48小时,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第六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设有内镜诊疗中心的,其建筑面积应当与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相匹配,设立病人候诊室(区)、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内镜贮藏室等。
诊疗室内的每个诊疗单位应当包括:诊疗床1张、主机(含显示器)、吸引器、治疗车等,每个诊疗单位的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十一节“内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同时废止,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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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为新生儿病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保障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安全而应遵循的制度。
一、目的:为住院新生儿提供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保证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二、标准:
1、人员管理⑴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病室负责人由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护理组长由具备护师及3年以上护士担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⑵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⑶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1,应当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⑷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6:1,护士要相对固定,并经新生儿专业培训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熟悉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⑸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
2、科室管理:⑴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⑵普通新生儿病室患儿如出现生病体征不稳定、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者,应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⑶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避免造成院内感染。⑷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⑸应当严格执行身份确认制度、查对制度,确保诊疗、护理和患儿的正确。⑹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⑻病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⑽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快速有效应对意外事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医疗安全。⑾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有关医疗文书。 ⑿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⑴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⑵通过有效的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⑶病室空气要清新,每季度做空气培养 ⑷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统一服装、洗手,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口罩、戴帽子,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未穿规定工作服或入室衣者不能随意在病房走动。⑸按照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定期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⑹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①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体温表、听诊器、呼吸机湿化瓶等。雾化吸入器、吸氧装置一人一用,吸痰管一用一更换。②患儿使用后的奶头、奶瓶应统一一人一用一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早产儿暖箱、蓝光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蓝光毯 、辐射台每天清洁,每周更换一次做终末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暖箱、蓝光箱、蓝光毯辐射台清洁、消毒有记录。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④患儿使用的包单、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⑺病室每日清洁擦地不少于2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病室窗台、床头桌各种仪器表面、门把手、洗手池等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一桌一布。 ⑻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应调离新生儿病室,防止交叉感染。⑼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阮病毒、多重耐药菌株等,或传染病患者,要按传染病的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同类病人可相对集中。所用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⑽任何人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每日各项操作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治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⑾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4、暖箱、蓝光箱、辐射台、CPAP机、经皮测胆红素仪、快速血糖仪的安全管理及应用。 ⑴暖箱、蓝光箱、辐射台、CPAP机、快速血糖仪应由注册护士或在注册护士的监督下使用。使用前应了解仪器作用、适应症、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可参考“仪器操作指南”,如有疑问应向资深护士、医生或设备科咨询确认。⑵使用前暖箱、蓝光箱、CPAP机、快速血糖仪、辐射台应做好准备,包括按需加无菌蒸馏水、监测各项显示指标、选择箱温/肤温控制模式并预热。 ⑶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应每天检查蒸馏水是否足够,及时添加。同时,每天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擦拭箱体内外,并记录。每周更换暖箱,总消毒一次,并记录。⑷患儿置于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后,放置合适体位,同时常规每小时巡视、观察患儿、暖箱温湿度、探头位置。 ⑸辐射台探头固定牢固,谨防脱落,避免温度无限制加热,如选肤温监测,探头置于新生儿的腹部,避开肝脏,紧贴皮肤。每班更换探头部位。⑹每班记录实际的箱温记于体温单及重症记录单上,签名并做好交接班。 ⑺暖箱、蓝光箱、辐射台使用后应终末消毒,未使用的暖箱、蓝光箱、CPAP机、经皮测胆红素仪、快速血糖仪、辐射台应每周维护,保证其呈备用状态,并记录。 ⑻暖箱、蓝光箱、经皮测胆红素仪、CPAP机、快速血糖仪、辐射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护士长或相关人员,及时送设备科修理,并记录。
5、新生儿外出检查、治疗、转科和出院安全流程:⑴对外出检查、转科、治疗和出院的患儿,应有护士双人核对患儿手圈识别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 ⑵患儿需外出检查时,责任护士应明确患儿检查的项目及时间,根据医嘱使用患儿检查所需的药物。通知检查护送人员并与其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核对患儿检查的项目名称及检查所需携带的药物。核对后将患儿抱出病室检查。患儿检查完回室后,再次由护送人员和护士双人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无误后将患儿放至其床位上,继续治疗。⑶患儿转入时,责任护士和应转入科室的责任护士双向核对,检查患儿的全身皮肤及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并核对患儿所需携带的各类物品,包括胸片、CT片、门诊卡和患儿的药物,核对正确后由责任护士接收患儿。 ⑷患儿出院时,责任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后与另一护士双人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核对正确后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名,并剪下身份识别腕带放患儿胸前。抱给家长时,做开放式提问,让家长说出患儿的姓名、性别与腕带核对准确无误后与家长检查患儿的皮肤,并作穿刺点的护理指导,并将患儿交给家长,必要时让家长出具身份证明,并做好记录。
6、新生儿病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患儿抱出病区,医院监控部门应24小时监控新生儿病区的通道,防止有人私自抱走患儿。
7、当有意外紧急情况发生时,病区医生和护士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病区负责人或医院总值班,根据角色分工组织人员妥善将患儿撤离病区。
8、患儿住院期间必须配戴身份识别腕带,如在沐浴、检查、治疗时损坏了,应及时补戴,新的身份识别腕带要双人(不包括护工和清洁员)核对病人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制作。
新生儿监护室工作制度
1、新生儿监护室在本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2、保持监护室整洁、舒适、安全、安静,避免噪音,不得在监护室内大声喧哗。
3、保持监护室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通风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严肃,不得在病房内打手机,不得在监护室内吃东西。
5、病房床位和物品摆放规范,所有与医疗、护理有关的仪器和物品,如监护急救仪器、急救物品、药品及一次性用物等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使用后应物归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6、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应常备不懈,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清点、检查、填充,做到有备无患。
7、报警信号就是呼救,医护人员听到报警必须立即检查,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报警信号。
8、医护人员每日查房3-4次,对重点病人做到随时查看。
9、护士的工作站是在患者床旁,除工作需要需暂时离开患者外,护士不允许离开患者。
10、值班医生24 小时不允许离开监护室,如有外出需保持通讯畅通,3分钟可返回。
11、 做各种操作前后要注意手卫生,患者使用的仪器及物品要专人专用。
12、遇有严重感染、传染、免疫功能低下等患者应与其他患者隔离,有条件应安置在单间隔离病房,专人护理。
13、护士交接班必须在患者床旁,接班护士确定无问题后,交班护士方可离开病房。
14与医疗护理无关人员限制出入,监护室外公示家属探视制度。
15、全科医护人员均有方便快捷的通讯联系方式。
目 录
1.新生儿病室安全管理制度------------
2.新生儿监护室工作制度-------------
3.新生儿监护室抢救制度------------------
4.新生儿监护室消毒隔离制度-------------
5.新生儿腕带使用制度-----------------------
6.新生儿监护室探视制度---------------
7.新生儿科患儿入院流程--------------------------
8.新生儿科患儿出院流程-------------------------
9.应急预案----------------------------------------
11.入出监护室流程---------------------
12.NICU收治范围----------------------
13.新生儿病室查房制度---------------
14患儿死亡处理制度--------------
4. 纯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一、设备的维护保养
我们可以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纯水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称为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主要有四项:
(1) 清洁 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
(2)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产品) 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
(3) 润滑良好 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
(4) 安全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设备润滑和冷却系统维护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车间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设备定期检查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外,还要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按定期检查卡执行,定期检查有人又称为定期点检。对机械设备还应进行精度检查,以确定设备实际精度的优劣程度。
设备维护应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5.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第一章
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二、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三、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6. 纯水设备的验收规范是什么
1,看合约里面规定哪些内容
2,纯水的电导率是否可以达标;纯水的每小时制水能力是否和规格相符。
3,纯水反洗和滤芯功能是否正常。
基本上这些吧。其他小东西就不列了。
7. 纯化水设备系统设计规范及执行标准
1.工艺标准
《水处理设备 技术条件 JB/T 2932-1999》
《美国海德能膜反渗透膜技术手册》2011版回
2.容器标准
《钢制焊接压答力容器GB150,GB151》
《食品工业用不锈钢薄壁容器 QB/T 2681一2004》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 47003.1—2009》
3.电气安装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成套装置》IEC439-1
4.水质标准
《中国药典》2010版“纯化水”要求
《欧盟药典》GMP7.0 版
《美国药典》USP36“PW”要求